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法理學中什麼是執法的含義,司考法理學中法的作用如何理解

2021-04-18 01:03:25 字數 4756 閱讀 7792

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執法,又稱法的執行。在日常生活中,人們通常在廣義與狹義兩種含義上使用這個概念專。廣義屬的執法,或法的執行,是指所有國家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及其公職人員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式實施法律的活動。

如人們在講到社會主義法制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時,就是講的廣義的執法。狹義的執法,或法的執行,則專指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職人員依法行使管理職權、履行職責、實施法律的活動。人們把行政機關稱為執法機關,就是在狹義上使用執法的。

此處所講的法的執行,是狹義的法的執行。

國家行政機關執行法律是法的實施的重要方面。在現代社會,國家行政機關被稱為國家權力機關或立法機關的執行機關,後者制定的法律和其他規範性法律檔案,主要由前者貫徹、執行,付諸實現。

司考法理學中法的作用如何理解

司考法理學中權利和義務的含義如何理解

2樓:希律法考

權利和義務的含義

權利和義務是一切法律規範、法律部門(部門法),甚至整個法律體系的核心內容。法的執行和操作的整個過程和機制(如立法、執法、司法、守法、法律監督等),無論其具體形態多麼複雜,但終究不過是圍繞權利和義務這兩個核心內容和要素而的:確定權利和義務的界限,合理分配權利和義務,處理有關權利和義務的糾紛與衝突,保障權利和義務的實現,等等。

1.權利的概念。「權利」一詞可以在不同的意義上使用,如「道德權利」、「自然權利」、「習慣權利」、「法律權利」,等等。

關於權利的本質,學者們的解釋也很不統一,主要有:(1)自由說,認為權利即自由。(2)範圍說,認為權利是法律允許人們行為的範圍。

(3)意思說,認為權利是法律賦予人的意思力或意思支配力。(4)利益說,認為權利就是法律所保護的利益。(5)折中說(綜合意思說和利益說),認為權利是保護利益的意思力或依意思力所保護的利益。

(6)法力說,認為權利就是一種法律上的力。(7)資格說,認為權利就是人們做某事的資格。(8)主張說,認為權利是人們對某物的佔有或要求做某事的主張。

(9)可能性說,認為權利是權利人作出或要求他人作出一定行為的可能性。(10)選擇說,認為權利是法律承認一個人有比另一個人更優越的選擇。

我們要討論的是法律權利。所謂法律權利,就是國家通過法律規定對法律關係主體可以自主決定作出某種行為的許可和保障手段。其特點在於:

第一,權利的本質由法律規範所決定,得到國家的認可和保障。當人們的權利受到侵犯時,國家應當通過制裁侵權行為以保證權利的實現。第二,權利是權利主體按照自己的願望來決定是否實施的行為,因而權利具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性。

第三,權利是為了保護一定的利益所採取的法律手段。因此,權與利益是緊密相連的。而通過權利所保護的利益並不總是本人的利益,也可能是他人的、集體的或國家的利益。

第四,權利總是與義務人的義務相關聯的。離開了義務,權利就不能得以保障。

2.義務的概念。義務,一般在下列幾種意義上使用:

第一,它是指義務人必要行為的尺度(或範圍);第二,它是指人們必須履行一定作為或不作為之法律約束;第三,它是指人們實施某種行為的必要性。義務的性質表現在兩點:(1)義務所指出的,是人們的「應然」行為或未來行為,而不是人們事實上已經履行的行為。

已履行的「應然」行為是義務的實現,而不是義務本身。(2)義務具有強制履行的性質,義務人對於義務的內容不可隨意轉讓或違反。義務在結構上包括兩個部分:

第一,義務人必須根據權利的內容作出一定的行為。在法學上被稱作「作為義務」或「積極義務」(如贍養父母、撫養子女、納稅、服兵役等)。第二,義務人不得作出一定行為的義務,被稱為「不作為義務」或「消極義務」,例如,不得破壞公共財產,禁止非法拘禁,嚴禁刑訊逼供,等等。

