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要求做指紋鑑定卻不交鑑定費怎麼辦,法院也拖著,催了法官,法官也拖,作為原告該咋辦

2021-04-01 16:08:04 字數 4569 閱讀 1845

1樓:zyl8號

放心 急解決不了問題 案子有結案期的 被告提出鑑定 不交費視為放棄主張 為什麼你會認為法官也在拖?你不相信這個世界為什麼還去起訴?換個眼光看世界吧 這個世界不是你想的那麼複雜 雖然世界不簡單

2樓:匿名使用者

先把鑑定費用付了,如果打官司成功了, 向他們索要陪償。

被告人的款已經扣到法院的賬上,但是執行庭法官一直拖著不給原告,怎麼辦?

3樓:匿名使用者

我有一個問題諮詢。原告。2023年的六月分。

起訴一個借款民事案。房子已經在2023年的3月19號在**網上拍賣成功。至今現在也沒有拿到我的款項。

去找法院,一直在脫,一直在說分配方案沒有安下來。這個問題該咋辦呢?

4樓:律達網法律諮詢

嗯,這種情況,建議從以下幾個方面來進行處理:

法院雖然查封貨款,但並沒有劃撥,先可以投訴到執行局的領導及法院審管辦、信訪辦,或者提起書面異議。如果超過6個月不執行,可以申請上級法院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 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

第二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還有別的疑問,可以追問我的哦

5樓:匿名使用者

同樣的遭遇!今天說在申請,明天說財務人手緊張。最後**也不接

被告提出筆跡鑑定想拖延時間,法院也是一直拖,己經半年了原告該怎麼辦呢?

6樓:舒寧君

這就是一個官司打幾年,都是沒有期限所致,法律就不能把所有案件時間做個期限限制嗎?讓敗訴方逃之夭夭麼?

一審**後,被告對原告傷殘鑑定有異議,提出了重新鑑定申請,法院同意了。可被告一直不交鑑定費,使這事

7樓:獨愛悔亭

重新鑑定的時間不確定,而且重新鑑定期間依法停止計算審理期限,所以再次**的時間,由法官來安排,但如果被告一直不交鑑定費,那麼司法鑑定機構也可以終止鑑定。

司法鑑定機構應當在與委託人簽訂司法鑑定協議書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委託事項的鑑定。

鑑定事項涉及複雜、疑難、特殊的技術問題或者檢驗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准,完成鑑定的時間可以延長,延長時間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

司法鑑定機構與委託人對完成鑑定的時限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在鑑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鑑定材料所需的時間,不計入鑑定時限。

擴充套件資料:

司法鑑定相關法條:

《司法鑑定程式通則》:

第十一條 司法鑑定機構應當統一受理辦案機關的司法鑑定委託。

第十二條 委託人委託鑑定的,應當向司法鑑定機構提供真實、完整、充分的鑑定材料,並對鑑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司法鑑定機構應當核對並記錄鑑定材料的名稱、種類、數量、性狀、儲存狀況、收到時間等。

訴訟當事人對鑑定材料有異議的,應當向委託人提出。

本通則所稱鑑定材料包括生物檢材和非生物檢材、比對樣本材料以及其他與鑑定事項有關的鑑定資料。

第十三條 司法鑑定機構應當自收到委託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於複雜、疑難或者特殊鑑定事項的委託,司法鑑定機構可以與委託人協商決定受理的時間。

第十四條 司法鑑定機構應當對委託鑑定事項、鑑定材料等進行審查。對屬於本機構司法鑑定業務範圍,鑑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鑑定材料能夠滿足鑑定需要的,應當受理。

對於鑑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滿足鑑定需要的,司法鑑定機構可以要求委託人補充;經補充後能夠滿足鑑定需要的,應當受理。

第二十八條 司法鑑定機構應當自司法鑑定委託書生效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鑑定。

鑑定事項涉及複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鑑定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准,完成鑑定的時限可以延長,延長時限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鑑定時限延長的,應當及時告知委託人。

司法鑑定機構與委託人對鑑定時限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在鑑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鑑定材料所需的時間,不計入鑑定時限。

第二十九條 司法鑑定機構在鑑定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鑑定:

(一)發現有本通則第十五條第二項至第七項規定情形的;

(二)鑑定材料發生耗損,委託人不能補充提供的;

(三)委託人拒不履行司法鑑定委託書規定的義務、被鑑定人拒不配合或者鑑定活動受到嚴重干擾,致使鑑定無法繼續進行的;

(四)委託人主動撤銷鑑定委託,或者委託人、訴訟當事人拒絕支付鑑定費用的;

(五)因不可抗力致使鑑定無法繼續進行的;

