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州長先森
趕緊走,因為你現在已經不是正式員工了,你留下來的作用就是起一個過渡,用完就扔的那種,他不仁不能怪咱不義,否則你要是等到你們老闆找下接替你的員工,到時候你會走的更難看,估計連這段時間的工資都不會給你發
2樓:礪劍滄海
已經可以離開了,法律角度上來看,你已經沒有其他的問題負擔了。
3樓:匿名使用者
積極與老闆做好溝通,互相給對方個機會未嘗不好。
4樓:春風己化細雨
如有及事,可以走了,要麼在等等也無防
交了辭職報告一個月後,公司還沒有招到人,不願讓我走!
5樓:匿名使用者
樓主與用bai
人單位既然是簽訂du了勞動合同,那麼就應當受zhi2023年1月1日實施的
《勞動dao合同法》的回
保護。樓主答還在試用期內,不必多慮,公司任何人無權留置你。你可以不理會這些,可以根據本法第37條提前一個月通知用人單位就合法地解除勞動合同(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裡需要有人證明你是一個月前交的辭職報告)。
其法條內容如下: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6樓:李雅慶
只有一個月的,不用一至三個月,當然情理上最好是與領導協商好一些
我在廠子裡上班壓了月的工資,我已經打了辭職了,都和老闆說了!當時老闆說問問車間主任缺人的話就先
沒有籤勞動合同的話,按照勞動法規定,你們廠要賠你雙倍工資的。不管有沒有勞動合同,你們都是事實勞動關係,你們廠除了要把正常工資結算給你之外,還要另外支付雙倍工資作為沒有籤勞動合同的補償。你可以找你們老闆說明這個情況,讓你們老闆把錢支付給你,要不然就告到勞動局,把你們廠沒有籤勞動合同的事情說出去,這個是...
我在酒店工作口頭辭職已經多月了但是老闆說要招到人才
再找老闆說,好好協商,等待招聘到新人,伏謹也提出自缺棚基己的底線時間,任何單位都是這樣需要個過渡時間的和亂,不需要過渡糾結 沒簽合同你怕個鳥啊,直接走人啊。你們當時籤合同了沒有啊 我現在想辭職,已經和老闆口頭辭職一個多月,他仍然和我說要等到招到人才能走 首先你寫一 bai封辭職信,du最後是郵件 z...
工廠老闆不發工資,說話不算數,我已經辭職,工資遲遲不給發放,老闆說話不算數?
不管你到哪兒去幹活,都要先簽定用工協議或者勞務合同。而不是你所說的老闆想給就給不給就不給這麼簡單的。今天都己經放假了哪個部門還會上班就是要處理也得過完節上班以後再來處理。有關工資拖欠的法律條文有 勞動合同法 第30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