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他收入的一部分給了父母和兒子,那也是他的義務或責任;你和女兒的生活首先要靠自己維持,組成家庭的基礎是感情的需要,靠人養活不是根本,也不是長久之計。
2樓:匿名使用者
樓主的問題還沒有說完!
雖然不知道你想問什麼,但感覺你們這麼一大家子人,在一起相處起來應該會比較難,單是三個孩子如何相處,就讓人頭疼!
去年下半年認識一個朋友,剛開始我和他只是普通朋友,我已婚,可是老公做海員,經常因為工作2地分居,他 10
3樓:匿名使用者
魚肉,熊掌不能兼得,你的愛人為了家出海,你為了這個家做的只有出軌,人非聖賢熟能無錯,過去就過去,我想你換位思考一下,我想的的對這個家還是很眷戀
4樓:90的船
身為一名海員,看完之後說不出的滋味,仁者見仁,智者見智,還是珍惜眼前人吧。
5樓:玉之戀者
你玩他,還是他玩你?你好不要臉啊!有老公搞外遇,還好意思要錢?真不要臉
我和老公是組合家庭我們可以再生嗎
當然可以了 但是費用可是相當高了 不過為了你們的感情應該有個共同的結晶 他的女兒也隨父的話就不能生 絕對可以,不過要事先到你們的計生辦辦理準生證。我和我老公是為了對方離婚又組合的家庭,我們在一起了可我老是想他以前和他老婆親熱的情景,想想都生氣,離過婚的人大多bai數都不會幸du福的,原因很簡zhi ...
我是組合家庭組合之前我們各有孩子,我現任老公孩子有撫養權但戶口沒在同一戶口本上。我的孩子我沒有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 獨生子女證 1 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週歲以內的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2 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週歲以內的 3 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週歲的 4 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
我和老公是重組家庭,他老婆死了,他帶兩個孩子,我的孩子不跟我生活,我倆現在還沒登記呢?我怕登記後
當然要,不然你什麼都不是!你既然要分得那麼清楚,那就不必要結婚了?既要重組家庭,那你肯定亦要對這新的家庭要有所擔當與責任的負擔啦。你不可以魚與熊掌兼得嘛!登記是對你自己婚姻的保護,如果他劈腿你什麼也得不到。這要看你自己的決定,法律上要登記了才是合法的 結婚就意味著承擔責任 只要有愛,什麼都不是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