1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是bai公正的,人民警察絕大多數還du
是有足夠的職業zhi道德的,無論dao怎麼記錄是改變不了專客觀事屬實的。不過如果有下次,還是建議你要看清了,這是法律賦予你的權利,你放棄,儘管不會帶來實質性的東西,但不排除機會不好,會給你帶來一些小麻煩,如重新找你調查核實等等。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給保出來,那說明問題不大,不用擔心 啦.
3樓:匿名使用者
不管筆錄內容是否對錯,你在筆錄上簽字、按捺,說明你對筆錄內容已經認可,換句話說,筆錄內容已經生效,已經具有法律效力。
4樓:花墨馨籬
這種問抄題,本來不應
襲該拿來問的。。
bai。呵呵
因為說多咯,容易犯du錯誤。。。呵呵,zhi
5樓:匿名使用者
在酒店旁邊收夠月餅券,讓派出所警察扣下幾十張富麗華月餅卷,錄口供簽字直接放人,月餅券能回嗎?
派出所做的筆錄與事實不符,已經簽字按手印會有什麼影響?
6樓:濤聲海韻
認為派出所筆錄跟事實不符,但已經簽字按手印,必須提供有力證據才能推翻。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第六十三條規定:「詢問筆錄應當交被詢問人核對,對沒有閱讀能力的,應當向其宣讀。記錄有誤或者遺漏的,應當允許被詢問人更正或者補充,並要求其在修改處捺指印。
被詢問人確認筆錄無誤後,應當在詢問筆錄上逐頁簽名或者捺指印。拒絕簽名和捺指印的,辦案人民警察應當在詢問筆錄中註明。」
所謂筆錄簽字指不僅籤自己的名字,還得簽上「以上筆錄看過和我所說的一樣」的字樣,所以你如果覺得派出所筆錄跟事實不符,但已經簽字按手印,必須能夠提供有力證據來推翻之前的筆錄,否則就要承擔該筆錄的後果。
詢問筆錄(record of question),又稱「詢問證人筆錄」,是司法人員在刑事訴訟活動中,就詢問證人、被害人的過程及內容所作的文字記錄。詢問筆錄可以作為證據使用。法律規定,詢問證人、被害人應當製作筆錄。
詢問筆錄要如實地、完整地記載證人、被害人的陳述。詢問筆錄的處理辦法同訊問被告人筆錄的處理辦法一樣。要交給證人、被害人核對,並允許其改正其中的錯誤。
證人、被害人要求自己親筆書寫證詞的,要允許書寫,必要時,也可以讓證人、被害人親筆書寫證詞。詢問筆錄的順序應該符合實際的詢問順序。證人或被害人以及詢問人員都應該在詢問筆錄上簽名。
詢問筆錄作為記載證人所提供的證言,具有法律的嚴肅性。在詢問開始時,詢問人應向被詢問人宣講《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八條規定,並在筆錄上作出如下記載:「詢問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八條規定,告知被詢問人應當如實提供證書、證言,如有意作偽證或隱匿罪證要負的法律責任。
」被詢問人應當在簽名後蓋章或捺指紋,筆錄各頁之間也應蓋上騎縫章(或捺指紋)。
在派出所做筆錄當天,沒被拘留是不是日後就沒事了
行為人在看守所羈押37天 刑事拘留最多應為37天,不會是38天,否則就是超期羈押。當然,如果被逮捕,羈押的時間更長 說明行為人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 或者被逮捕 了,但只要沒有被法院判決有罪,不存在案底問題。案底一般指某人過去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在我國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
打架打斷兩個牙齒去派出所做筆錄會被拘留嗎
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 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1 ...
我想諮詢一下在派出所做筆錄多少歲的人必須有監護人在場
1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八十四條第三款 詢問不滿十六週歲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應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到場。2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 第五十二條 詢問不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時,應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到場,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能到場的,可以通知其教師到場。確實無法通知或者通知後未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