厭則走喜則留道不同不相為謀什麼意思

2021-03-07 07:11:18 字數 6747 閱讀 9840

1樓:atm半夏熒光

「厭則走,喜則留,道不同不相為謀」的意思是:討厭就離開,喜歡就留下,意見或志趣不同的人就無法共事。現代對這句話多用引申義:

道不同,指人生價值觀不同,論語中最初指的是君子和小人之別,走著不同道路的人,就不能在一起謀劃,志趣不同的人就無法共事。

2樓:匿名使用者

意思是討厭就離開,喜歡就留下,意見或志趣不同的人就無法共事。

道不同不相為謀是一個漢語成語,意思是走著不同道路的人,就不能在一起謀劃。比喻意見或志趣不同的人就無法共事。出自孔子《論語·衛靈公》:「道不同,不相為謀。」

而現代對這句話多用引申義:道不同,指人生價值觀不同。論語中最初指的是君子和小人之別。走著不同道路的人,就不能在一起謀劃。志趣不同的人就無法共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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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厭則走,喜則留,道不同不相為謀」典故

《管寧割席》

管寧、華歆共園中鋤菜,見地有片金,管揮鋤與瓦石不異,華捉而擲去之。又嘗同席讀書,有乘軒冕過門者,寧讀如故,歆欲廢書出觀。寧割席分坐曰:「子非吾友也。」

譯:東漢時,管寧與華歆二人為同窗好友。有一天,二人同在園中鋤草,發現地裡有塊金子,管寧對金子視如瓦片,揮鋤不止,而華歆則拾起金子放在一旁。

又一次,兩 人同席讀書,有達官顯貴乘車路過,管寧不受干擾,讀書如故而華歆卻出門**,羨慕不已 。管寧見華歆與自己並非真正志同道合的朋友。便割席分坐。

自此以後,再也不以華歆為友 。

3樓:楊好巨蟹座

如果你討厭就請你離開 如果你喜歡就請你留下來 咱們不是志同道合之人就不用再聊什麼瞭望採納

4樓:命運與夢

道,不同、不相為謀。

(十一)確立了行「聖人之道」的君子謀道的最高原則:不同、不相。

子曰:道,不同、不相為謀。

詳解:這句話,《論語》成書以來,其斷句都是「道不同,不相為謀」,解釋成「善惡邪正之間不能合作共謀、走著不同道路的人不能在一起謀劃。比喻意見或志趣不同的人就無法共事。

」等等,把「聞、見、學、行」「聖人之道」的君子當成一個精英小團體了,把「聖人之道」當成了小道、私道,這是和《論語》、儒家「和而不同」的精神背道而馳的。試想,如果「道不同」就「不相為謀」,那何謂「和而不同」?難道「和而不同」就是在某個叫行「聖人之道」的君子組成的精英小團體裡玩的一場無聊把戲?

正確的斷句應該是「道,不同、不相為謀。」通常的理解之所以出問題,關鍵是把「相」字噹一聲平聲,當副詞了,而這只是「相」的後生義。「相」,四聲去聲,本義是「觀察」,引申為「根據外貌判斷人的命運」,然後就有了「選擇」的意思。

這裡的「相」就是「選擇」的意思,「不相」,就是「不選擇」。

「謀」,就是「徵求解決疑難的意見或辦法」,引申為「謀劃、商量辦法」等,《論語》後面還有所謂「謀道」、「謀食」的說法,和這裡的「謀」是一致的。理解這章對把握全域性很重要。

道,聖人之道,就如同大河,大河是不會去「選擇」的、也不會去強迫「一致」,是「不相」、「不同」的。「聖人之道」之「謀」,就是「不同」、「不相」。「不同」,就是「異」,就像上一章「攻乎異端,斯害也己」所說,對「異」不能攻擊,不能去謀求消滅「異」,否則就不能「不同」,就和「聖人之道」相違了;

「不相」,就是「不以相而相之」,所有的選擇都會有假設的標準,也就是以「相」相之,最常見的以「相」相之就是所謂的「以貌取人」,延伸下去,根據思想、觀點、意識形態、經濟水平等等,都是以「相」相之,都不是「不相」,是和「聖人之道」相違的。

必須注意的是,「不相」,不是指個體對自己的行為、思想不加選擇,而是指對不同個體、團體的行為,不能用一種權威、上帝等獨斷的方式來以「相」相之,這一點是必須明確的。

「不同」和「不相」是密切聯絡的,「不相」是「不同」的前提,「不同」是「不相」的實現。只有「不相」,才可能「不同」。

否則,前提就是「相」,就是以「相」相之,那麼怎麼可能有「不同」?其結果只能是某種抽象標準、某種統一模版克隆出來的群體。

而只有終於能達到「不同」,這「不相」才有意義,才能實現,否則這「不相」只是掛羊頭賣狗肉,成了一句口號。「聖人之道」,歸根結底是以「不同」為基礎的,只有「不同」,最終才能實現「大同」,「大同」的關鍵不是「同」,而是「大」,包羅萬有,如「天地」般,而不是讓花只有一種顏色、鳥只有一種叫聲。真正的「大同」,不是「同而大同」,是「不同而大同」,要「不同」,首先就要成就其「大」。