(二)權利與義務的分類

1.基本權利義務與普通權利義務。根據根本法與普通法律規定的不同,可以將權利義務分為基本權利義務和普通權利義務。

基本權利義務是憲法所規定的人們在國家政治生活、經濟生活、文化生活和社會生活中的根本權利和義務。普通權利義務是憲法以外的普通法律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絕對權利義務與相對權利義務。根據相對應的主體範圍可以將權利義務分為絕對權利義務和相對權利義務。

絕對權利和義務,又稱「對世權利」和「對世義務」,是對應不特定的法律主體的權利和義務,絕對權利對應不特定的義務人;絕對義務對應不特定的權利人。相對權利和義務又稱「對人權利」和「對人義務」,是對應特定的法律主體的權利和義務,「相對權利」對應特定的義務人:「相對義務」對應特定的權利人。

3.個人權利義務、集體權利義務和國家權利義務。根據權利義務主體的性質,可以將權利義務分為個人權利義務、集體(法人)權利義務和國家權利義務。

個人權利義務是指公民個人(自然人)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權利和應履行的義務。集體(法人)權利義務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組織等的權利和義務。國家權利義務是國家作為法律關係主體在國際法和國內法上所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三)權利和義務的相互聯絡

權利和義務作為法的核心內容和要素,它們之間的連線方式和結構關係是非常複雜的。可以從以下角度和方面來分析:

第一,從結構上看,兩者是緊密聯絡、不可分割的。誠如馬克思所言:「沒有無義務的權利,也沒有無權利的義務。

」①因此,權利和義務都不可能孤立地存在和發展。它們的存在和發展都必須以另一方的存在和發展為條件。它們的一方不存在了,另一方也不能存在。

第二,從數量上看,兩者的總量是相等的。關於此點,有學者曾作細緻的邏輯推導:如果把既不享受權利也不履行義務表示為零的話,那麼權利和義務的關係就可以表示為以零為起點向相反的兩個方向延伸的數軸,權利是正數,義務是負數,正數每展長一個刻度,負數也一定展長一個刻度,而正數與負數的絕對值總是相等的。

第三,從產生和發展看,兩者經歷了一個從渾然一體到**對立再到相對一致的過程。在原始社會,由於還不存在法律制度,權利和義務的界限也不很明確,兩者實際上是混為一體的。隨著階級社會、國家的出現和法律的產生,權利和義務發生分離。

在剝削階級法律制度中,兩者甚至在數量分配上也出現不平衡:統治者集團只享受權利,而幾乎把一切義務強加於被統治者。社會主義法律制度的建立,實行「權利和義務相一致」的原則,使兩者之間的關係發展到了一個新的階段。

第四,從價值上看,權利和義務代表了不同的法律精神,它們在歷史上受到重視的程度有所不同,因而兩者在不同國家的法律體系中的地位是有主、次之分的。一般而言,在等級特權社會(如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法律制度往往強調以義務為本位,權利處於次要的地位。而在民主法治社會,法律制度較為重視對個人權利的保護。

此時,權利是第一性的,義務是第二性的,義務設定的目的是為了保障權利的實現。

司考法理學中法律規則與語言如何理解

3樓:愛我就是這麼

《法理學》法律解釋方法的位階

1、在具體的情景下按照不同的法律解釋方法對同一個法律規定進內行容解釋可能會得出完全不同的解釋結果,這種結果的出現導致了法律適用的不確定性。 2、文**釋→

體系解釋→ 立法者的目的解釋→ 歷史解釋→比較解釋→ 客觀目的解釋。 3、上述位階關係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在具體案件中可能會有不同。司法考試中的法律解釋方法:

1、文**釋,也稱語法解釋、文法解釋、文理解釋。這是按照日常的、一般的或法律的語言使用方式清晰地描述制定法的某個條款的內容。文**釋的特點是將解釋的焦點集中在語言上,而不顧及根據語言解釋的結果是否公正、合理。

