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書的法律效力有哪些公證的法律效力?

2021-03-06 19:16:41 字數 4998 閱讀 9103

1樓:法幫網

1、公證當事人無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辦理公證時公證員必須問清當事人是否在訂立時具有法律規定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而且會將協議給雙方看,如果一方不識字,可以由公證員念給他聽,並且在公證存檔的談話筆錄中寫明。2.

法院沒有權利解除公證,只有採納與不採納,撤消公證書只有本公證機構和司法局有權撤消;如果你的親戚想撤消本公證書,得先爭得對方的同意,一起到公證處說明情況,還有一個辦法就是到當地司法局公管處申請。3.贈予自己財產與他人,無須他人同意。

對依法辦理的房屋贈予公證,依法具有法律效力,其證明力高於其他一般書證。

2樓:泣心宜酆稷

本文介紹房產公證書的法律效力。公證效力是指公證證明在法律上的效能和約束力。

公證書是公證機構證明活動的結果和書面表現形式,因此,公證效力又稱為"公證書的效力"。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公證具有三個基本法律效力。

即:證據效力、強制執行效力和法律行為成立要件

本文介紹房產公證書的法律效力。公證效力是指公證證明在法律上的效能和約束力。

公證書是公證機構證明活動的結果和書面表現形式,因此,公證效力又稱為"公證書的效力"。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公證具有三個基本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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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證據效力、強制執行效力和法律行為成立要件效力。

其中證據效力是公證書的最基本的效力,任何公證書都具有證據效力。公證的強制執行效力和法律行為成立要件效力則不是普遍的,只有特定的公證文書或在特定的條件下才能產生。

此外,公證書不僅在國內具有法律效力,而且還具有域外法律效力。因為,公證書是證明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的可靠的司法證明文書,被廣泛地運用在國際交往中。在國際上,公證書得到了廣泛的承認,在域外也具有法律證明力,是進行國際間民事、經濟交往不可缺少的法律文書。

這是公證證據效力在空間上的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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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能覓翠佴容

公證書,是指公證處根據當事人申請,依照事實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式製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司法證明書,是司法文書的一種。是法律界常用的應用寫作文體之一。公證書是公證處製作併發給當事人使用的法律文書。

公證機構應當按照司法部規定或批准的格式製作公證書。公證書為16開大小,由封面、正文、封底組成。製作公證書應使用中文。

在少數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區,除涉外公證事項外,可使用當地民族通用的文字。

根據需要或當事人的要求,公證書可附外文譯文。公證書的法律效力具體如下:

公證效力

1、公證當事人無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辦理公證時公證員必須問清當事人是否在訂立時具有法律規定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而且會將協議給雙方看,如果一方不識字,可以由公證員念給他聽,並且在公證存檔的談話筆錄中寫明。

2.法院沒有權利解除公證,只有採納與不採納,撤消公證書只有本公證機構和司法局有權撤消;

如果你的親戚想撤消本公證書,得先爭得對方的同意,一起到公證處說明情況,還有一個辦法就是到當地司法局公管處申請;

3.贈予自己財產與他人,無須他人同意。對依法辦理的房屋贈予公證,依法具有法律效力,其證明力高於其他一般書證。

國際認可度

此外,公證書不僅在國內具有法律效力,而且還具有域外法律效力。因為,公證書是證明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的可靠的司法證明文書,被廣泛地運用在國際交往中。在國際上,公證書得到了廣泛的承認,在域外也具有法律證明力,是進行國際間民事、經濟交往不可缺少的法律文書。

這是公證證據效力在空間上的延伸。

公證的法律效力?

4樓:中顧法律網

公證處公證後的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一、公證處公證後的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到公證處對協議進行公證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因協議產生糾紛時,公證協議就是最好的證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九條:經過法定程式公證證明的法律事實和文書,人民法院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公證證明的除外。

二、公證書的效力有哪些

公證的法律效力是指公證在法律上的效能和法律作用。對公證的法律效力,我國《民事訴訟法》和《公證暫行條例》均作了明確規定,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法定證據效力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明確規定:「經過法定程式公證證明的法律行為、法律事實和文書,人民法院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2、強制執行效力

是指對公證機構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如債務人不履行,債權人可持公證書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而不再經過訴訟程式。對公證的這一效力,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八條作了明確規定。

3、法律行為成立要件

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某些法律行為必須採用公證形式設立、變更或終止時,公證即成為相應的法律行為設立、變更、終止的必備要件。另外,如果按照國際慣例或當事人之間的約定,某些法律行為設立、變更或終止必須辦理公證,則公證也成為其成立的要件。

5樓:丶不羈放縱丶丶

是的,具有法律效力,一切公證行為都產生證據上的效力。

具體分析如下:

1、證據效力。

證據效力,是指公證書是一種可靠的證據,具有證明公證物件真實、合法的證明力,可直接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規定:「經過法定程式公證證明的法律行為、法律事實和文書,人民法院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明足以推翻公證證明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七十七條規定:

人民法院就數個證據對同一事實的證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則認定:

(一)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依職權制作的公文書證的證明力一般大於其他書證;

(二)物證、檔案、鑑定結論、勘驗筆錄或者經過公證、登記的書證,其證明力一般大於其他書證、視聽資料和證人證言;

(三)原始證據的證明力一般大於傳來證據;

(四)直接證據的證明力一般大於間接證據;

(五)證人提供的對與其有親屬或者其他密切關係的當事人有利的證言,其證明力一般小於其他證人證言。

法律之所以作出這樣的規定,是因為公證機關是國家的司法證明機關。公證員在公證過程中,要依法對公證物件進行認真全面的調查、核實,之後出具的公證書具有無可爭議的法律證明力,可以直接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供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公民直接使用,是一種調整經濟、民事法律關係的可靠法律憑證。

2、強制執行效力。

強制執行效力,是指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在債務人不履行義務時,債權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而不必再經過訴訟程式。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八條規定:「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公證債權文書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並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

」公證的這種強制執行效力,不僅有利於迅速解決債務人不履行義務的難題,還可以避免因訴訟、仲裁帶來的時間上的浪費和人力、物力的損耗。

3、法律行為成立的要件效力。

公證的法律行為成立要件效力,是指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或國際慣例以及當事人的約定,特定的法律行為只有經過公證證明才能成立併產生法律效力。反之,則不具有法律效力。

如我國《收養法》第15條第4款規定:「收養關係當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當辦理收養公證。」

第21條規定:「外國人依照本法可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子女……收養關係當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當到***司法行政部門認定的具有辦理涉外公證資格的公證機構辦理收養公證。」

除法律規定外,根據國際慣例或當事人約定必須採用公證形式的,當事人要使其行為受到法律保護,也必須辦理公證。如經濟合同的當事人約定該合同經公證後生效,則這份合同不經公證機關公證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6樓:匿名使用者

到公證處對遺產協議進行公證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因協議產生糾紛時,公證協議就是最好的證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九條 經過法定程式公證證明的法律事實和文書,人民法院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公證證明的除外。

公證的法律效力是指公證在法律上的效能和法律作用。對公證的法律效力,我國《民事訴訟法》和《公證暫行條例》均作了明確規定,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法定證據效力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明確規定:「經過法定程式公證證明的法律行為、法律事實和文書,人民法院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2、強制執行效力

是指對公證機構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如債務人不履行,債權人可持公證書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而不再經過訴訟程式。對公證的這一效力,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八條作了明確規定。

3、法律行為成立要件

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某些法律行為必須採用公證形式設立、變更或終止時,公證即成為相應的法律行為設立、變更、終止的必備要件。另外,如果按照國際慣例或當事人之間的約定,某些法律行為設立、變更或終止必須辦理公證,則公證也成為其成立的要件。

擴充套件資料

中國公證機關辦理下列公證行為:

①證明合同(契約)、委託、遺囑等法律行為。

②證明法律行為以外的法律文書:一切在法律上有效的文書均可公證證明,書面形式的法律行為也是法律文書。

③證明法律事實:凡引起法律關係產生、變更和消滅的事實均可公證證明。法律事實分行為和事件兩類:

行為以人的意志為轉移,事件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公證證明法律事實主要是證明法律事件,指的是事實的發生與人們意志無關但可引起一定法律後果的事件,如死亡。

④證明非爭議性事實:某些事實並不一定發生法律後果,但為避免日後可能發生爭議,亦得公證證明。如證明某人的住所地或居所地,證明親屬關係。

⑤對於追償債款、物品的文書,認為無疑義的,在該文書上證明有強制執行的效力。

⑥證據保全:在當事人提起訴訟之前,出現了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當事人為準備將來進行訴訟的需要,可以申請公證處採取措施,保全證據。

⑦保管遺囑、保管檔案。

⑧辦理與公證行為有關的輔助性工作,代當事人起草申請公證的文書。

⑨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和國際慣例辦理其他公證行為。

公證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公證書有哪些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二條 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式對民事法律行為 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 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第五章 公證效力 第三十六條 經公證的民事法律行為 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該項公證...

各公證處出具的公證書是否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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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由於暫無產權,公證處不會受理你們的合同公證的 二 公證處公證是不保證你的合同必須履行的,公證的作用就是證明合同是真實的與合法的 三 違約金根據合同法,不得超過20 超過部份法律不予保護四 除了違約金以外,雙方還可以約定賠償金,需要舉證實際損失方能向另一方索賠 五 違約條款就是允許對方完成一定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