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反駁一下樓上的觀點,破產保護這種東西在中國很廣泛的,只是沒有叫這個名字而已,在中國都叫資產重組,主要用於老國有企業的轉型,其實就是老國企不行了,進行資產重組,變成股份制企業,用民間資本把企業救活,國家和地方**還能撈到一些好處,避免企業直接破產倒閉,在美國就叫破產保護。
至於樓主說的破產倒閉,是真正意義上的破產,就是破產清算了。
當一個企業經營虧損,資不抵債的時候,又沒辦法融資,總而言之就是就不活了,那就要破產倒閉。換句話說就是你不破產的話,你越經營下去虧損越多,所以就要破產倒閉啦。
破產倒閉大約是這樣的:因為現在的公司都是以自己的資產承擔有限責任,所以,破產清算的時候,就要把公司的資產清點拍賣,這些錢一般是不足以清償債務的,這部分錢的使用順序是:首先付農民工的工資,這年頭農民工工資優先順序最高,第二是自己企業的員工工資,第三是還債權人的債務,第四,如果還剩下錢的話,那就按照股份分給股東。
不過一般情況下極少有破產公司還有錢分給股東的。
當然也不排除企業急流勇退的情況,就是企業經營正常,股東卻不想經營了,把企業關閉,這種情況很少見。比如建立這個企業只為了完成某一特定的任務,例如完成某一工程啦,或者作為資本運作當中的一個環節,任務完成了就直接關門大吉。
2樓:匿名使用者
破產保護目前在我國還不存在,好像只適合一些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比如美國就存在這樣的法律,申請破產保護的企業不是倒閉,只是國家注資,基本上由其他形式企業變成了國有企業
能讓企業避免破產危機,不過也會限制企業將來的發展自由
企業申請破產有什麼作用?
3樓:血狺
一般來講,如果公司申請依據《破產法》第七章破產,股民手中的**通常變成廢紙一張,因為如果破產法庭確認債務人無清償能力(負債大於資產),就可不歸還股東投資。此外,公司資產經清算優先償還有擔保債權人和無擔保債權人後,往往所剩無幾。
多數上市公司會按照《破產法》第十一章申請破產保護,而不是第七章直接進行破產清算,因為他們仍希望繼續運營並控制破產程式。第十一章規定了一些復興公司業務的程式,也確有一些公司重組計劃成功,重新開始贏利。但有些公司最後還是以清算告終。
申請破產有什麼好處,
4樓:衷彤威馳皓
破產保護可以經過清算,
把資不抵債的企業或者個人的資產進行清算,公平地分配給他的債主,對於個人而言只保留必要的生活資料,從而徹底勾銷他所拖欠的一切債務。
我國法律還不允許個人破產,很多外國允許個人破產。但注意,根據外國法律,個人破產之後,個人的資信等級會嚴重下降,會喪失很多資格,比如不能發起設立公司企業。在羅馬法上,會引起人格減等。
5樓:匿名使用者
破產,是指債務人因不能償債或者資不抵債時,由債權人或債務人訴請法院宣告破產並依破產程式償還債務的一種法律制度。狹義的破產製度僅指破產清算制度,廣義的破產製度還包括重整與和解制度。
主要好處有:破產保護可以經過清算,把資不抵債的企業或者個人的資產進行清算,公平地分配給他的債主,對於個人而言只保留必要的生活資料,從而徹底勾銷他所拖欠的一切債務。
6樓:言君化英朗
申請破產的好處,這個問題非常大。需要看具體情況。一般理解是可以通過破產了結公司的全部債權債務。
7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資不抵債,可以申請破產清算,公司債權人的債權按比例清償,股東以註冊資金為限承擔有限責任。
8樓:我本無淚
資不抵債的話就可以逃避債務啊,如果還不宣佈破產的話就還要從口袋掏錢抵債的...
9樓:匿名使用者
好處多多,不用還債了.
企業破產有好處嗎
10樓:紅色的鬥牛士
企業申請破產沒好處,需要支付破產費用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破產費用除了訴訟費用,還有管理費用,包括管理、變價和分配債務人財產的費用,以及管理人執行職務的費用、報酬和聘用工作人員的費用。
對於進入破產境地的中小微企業來說,破產費用就是一筆巨大支出,根據企業破產法規定,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破產費用的,管理人應當提請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式。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請求之日起15日內裁定終結破產程式,並予以公告。
債務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在破產財產清償順序中排在第一位。
11樓:阿離
企業破產的好處是在企業被法院判決破產後,其企業未償還的債務就會以現有資產進行清算,不再繼續擴大了。破產是在特定情況下運用的一種償債程式,其目的是為了公平的清償所欠債權人的債務。破產必須是在法院的監督和指揮下完成的債務清償程式。
債權人申請對債務人進行破產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宣告債務人破產前,債務人或者出資額佔債務人註冊資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資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
12樓:匿名使用者
企業破產可以從兩個方面來說:一從企業的角度來講,有好處,因為它拖著只會讓企業走的路越來越艱難,而且還有員工的工資,破產的話好像好多方面的資金就不用償還了,所以從企業的角度來說有好處,雖然說破產了,但企業領導人還是有利潤可賺;二從員工方面講,企業破產意味著失業,事業也就意味著沒有了收入**,但每個人都有家庭需要照料,所以誰也不想失業,從員工方面講沒有好處
13樓:匿名使用者
企業破產,債務就會以現有資產進行清算,不再繼續擴大。
14樓:匿名使用者
有好處 清算現有資產 股東只承擔有限責任 不會危及本身筋骨
15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反駁一下樓上的觀點,破產保護這種東西在中國很廣泛的,只是沒有叫這個名字而已,在中國都叫資產重組,主要用於老國有企業的轉型,其實就是老國企不行了,進行資產重組,變成股份制企業,用民間資本把企業救活,國家和地方**還能撈到一些好處,避免企業直接破產倒閉,在美國就叫破產保護。
至於樓主說的破產倒閉,是真正意義上的破產,就是破產清算了。
當一個企業經營虧損,資不抵債的時候,又沒辦法融資,總而言之就是就不活了,那就要破產倒閉。換句話說就是你不破產的話,你越經營下去虧損越多,所以就要破產倒閉啦。
破產倒閉大約是這樣的:因為現在的公司都是以自己的資產承擔有限責任,所以,破產清算的時候,就要把公司的資產清點拍賣,這些錢一般是不足以清償債務的,這部分錢的使用順序是:首先付農民工的工資,這年頭農民工工資優先順序最高,第二是自己企業的員工工資,第三是還債權人的債務,第四,如果還剩下錢的話,那就按照股份分給股東。
不過一般情況下極少有破產公司還有錢分給股東的。
當然也不排除企業急流勇退的情況,就是企業經營正常,股東卻不想經營了,把企業關閉,這種情況很少見。比如建立這個企業只為了完成某一特定的任務,例如完成某一工程啦,或者作為資本運作當中的一個環節,任務完成了就直接關門大吉。
企業破產有什麼好處?