司考的法理學與考研的法理學有區別嗎

4樓:跨考教育

司法考試bai的考試範圍大而du

全,幾乎涵zhi

蓋了法學本科所dao學的各學科法律知識。因為其回要通過考試答培養、選拔那些法律全面人才,輸送到社會上各種法律職業崗位,如律師、法官、檢察官等等。選拔的這些專業法律人必須要全面掌握法律知識,這樣才能在法律操作過程中得心應手,遊刃有餘,這也正是司法考試的目的之所在。

法學考研的考試範圍可謂精而深,除了個別異類**學校全面考察之外,大部分學校都是隻考幾門最主要的法學學科,例如四川大學考法理學、憲法學、民法、刑法、民訴、刑訴。類似國民黨時期《六法全書》的範圍,只不過增加了法理學,剔除了商法。法學考研畢竟不同於司法考試,法學考研目的是吸收、培養法學理論人才,重視法學理論深度的發掘,以使之深刻把握天地間法律精華之規律,為薄弱的中國法治建設添磚加瓦。

5樓:厚**碩考研

會有一點點區別,但是區別不是很大的~

怎樣理解法理學是法學的方**

6樓:芥末留學

法理學在法學bai體系中

du的地位。  (1)法理學與部zhi門法學的關係是「dao一般」與「專特殊」的關係。屬法理學不是研究法的個別性問題的學科,二十研究法的一般問題的一般理論。

法理學的材料**是通過對所有部門法材料進行高度抽象概括獲得。它既提供了研究部門法學的立場、觀點和方法,同時闡述了基本的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識,對部門法具有指導意義。  (2)法理學與法制史、法律思想史的關係是「論」與「史」的關係。

法律制度史研究法律制度的發展歷史,法律思想史研究法律思想、學說的發展歷史,它們從制度和學說兩方面來說明法律這種特殊的社會現象的歷史發展,為法理學的研究提供了可靠的一。法理學的一般概念、丁一和原理都是從法律制度史和法律思想史即部門法提供的材料中科學抽象概括出來的。

法理學是一個封閉的理論體系對麼

7樓:亞港全球註冊

法理學來的定義:(jurisprudence)是以整

源個法律現象的

共同發展規律和共同性問題為研究物件的學科。法理學被界定為法律的智慧,或者對「法律事業」的性質和語境的理解,而法理可以補充法律的不足,所以有些國家把法理作為最後適用的法源。法理學專業注重培養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並讓學生具有堅實廣博的理論基礎與系統深入的專業知識。

司考法理權利與義務的關係,司考法理學中權利和義務的含義如何理解

1 從結構上看,權利與義務緊密聯絡 不可分割,它們的存在和發展都必須以另一方的存在和發展為條件。2 從數量上看,權利與義務的總量是相等的。3 從產生和發展上看,權利與義務經歷了一個從渾然一體到 對立再到相對一致的過程。4 從價值上看,權利和義務代表了不同的法律精神,一般而言,在等級特權社會往往強調義...

司考法理學中什麼是內部證成與外部證

內部證成解決的問題是大小前提的對應關係,通常認為是一種涵攝或類比關係,小前提要在大前提的涵攝射程內,否則二者就沒有對應關係,內部證成也就毫無意義。比如法官運用一個法律規則來判斷一個具體的案例就是用內部證成來論證的過程。即如果案件事實與法律規則中的假定相符就能得出正確的判決。外部證成解決的是援引的大前...

如何正確認識法理學在法律學習中的作用

法理學在法學體系中的地位。1 法理學與部門法學的關係是 一般 與 特殊 的關係。法理學不是研究法的個別性問題的學科,二十研究法的一般問題的一般理論。法理學的材料 是通過對所有部門法材料進行高度抽象概括獲得。它既提供了研究部門法學的立場 觀點和方法,同時闡述了基本的概念 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識,對部門法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