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簽訂購房合同的日期在婚前,首付是你lg一人的,房產證雖然在婚後才辦理下來也不算,婚後共同還貸,還貸的錢一人一半,房子只寫lg的名字,房子是他的。現在加名字基本不行,要先把貸款還完,才給辦理。
沒有其他的辦法,除了公證。
2樓:匿名使用者
兩部分處理,你也不吃虧,
到時候再說,現在你提此事傷感情;
3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一起還貸的部分是夫妻共同財產。
難道不能再去追加你的名字麼。作為共有人撒。
4樓:jp浪漫滿屋
屬於共同財產。毫無疑問的。
婚前購房男方出首付,婚後共同還貸,房本上寫男方名字和寫倆人名字有什麼區別 5
5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購房男方出首付,婚後共同還貸,房本上寫男方名字和寫男女雙方名字的區別主要體現在離婚時該房屋所有權歸屬上。
第一種情況是,房本上只寫男方名字,則離婚時,房產歸屬由雙方協議確定,如果協商不成,法院會判給男方,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由男方給與女方補償。
第二種情況是,房本上寫男女雙方名字,則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對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作出評估,取得所有權的一方應給另一方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款進行分割。
6樓:有狗鼻子的貓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女人啊,一切已成泡沫,奮鬥吧
分享 之前的法律對於離婚時的房屋產權問題是這麼來規定的。
1,結婚前買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個人婚前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2,結婚前付了首付,餘下辦理按揭,房產權證上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則房產本身為個人婚前財產,但是領證後支付的按揭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進行分割。
3,結婚後買房的,無論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誰出了首付,誰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以上的規定看似公平,但是在真正執行起來的時候,遇到了極大的麻煩,很多男人想不明白的是,自己全家供起來的房子,為什麼離婚的時候就要分給女方一半?現在房子是一戶人家的主要財產,如果要一分為二,那麼唯一辦法就是把房子賣了,但是賣了房子你就永遠買不起了。正是因為類似的爭端太多,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釋對此進行了調整,下面是相關條款。
1,不管婚前婚後,如果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
3,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房子的升值部分與配偶無關。
4,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
5,男方婚前買了房,婚後他擅自將房子賣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該房屋,法院不予支援。
6,婚後夫妻以共同財產參與購買一方父母房改房時,離婚後該房子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不參與財產分割。
現在的婚姻法司法解釋就看誰出錢多,就支援誰。如果男方出錢買了房,那麼房子就是男方個人的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共同財產分割,房子未來的升值部分同女方也無關,有人說老婆也參與還貸了,那麼你就來證明你出了多少錢,你出多少錢就補給你多少錢,你能拿到的僅此而已,不會再多了。
一些女人認為,房子是有力**,如果老公敢在外面找小三,就讓他淨身出戶,現在這已經完全不可能了,只要房子是他買的,就算離婚與你也無關,淨身出戶的是你而不是他。還有人認為,男人找小三是過錯方,理應進行賠償。但新婚姻法司法解釋要求你能證明自己毫無過錯,如果你不能證明這一點,那就不支援你的意見。
【新婚姻法並不針對女方,只是男方買房的情況更普遍,因此以男方為例來說明】
新司法解釋對於小三的規定更令人叫絕。如果男人找了個小三,幾年後要求分手,小三無權要求青春賠償,更叫絕的是,如果這男人花了不少錢給小三買房買車,他的正室可以以「侵犯夫妻共同財產」為由,起訴小三令其返還。
看到這裡,親愛的女同胞們,你還認為「有房才能結婚」有必要麼?在有房才能結婚的前提下,房子無論如何不是你的,你只是有權在這裡住而已。如果男方找了小三要求離婚,那房子就和你沒關係了,你如果幫忙還了貸,那就把錢退還給你,房子的升值部分也和你無關。
你要想得到房子的唯一辦法,就是努力攢錢,婚後兩人一起交首付,一起交月供,別想著找一個有房的男人,一步從無產階級變成有產階級。
與此同時,北京聚集著多達50萬的剩女,這麼多女人追逐那麼少的房子,說錯了,是男子,造成了嚴重的供求不平衡,隨著時間的推移,男方的話語權將逐漸增大。歲月是女人最大的敵人,已經沒有多少時間可以供她挑挑揀揀了,既然婚前的房子和自己無關,那麼何必非要有房才能結婚呢?這是很現實的問題,畢竟北京上海深圳這樣的大城市,離婚率已經超過了三成。
重點來了:我非常誠懇地提醒女同胞們,如果你們的男朋友或老公現在頂著新中國歷史上最高的房價、歷史上最嚴厲的調控政策,花光所有的積蓄去買房子,那麼這個行為絕不是愛你,而是愛自己。
7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解釋3, 房本上面如果有你的名字, 視為共同財產,如果沒有你的名字,視為你先生個人接受的饋贈。 不過, 你可以享受相應的權利。舉例說明
首付30w, 貸款60w,分割的時候, 房屋漲價到240w, 你先生以及其父母可以得到180w, 你可以得到60w。
寫上你的名字以後,沒有饋贈協議的話, 對方也可以舉證這個房子是給他們兒子的個人財產,你依然要按照上述比例分割。求採納
8樓:匿名使用者
必須要加你的名字的,這是婚姻法規定的,這是你們夫妻雙方的共有財產。只要婚前沒有約定,這個就是家庭財產。
9樓:匿名使用者
區別肯定是有的。房屋產權以房產證上的名字為準。
10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有證的都是雙方共同財產,既然離婚了,分配都是非常明確的按照所掏的錢比例來分割的,出資一樣多都是對半分,如果不是就按所出的比例來的,銀行按揭貸款,首付,還有公積金都是詳細記錄的,很容易分的一清二楚的,提供不了證據,都是對半分。
11樓:冬季趣玩
沒有 不管加不加你的名字都屬於共同財產
12樓:匿名使用者
為什麼現在的人都在琢磨跟自家人分財產?而不多琢磨怎麼和自家人平和地過日子呢?
