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大明
一般情況下,建議越早越好,因為越到後面越需要批准的部門越多,具體最好聯絡當地專業律師幫助。
2樓:828如履薄冰
取保候審是刑事拘留以後就可能辦理。一般來說,批捕前辦理會好一點。
3樓:可靠的
當然是在批捕之前了,批捕以前是公安機關管理偵查。批捕以後說明檢察院介入了,就不好弄了
4樓:匿名使用者
家人已經被刑事拘留了,要想取保候審必須要有取保候審的必要條件。如有取保候審的必要條件及依據,要在批捕之前辦理。
5樓:心語超級
你等幾天再申請
剛拘留還沒有查清案件事情
刑事訴訟法有規定,提出取保候審三日內答覆
6樓:輪滑老師
都可以辦理。
【如果辦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部司法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關於刑事訴訟法實施中若干問題的規定》
20.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二條規定:「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人、近親屬有權申請取保候審。」第九十六條規定: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人、近親屬和律師申請取保候審,有權決定的機關應當在七日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覆。同意取保候審的,依法辦理取保候審手續;不同意取保候審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向誰提出?】
法院、公安、檢察院都有權利,具體看是哪個機關有偵察權和到了哪個訴訟階段。
如一般公安立案偵查的一般刑事案件,在偵查階段可以為向公安申請,審查批捕階段可以向檢察院,法院審判階段可以向法院。
7樓:張愚頑
家人被刑事拘留了我想辦理取保候審是批捕之前好辦還是批捕之後好辦?當然是批捕之前好辦,這個時候還沒有那麼大的罪過,只要關係到位,很好辦理的
8樓:匿名使用者
能夠批捕前辦好那最好啊,去問問是否可以取保候審。蠻多是不能不能取保候審的。
9樓:蠶她爸
如果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的話,當然是在批捕前辦理比較好。
這個條件是證據不是很充分、取保候審以後對社會不會造成危害性,同時不會再潛逃。
如果能批捕,說明證據是比較充分的,因為現在檢察院對批捕的條件很苛刻,也很慎重。
10樓:2018瘦到100斤
我認為是之前好用,要不然咋辦
11樓:愛喝粥
刑事案件各個階段都是可以申請取保候審的。一般家屬比較著急,想讓人盡快出來,從這個角度來說,當然是越早越好,但還是需要結合具體情況判斷。
12樓:匿名使用者
批捕了是不可以辦理取保候審的,
13樓:東9667東
取保候審,是指偵查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擔保人或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其不逃避或妨礙偵查,並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它通常對犯罪較輕,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對其行動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採用。
我被刑拘30天的時候公安局通知我家裡給我辦理了取保候審,如果我被檢查院批捕是不是會通知我,還是等到
14樓:匿名使用者
目前面臨被追copy究刑事責任和判刑,所以你是屬於bai被監視居住,但你是公du安機關通知你
zhi家裡取保候審的,應該是經過dao訊問、審查,認為需要逮捕但證據不足的,而達到拘留期限的,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這是對被取保候審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活動地域的限制。如果有正當理由需要離開,必須經過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批准。
負責執行的機關在批准被取保候審人離開所居住的市、縣前,應當得到決定取保候審機關的同意。如果公安機關能收集到證據,提交檢查院批准,你還得回去!
15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個不對吧,一般拘留3-7天就要像檢察院申請批准逮捕了。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你符合這個條件麼?
不符合的話你就已經被批准逮捕了
16樓:刑法李文華
在偵查階段已bai經取保候du審,到檢察院無論是繼續取保zhi候審還dao是逮捕都會通知你版,只要等執行權機關的通知即可。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部關於取保候審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二條 在偵查或者審查起訴階段已經採取取保候審的,案件移送至審查起訴或者審判階段時,如果需要繼續取保候審,或者需要變更保證方式或強制措施的,受案機關應當在七日內作出決定,並通知執行機關和移送案件的機關。
刑事拘留取保候審的條件,關於刑事拘留取保候審的條件及程式。
您好,根據法律規定和我的辯護經驗,取保候審可以聘請律師協助申請,辦案機關審查後作出決定是否准許取保候審。不過,取保候審只是一個臨時性的不予關押,並不意味著就不會判刑了。如果不能取保,則會繼續關押,37天是刑事拘留的最長時間。在此期間內,會轉為逮捕。然後就是長時間的羈押,等候法院審判,直到法院作出生效...
刑事拘留如何取保候審,刑事拘留後辦理了取保候審,下一步怎麼走?
犯罪嫌疑人或家屬向辦案機關提出取保候審申請,正常情況三日內給予答覆。符合條件繳納保證金或提供擔保人 不符合條件,會予以說明。根據 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五條之規定,人民法院 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第一,可能判處管制 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第二,可能判...
你好!我男朋友因涉嫌盜竊罪,被刑事拘留了,現在已經有二十幾天了,沒有任何訊息,這種情況可不可以申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九條規定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說明 在司法實踐中,執行規定時,能在三日內提請批准逮捕的在三日內提請批准逮捕 如果三日期限不夠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但必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