16樓:卓政律師
對債務人來說,及時申請破產,可以免除債權人追討債權的煩惱法定代表人在案件執行過程中被限制高消費、司法拘留、限制出入境等責任;對企業的股東來講,可以避免承擔因對企業財產管理失職的法律責任;對員工來講,可以得到妥善安置,及時(優先)補繳欠繳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補發工資,並得到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金;對國家來講,可以優先收回欠繳的稅金;對債權人來講,有的債權(如銀行的擔保債權、建築工程施工款等)可以得到優先償還,有的債權(普通債權)可以得到平均清償,避免被訴訟在先的債權人先得。
與此同時,破產過程中,還可以對有希望的企業進行重整,使企業在減免債務後重新參與市場競爭。沒有希望的企業通過拍賣或變賣資產,使全體債權人依法平均受償。通過拍賣企業財產,可以有效盤活土地、裝置等優良資產,解放勞動力。
在計劃經濟時期,企業破產清算經常受到逃避債務的嫌疑,因此當時實行的是「政策性破產」,企業破產需要**批准。2023年6月1日以後,我國開始實施新的破產法,**不再幹預企業的破產,企業破產完全由法院主導依法辦理。****實施供給側改革,依法處置殭屍企業成為各級**大力推進的一項重要工作。
17樓:嚴迪澄巨集逸
通過企業破產,及時淘汰落後的企業,有利於社會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
申請破產保護有什麼好處?
18樓:匿名使用者
破產,是指債務人因不能償債或者資不抵債時,由債權人或債務人訴請法院宣告破產並依破產程式償還債務的一種法律制度。狹義的破產製度僅指破產清算制度,廣義的破產製度還包括重整與和解制度。
主要好處有:破產保護可以經過清算,把資不抵債的企業或者個人的資產進行清算,公平地分配給他的債主,對於個人而言只保留必要的生活資料,從而徹底勾銷他所拖欠的一切債務。
什麼叫申請破產保護?對破產公司或集團有什麼好處嗎?
19樓:匿名使用者
企業法人符合破產條件,向法院申請破產後,債權人應當向管理人申請債權,由破產財產償還;破產人無財產可供分配的,人民法院裁定終結破產程式,餘下債務不再償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二條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
第七條 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第一百二十條 破產人無財產可供分配的,管理人應當請求人民法院裁定終結破產程式。
管理人在最後分配完結後,應當及時向人民法院提交破產財產分配報告,並提請人民法院裁定終結破產程式。
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管理人終結破產程式的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是否終結破產程式的裁定。裁定終結的,應當予以公告。
第一百二十一條 管理人應當自破產程式終結之日起十日內,持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式的裁定,向破產人的原登記機關辦理登出登記。
申請高新技術企業有哪些好處,高新技術企業到底有什麼好處
高新技術企業的好處有以下幾點 1 免稅。這是最直接的好處,根據國家規定可以減免所得稅。2 國家或地方專案資金支援優先考慮。有的時候有些專案要求是高新技術企業才能申報或高新技術企業可以優先支援。3 宣傳和報道的正面形象。高新技術企業代表的是企業有自己的自主智慧財產權,有一定的技術含量,很多企業將此作為...
企業破產對員工應該如何補償,公司倒閉員工怎麼賠償
每一天都有很多企業倒閉宣佈破產,在公司宣告破產後,緊接著就是進行破產清算程式,在清算結束後公司也就消滅了法人資格。此時公司既然都不復存在了,那麼與員工的勞動關係自然也就要解除。在公司破產之後員工會有多少賠償呢?公司破產,應按規定給予員工解除合同補償金,標準為 工作滿一年的給一個月補償金 月平均工資 ...
企業的破產費用包括哪些,破產費用包括哪些費用?
破產清算的費用主要包括以下 1 破產案件的訴訟費用 這一費用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主要包括破產案件受理費 職權調查費 公告費 送達費 法院登記申報債權的費用 法院召集債權人會議的費用 證據保全費用 財產保全費用 鑑定費用 勘驗費用,以及法院認為應由債務人財產支付的其他訴訟上的費用。破產費用所包括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