13樓:穆歆瞳
請問到最後怎麼解決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老公買房付了首付!婚後夫妻還清房貨款算不算共**產嗎?房產證沒下來加上女方姓名嗎?
房子是老公家婚前蓋的,房產證是我們婚後辦的,房產證上沒我的名字,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15樓:蒙喵細語
房子是老公家婚前蓋的,房產證是婚後辦的,房產證上沒配偶的名字,不屬於共同財版產。權
雖然房子房產證是婚後辦理的,但是該房子是男方婚前蓋好並且是男方自己出錢的屬於男方婚前財產,若女方有參與蓋房子費用(費用佔總費用的佔比為共同財產佔比)或者結婚時候有簽訂相關協議表明為雙方財產情況下,這房子才屬於雙方的共同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16樓:政法校長時代
算夫妻共同財產。bai
房子是老公家婚du前zhi蓋的,房產證是婚後辦的算夫妻共dao同內財容產。
夫妻共同財產包括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17樓:鑽誠投資擔保****
算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18樓:北京豆腐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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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買房,老公父母支付的首付,婚後一起還貸,房證是老公的名字,算夫妻共有財產嗎
19樓:阿拉神經病
婚前買的房子,就是婚前財產,跟你無關
對方父母付的首付,如果明確表示贈與專你,那你也有份,但顯然屬不是這樣房產證還沒你名字,這房子不是你的,你連銀行扣款都沒有支出生活開支你出,這跟房子沒關係
不過,一般來說既然婚後共同還貸,你就有份,但是需要證明
20樓:匿名使用者
不算。一、這是婚前買的。
二、銀行扣款是從你先生賬號上扣的。
三、如果你先生在和你結婚之前做了婚前資產登記的話。
有這三條應該說明了情況了。
21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過兩年就變成共同財產啦 除非結婚之前你老公去進行婚前財產公證 如果他不去公證的話 那麼結婚兩年以後就自動變成共同財產了
婚前買房,老公父母支付的首付,婚後一起還貸,房證是老公自己的名字,還貸後房子算夫妻共有財產嗎
22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辦理房產證時登記的誰的名字,房子產權就是誰。
老婆如果能拿出婚後一起版還貸的證據,假如離權
婚,則享有老婆一方還款額的債權,可以要求老公支付本息,但是房子產權不歸老婆,房子的增值帶來的收益老婆無權過問。
23樓:迷糊
婚前一次性付款的話寫誰的名就算誰都
貸款後結婚夫妻共同償還的為夫妻共同財產
24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如果你每次給貸款的房子打款,保留收據,或銀行轉賬單,以後離婚的時候,可以從夫妻共同財產中扣除。
還沒結婚呢,就提離婚,我不厚道~
25樓:匿名使用者
算。。。有二分之一的財產
老公婚前買房,婚後房產證加老婆的名字,算共同財產嗎?
26樓:棉言麻語
今天我們就來討論一下,男方婚前買房婚後加女方名,離婚後屬夫妻共同財產嗎?
下面我們來具體說一下。
婚前男方父母出資買房,婚後在房產證上加上女方名字,離婚後屬夫妻共同財產。只要辦理的新房產證,是夫妻倆名字,這房子產權就屬於兩人共有財產。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對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範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佔有。即使婚姻關係終止前並未實際佔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婚前付首付買房備案之後,領證結婚一起辦理貸款等房產證下來是我個人的還是兩個人的
婚前付首付買房備案之後,領證結婚一起辦理貸款,說明你去銀行面籤是 兩個人一起去,而不是一個人,如果銀行按揭手續上面寫的你愛人是主貸人配偶而非共同借款人,那你們的貸款可以只需要你本人的房產證,如果主貸人是你,共同借款人是你愛人,那必須雙方共有,也就是同一套房兩本證。這主要看你們當地銀行的按揭貸款手續。...
結婚後,男方家付首付,老公希望我一起幫他還房貸,你怎麼看
結婚之後男方家拿首付買的房子,這時候,老公希望你和他一起承擔房貸,我覺得這是非常正常的一件事。無論是站在男人角度還是女人角度上來看待這件事情,我覺得你應該是和他一起還房貸的,畢竟結婚之後生活是兩個人的事情,包括對子女的上學,對家庭的付出。你不能因為房子是丈夫買的,上面寫了他的名字,就不和他一起還還房...
婚前買房付的首付婚後也是我自己還貸可是如何證明是我還的
證明不了,婚後還貸本身就是夫妻共同還貸。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婚後的收入,首先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除非夫妻雙方有約定財產aa制,或者是有法律規定的其他歸夫妻一方的財產。所以只要是用婚後收入還貸款就是夫妻共同還貸。根據 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