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抄肯定的回答不需要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你們如果是初次在一起,就是婚姻的事實。在這裡你們有選擇則自己的婚姻幸福。但是以下事情處理清楚;
1、父母包辦的婚姻?是否領取結婚證?沒有,先辦理結婚證,再*****;
2、男方應該賠償女方精神損失費,和墮胎營養費,這個看男方的經濟能力;
3、雙方協商好在辦理相關手續!
2樓:匿名使用者
那要看是誰的過了,女方有了外遇不願意過了,那你就給人退點,如果是男方的過也要分情況,就想家暴之類的,肯定不給他,還想問他多要點了,兩個人走到一起就是緣分,能過救過唄,跟誰不是將就了
3樓:蓬蒼劇醉巧
沒有拿結婚證,那麼你們只是同居男女朋友關係,法律不承認你們是夫妻,法律上你們還是未婚,彩禮協商,可以適當退點。
4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自由,不需要離婚
結婚半年離婚彩禮要退一半嗎
5樓:sunny荃荃媽媽
如果雙方已經登記結婚,屬於婚姻事實已經達成,法律支援不退還。但如果是因支付彩禮造成男方經濟困難的,可以要求退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7樓:鷺島小律
2023年4月1日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8樓:玲瓏望月明
關於共同財產的分割 婚姻存續期間一方取得的財產均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和負擔,一般是一人一半 。
如果一方有過錯,分割財產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體份額由法院裁定。
一般情況,結婚後婚前彩禮作為共同財產處理,不能要求退還,如果沒有結婚,可以要求對方退還彩禮。
女方可以應訴,根據自己的情況決定是否同意離婚。不同意離婚的,無作為返還彩禮;同意離婚的,可以不同意返還彩禮。因為你們已經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結婚,並且共同生活半年。
男方要求返還彩禮沒有法律依據。
9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退,婚都離了,這是給女方的一種精神上的補償,女人的青春消磨不起,
分居5年離婚怎麼辦,結婚證丟了我現在也找不到我仗夫,我想起訴離婚該怎麼辦
可以查詢結婚檔案後去法院起訴要求離婚的。先協商,看能否走協議離婚的途徑。如果就離婚 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等問題上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或者你聯絡不上對方,你就需要去法院起訴離婚,即到對方戶籍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基層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常規需準備的材料 1 原告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一份 2 結婚證原件及影印件三份 ...
我們結婚十年兩個女孩子,沒有辦結婚證!老婆不想過了怎麼辦
當初都知道沒有結婚證,2個人還是在一起那麼久了。你們當初因為愛情在一起。現在分開也可能是感情不能繼續。很多人領證了也會 尊重對方的選擇,也是對自己的尊重。個人觀點哈 放過你老婆吧,別禍害人了 兩個在一起過六年沒有拿結婚證,現在她說不過了,怎麼辦?這種情況只要有抄一方說襲不過了這個所謂bai的家就散了...
我們結婚三年沒結婚證,有個兩歲的女兒,他對我很好但是因為他家事太多讓我們的感情變了,我和他家人的關
就是說,最復後離不離婚的決定製權在你手上,是麼,也要看他是不是對你還有感情,畢竟你們有了一個孩子,如果分了,孩子受得影響比較大,但是要看不同的角度,如果孩子或你因為和男方家人破裂的原因而受到極大的影響,不利於你們日後的生活,那麼就。煩了,什麼事就會不順眼,他不放你走,說明還是愛你,靜下心,找個地方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