(六)其他需要終止鑑定的情形。

終止鑑定的,司法鑑定機構應當書面通知委託人,說明理由並退還鑑定材料。

8樓:七臺河李陽平

重新鑑定的費用,法律規定是敗訴方承擔,誰先墊付都是合理的。如果在庭審的一方舉證另一方提出異議則通過法庭質證來推定證據的有效性或採信與否。如果相對方沒有充分的事實與理由來推翻對方當事人提供的證據而要求重新鑑時,則適用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從法理上應由提出主張方墊付費用,最後根據鑑定結果確定承擔人。

法庭可以指定提出主張方先行支付費用,如果提出主張方拒絕提共費用可以推定其為惡意主張干擾審理,其主張不成立不予支援。同時對鑑定的結論明視訊記憶體在瑕庇時,法庭也可以指定原提供證據方重新鑑定,並由法院指定鑑定機構。

9樓:匿名使用者

老兄,上午不是給你解答過嗎?你怎麼還問同樣的問題呢。所有的費用都由敗訴方來出,你現在需要的是勝訴!

法院拖著我的案子一直不判,我該怎麼辦?

10樓:匿名使用者

我的案件也是拖著,要不**,要不判啊。犯法的人一直逍遙法外。氣死人。

孽待老婆住院不管。還能拖一兩年。以前太天真,現在不得不佩服現實。

別放棄,不要這個社會是個無賴的世界。

11樓:農村土地流轉

人民法院審判案件有相應的審判期限的規定,比如在一審案件中,如果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第二審案件應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審理案件的二審法院院長批准。所以法院審理案件應按照法定期限審結,對超審限辦案的,可向其上級領導或者法院的監督部門反映,符合給予行政處分條件的,應給予行政處分。同時,人民檢察院有對民事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的義務,也可以向人民檢察院反映。

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第十四條 人民檢察院有權對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督。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第二十條 各級人民法院應當將審理案件期限情況作為審判管理的重要內容,加強對案件審理期限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第二十一條 各級人民法院應當建立審理期限屆滿前的催辦制度。

第二十二條 各級人民法院應當建立案件審理期限定期通報制度。對違反訴訟法規定,超過審理期限或者違反本規定的情況進行通報。

第二十三條 審判人員故意拖延辦案,或者因過失延誤辦案,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人民法院審判紀律處分辦法(試行)》第五十九條的規定予以處分。

審判人員故意拖延移送案件材料,或者接受委託送達後,故意拖延不予送達的,參照《人民法院審判紀律處分辦法(試行)》第五十九條的規定予以處分。

12樓:哈秋樂園

拖著等你去送禮呢!不送禮這個案子他就不判

13樓:匿名使用者

馬上就要超審限了,如果在審限範圍內是沒有問題的,簡易程式是三個月,普通程式是六個月,而其中用於鑑定之類的時間是不計算在內的,所以目前還沒有超審限,即使你用的是簡易程式,也可以轉為普通程式,等吧,等過了六個月再到院長那去告他狀,或者找當地人大負責政法這塊的代表,讓他質詢一下,那可賊快

14樓:北京杜律師

看看法院是否過審限了,委託律師去辦吧

15樓:匿名使用者

法院判決時間長的原因很多,有些法院確實案件太多,法官忙不過來也是可能的,反正有法定的審限,你最好找當地律師確定該案的審限.

16樓:匿名使用者

那邊送錢了,你的確不好辦。

17樓:匿名使用者

找檢察院把這個情況和他們說一下.看好了是"檢察院"

18樓:匿名使用者

同意xuri125c的。

法院判定鑑定費後,能要求墊付的鑑定費利息也要支付嗎

申請鑑定的費用一般由申請人先行墊付,待案子終結後根據 訴訟費交納辦法 第12條規定訴訟過程中因鑑定 公告 勘驗 翻譯 評估 拍賣 變賣 倉儲 保管 運輸 船舶監管等發生的依法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費用,人民法院根據誰主張 誰負擔的原則,決定由當事人直接支付給有關機構或者單位。由此可見鑒定費 評估費等費用...

借條影印件上的指紋怎麼做指紋鑑定

借條作為證據,主要證明借款關係和借款事實,可以結合其他證據,比如銀行轉賬記錄等來形成證據鏈。如果借款事實確認存在,否認指紋真實對案件結果沒有實質性影響,還增加了經濟成本。如果指紋在案件中有重要的意義,可以申請做司法鑑定。可以在起訴後,原被告共同去法院選擇一個鑑定機構。付費內容限時免費檢視 回答您好 ...

原告委託法院做的傷殘鑑定九級,被告不服結果,提不出證據的情況下申請重新鑑定,法院會支援重新鑑定嗎

提不出證據的情況下,法院不支援重新鑑定。鑑定是法定鑑定部門或指定鑑定部門中具有專業知識技能的人,依照法定程式做出鑑別和判斷的一種活動。由此而得出的鑑定結論是訴訟中一種重要的法定證據。如果一方當事人對此證據有異議,可以申請重新鑑定,但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決定。由於鑑定結論具有一定的真實性 科學性和針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