無其「大」,就無其「不同」。無其「不同」,就無其「大同」。

除了《論語》總綱的那三個「不亦」,「道,不同、不相為謀。」這條,是《論語》中極為重要的一章,在後面的語錄中,對本章的意義多有闡發。例如,對於「不同」,有「君子和而不同」的說法;對於「不相」,有「有教無類」的說法。

但後面這些,都只是本章思想在某些具體方面的具體化表述,都是從屬於本章的。而本章的重要在於,它確立了行「聖人之道」的君子謀道的最高原則:不同、不相。

5樓:素色de浪漫

討厭就離開,喜歡就留下,志向不一樣就不和他一起謀劃(大事)

6樓:手機使用者

討厭、厭惡,不喜歡就離開,喜歡就留下來。志趣不同,志向不一致,就無法在一起謀劃做事。

7樓:裸奔有點冷

不喜歡就走,願意的留下來,不是一路人怎麼在一起

8樓:吖禽流感

不喜歡就走,喜歡就留下來,沒有相同的志向不必在一起

9樓:和你沒約會

歐,原來如此,視覺略懂略懂

喜則留 厭則走 道不同不相為謀 是什麼意思

10樓:匿名使用者

究竟是為啥事兩口子鬧矛盾呀,不管怎麼說這是人民內部矛盾,沒有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必要,不是你走就是我留的必要。坐下慢慢溝通一下,多理解對方,多寬容大度親人是幸福和睦家庭的必備良藥啊。望採納

喜則留,厭則走,多說一句都是求,道不同不相為謀。什麼意思?

11樓:姬覓晴

喜則留,厭則走,多說一句都是求,道不同不相為謀的意思是:喜歡就留下,版討厭就離開,多說一句話都是權

求著對方,和對方想法目標都不一樣就沒必要待在一起,類似的句子還有:

1、你走你的陽關道,我過我的獨木橋。

意思是指:即使以後你的生活美好,我生活艱難,我們也不會有什麼交集。

2、大路朝天,各走一邊。

意思是指:遇事井水不犯河水,各做各的,不參與。

12樓:讓好人過好日子

意思是說你要是喜歡她你就留下來,如果討厭她你就走,如果再和你多說一句話就是哀求挽留你。因為咱們不是一條道上的人,沒必要在一起共事。這也許兩個鬧僵後說的氣話!

13樓:匿名使用者

字面意思:

喜歡bai就留下,討厭就離du開,多說一句話zhi都是求著對方dao,和對方想法內目標都不一樣就沒容必要待在一起!

通常在工作中可以用到,表示對工作和公司領導的不滿意,喜歡這份工作就繼續幹,討厭就辭職,多停留或者和領導協商都感覺是在央求領導,你不喜歡我或者不願意聽我的意見,就沒必要繼續和你合作!

14樓:旖旎

意思:你如果高興,就留下來,厭煩了,就離開。我不想說那麼多去求你。勉強你沒意思。沒有共同語言。

15樓:匿名使用者

喜歡就留下,討厭就離開,多說都是無益,大家做的想的不一樣,道路不同,想法不同就不在一起。

喜則留 厭則走 道不同不相為謀什麼意思

1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討厭就請你離開 如果你喜歡就請你留下來 咱們不是志同道合之人就不用再聊什麼了

17樓:無畏無懼

喜則留 厭則bai走 道不同不相為謀du

如果你討厭就請

zhi你離開 如果你喜歡就dao請你留下來專 不是志同道合之人就屬不用再聊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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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不同不相與謀」和「道不同不相為謀」是什麼意思?

18樓:天天天藍

道不同不相與謀」和「道不同不相為謀」意思相同。

正確的意思應該是孔子對於君子的行為舉止的一種認知:大道,不同,君子不會刻意的選擇去謀了。這是一種該怎麼做就怎麼做的豁達浩然君子之氣。

而現代對這句話多用引申義:道不同,指人生價值觀不同。論語中最初指的是君子和小人之別。走著不同道路的人,就不能在一起謀劃。志趣不同的人就無法共事。

出自孔子《論語·衛靈公》:「道,不同,不相為謀。

道的不同理解:

所謂「人各有志,不能強勉。」又所謂「燕雀安知鴻鵠之志!」 。其實都是「道不同,不相為謀」的意思。當然,「道」在這裡的外延較廣,既指人生志向,也指思想觀念、學術主張等。

