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週歲以內的;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週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週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週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週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週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週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週歲以內的。
因此,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週歲孩子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自從全面二孩政策實施以來,國家已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
2樓:拼命三即
今年已取消獨生子女,以前你沒辦,現在不能辦理
我戶口本上沒有我的名字,我有小孩鑑護權嗎
3樓:匿名使用者
父母對子女擁有法定監護權,當事人可以自行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主張對子女的法定
監護權。另外,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十六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我和老公是組合家庭我們可以再生嗎
當然可以了 但是費用可是相當高了 不過為了你們的感情應該有個共同的結晶 他的女兒也隨父的話就不能生 絕對可以,不過要事先到你們的計生辦辦理準生證。我和我老公是為了對方離婚又組合的家庭,我們在一起了可我老是想他以前和他老婆親熱的情景,想想都生氣,離過婚的人大多bai數都不會幸du福的,原因很簡zhi ...
我和老公是組合家庭,老公是海員,他有兩個兒子和父母,我有女兒。他每個月
如果他收入的一部分給了父母和兒子,那也是他的義務或責任 你和女兒的生活首先要靠自己維持,組成家庭的基礎是感情的需要,靠人養活不是根本,也不是長久之計。樓主的問題還沒有說完!雖然不知道你想問什麼,但感覺你們這麼一大家子人,在一起相處起來應該會比較難,單是三個孩子如何相處,就讓人頭疼!去年下半年認識一個...
我是二婚組合家庭,各自都有孩子,最近一年我現在的老婆為了我女兒的事,總是提離婚算了,說實話她是個很
你在這中間做了什麼?怎麼管你女兒的呢?你的責任在 呢?完全沒看出來 對孩子的教育太失敗了,去她媽媽那裡兩個月就改變了所有的性情,那我教育十多年成果在 妻子提出離婚看來也是有原因的,你這個太懦弱,面對自己的孩子都不能強勢起來。女兒不聽話,你不會從中判斷對錯嗎?該批評的時候批評,你怎麼可以讓後媽和孩子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