伯夷、叔齊義不食周粟,餓死於首陽山。司馬遷感嘆說:「道不同,不相為謀。真是各人追隨各人的志向啊!」(《史記·伯夷長齊列傳》) 這是政治態度不同不相為謀的典型。

司馬遷又說:「世上學老子的人不屑於儒學,學儒學的人也不 屑於老子。道不同,不相為謀。

是不是說的這種情況呢?」(《史 記·老莊申韓列傳》) 這是思想觀念、學術主張不同不相為謀的典型。

道不僅僅指簡單的志向或興趣,它在哲學中是宇宙的本源,是最深刻的東西,統領著世界,可以理解為人的境界。

19樓:辣條味少女

「道不同不相與謀」和「道不同不相為謀」意思相同。

釋義:走著不同道路的人,就不能在一起謀劃。比喻意見或志趣不同的人就無法共事。

「道不同不相為謀」的反義詞「志同道合」:

讀音:[zhì tóng dào hé]

釋義:道:途徑。志趣相同,意見一致。

出處:《三國志·魏志·陳思王植傳》:「昔伊尹之為媵臣,至賤也,呂尚之處屠釣,至陋也,乃其見舉於湯武、周文,誠道合志同,玄漠神通,豈復假近習之薦,因左右之介哉。」

造句:(1)總之,我們情深誼厚、志同道合、互相關心、無話不談。

(2)我們三個人是志同道合的好朋友。

(3) 我與他們志同道合,便加入了火車迷隊伍。

(4) 一個人總需要趣味相投、志同道合的朋友互相鼓勵。

(5) 他們本非志同道合的人,現在卻在同一條道上,只因為利益驅使。

20樓:命運與夢

道,不同、不相為謀。

(十一)確立了行「聖人之道」的君子謀道的最高原則:不同、不相。

子曰:道,不同、不相為謀。

詳解:這句話,《論語》成書以來,其斷句都是「道不同,不相為謀」,解釋成「善惡邪正之間不能合作共謀、走著不同道路的人不能在一起謀劃。比喻意見或志趣不同的人就無法共事。

」等等,把「聞、見、學、行」「聖人之道」的君子當成一個精英小團體了,把「聖人之道」當成了小道、私道,這是和《論語》、儒家「和而不同」的精神背道而馳的。試想,如果「道不同」就「不相為謀」,那何謂「和而不同」?難道「和而不同」就是在某個叫行「聖人之道」的君子組成的精英小團體裡玩的一場無聊把戲?

正確的斷句應該是「道,不同、不相為謀。」通常的理解之所以出問題,關鍵是把「相」字噹一聲平聲,當副詞了,而這只是「相」的後生義。「相」,四聲去聲,本義是「觀察」,引申為「根據外貌判斷人的命運」,然後就有了「選擇」的意思。

這裡的「相」就是「選擇」的意思,「不相」,就是「不選擇」。

「謀」,就是「徵求解決疑難的意見或辦法」,引申為「謀劃、商量辦法」等,《論語》後面還有所謂「謀道」、「謀食」的說法,和這裡的「謀」是一致的。理解這章對把握全域性很重要。

道,聖人之道,就如同大河,大河是不會去「選擇」的、也不會去強迫「一致」,是「不相」、「不同」的。「聖人之道」之「謀」,就是「不同」、「不相」。「不同」,就是「異」,就像上一章「攻乎異端,斯害也己」所說,對「異」不能攻擊,不能去謀求消滅「異」,否則就不能「不同」,就和「聖人之道」相違了;

「不相」,就是「不以相而相之」,所有的選擇都會有假設的標準,也就是以「相」相之,最常見的以「相」相之就是所謂的「以貌取人」,延伸下去,根據思想、觀點、意識形態、經濟水平等等,都是以「相」相之,都不是「不相」,是和「聖人之道」相違的。

必須注意的是,「不相」,不是指個體對自己的行為、思想不加選擇,而是指對不同個體、團體的行為,不能用一種權威、上帝等獨斷的方式來以「相」相之,這一點是必須明確的。

「不同」和「不相」是密切聯絡的,「不相」是「不同」的前提,「不同」是「不相」的實現。只有「不相」,才可能「不同」。

否則,前提就是「相」,就是以「相」相之,那麼怎麼可能有「不同」?其結果只能是某種抽象標準、某種統一模版克隆出來的群體。

而只有終於能達到「不同」,這「不相」才有意義,才能實現,否則這「不相」只是掛羊頭賣狗肉,成了一句口號。「聖人之道」,歸根結底是以「不同」為基礎的,只有「不同」,最終才能實現「大同」,「大同」的關鍵不是「同」,而是「大」,包羅萬有,如「天地」般,而不是讓花只有一種顏色、鳥只有一種叫聲。真正的「大同」,不是「同而大同」,是「不同而大同」,要「不同」,首先就要成就其「大」。

無其「大」,就無其「不同」。無其「不同」,就無其「大同」。

除了《論語》總綱的那三個「不亦」,「道,不同、不相為謀。」這條,是《論語》中極為重要的一章,在後面的語錄中,對本章的意義多有闡發。例如,對於「不同」,有「君子和而不同」的說法;對於「不相」,有「有教無類」的說法。

但後面這些,都只是本章思想在某些具體方面的具體化表述,都是從屬於本章的。而本章的重要在於,它確立了行「聖人之道」的君子謀道的最高原則:不同、不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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