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天瓶罐子
其實是你騎車太快造成的站在法律就是騎車的全責 這也是對的 因為不這樣騎車的速度會快
2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行人相對於電瓶車來說是弱者,所以你得禮讓行人。行人穿越馬路你剎車不住,說明你的速度不慢。是你駕駛不當。綜上所述,你負全責。
下雪天,我開車正常行駛,一騎電瓶車的行人由於路滑,突然在我前面摔倒,我剎車不及撞了她,我負全責嗎?
3樓:聯想勁旅
這種情況沒有保持距離,對方自己摔倒你撞她,你負主責。不為全責。
騎電動車正常行駛被突然橫穿馬路的行人撞倒騎車人受傷,經交警處理行人為主要責任,但交警走後行人不承認
4樓:汪雲彪
經交警處理行人為主要責任?有責任認定書嗎?
行人橫穿馬路,我為避免相撞騎電動車急剎車,導致摔倒受傷,誰的的責任?
5樓:匿名使用者
個人認為應該是電動車車主責任,拐彎讓直行,而且一般交警判定也是認定車的車主責任的吧?不知道對不對,敬請諒解啊。
6樓:匿名使用者
還好你沒撞人 撞人你就得負全責了 不管別人有沒有違規 你開車撞了人就得負責
7樓:莨菪戈壁
這樣的問題我也遇到過,真的很麻煩,這種情況下只能自認倒黴了
今天早上,我騎電瓶車正常行駛,突然前方行人無故停步,我剎車不及撞傷行人至肋骨骨折,我應該負全責嗎? 20
8樓:c灰色地帶
按照這個情況應該是你付全責的,電瓶車電動車不屬於機動車是不能上路行駛的,另外你剎不住車撞上,除非是對方也違反了交通規則,例如突然衝出馬路,責任認定還是等交警處理。
城市道路機動車正常行駛突然遇到行人橫穿馬路導致行人受傷行人要不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交通隊已經定責,你是全責;首先要儲存好事故責任書;如果有去醫院的費用,而且是你負擔的,那麼就要儲存好單據;
發生事故的除了聯絡交警(如果能夠自行快速解決,就不用通知),同時還要及時通知保險公司(一般是在事故當時,最長應該不超過24小時);如果當時來不了工作人員定損,記住保險公司告知的編號,而且還要問清楚那些費用是公司承擔;不要輕易支付費用(像在醫院顧工護理費等,都是有規定的);
處理程式一般交通隊調解兩次,調解不成就要訴訟,所以原始單據一定要儲存好;
事故不涉及人員,一般不會暫扣車輛;也不會扣駕駛本;所以對駕車沒太大的影響;但是本人一定要調整好心態,方可上路。
間隔一段時間後,就要詢問一下有關人員(一般是交通隊即可);北京的規定:交通事故定責後在一年之後就結案(如有異議的也過了訴訟的時效期)。
10樓:匿名使用者
一、您好,您應負全部或主要責任。沒有交通訊號道路,遇到行人,應當避讓。人行橫道只是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4條的規定設定的。
除了全封閉道路以及有**隔離設施的道路,行人都擁有通行權利。【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條第2款「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訊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二、機動車強制保險可以支付1萬元醫療費,以及2000元財產損失。其他的可以在商業保險中支付。但是支付的只是合理醫療費用,打個比方,如果不幸因為意外造成當事人牙齒缺失,法律只支援鑲牙費用,植牙超過普通居民消費水平,不予以支援,自然保險無法報銷。
你到時候可以找保險公司幫忙稽核費用。【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第1款「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身**、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三、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經考慮到了實際道路情況。行人負全責的條件尚未成熟。行人負全責意味對機動車的嚴格監管和智慧交通設施的廣泛應用。
1、人行橫道處沒有電子監控裝置,不能對機動車不停車讓行進行拍照罰款。所以在中國,行人走不走人行橫道,得到的待遇基本上一樣的,得到的都是喇叭聲。而且機動車讓行人行橫道,也會得到後車的喇叭。
2、沒有廣泛應用智慧交通紅綠燈,能夠自動對過馬路行人數量進行分析。當行人數量少時,紅綠燈熄滅,靠機動車停車讓行。行人數量多,將會影響道路暢通,此時智慧紅綠燈啟動,保障機動車通行。
3、行人負全責,一些車輛有可能不會讓行,會造成嚴重**。而在人行橫道上,即使車輛全責,行人不讓的結果也是自己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我們都知道,愛代表著一種責任,愛是一種無條件的付出和犧牲,愛是永無止境永不失落的,愛不是不要回報,而愛的回報就是對方的永遠快樂和幸福。而對方的快樂就是你的快樂,對方的幸福就是你的幸福,你應該快樂著她的快樂,幸福著她的幸福!
如果你愛的人放棄了你,請放開自己,好讓自己有機會愛別人! 有的東西你再喜歡也不會屬於你的,有的東西你再留戀也註定要放棄的,人生中有許多種愛,但別讓愛成為一種傷害。 有些緣分是註定要失去的,有些緣分是永遠都不會有好結果的,愛一個人不一定要擁有,但擁有一個人就一定要好好的去愛他,用心去感受把!
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聆聽溫馨的**,外出散心愉情,看看生活的風景,也是一種愜意快活的方式。多和朋友出去走走逛逛,交流交心交情。
日子不可能總是陽光明媚的,有酸甜苦辣,有憂有愁,鬱悶寂寞,人生才多姿多彩。
人的一生不可能是一直快樂的,忘記煩惱憂愁、、忘記不開心的事情,和不愉快的、、忘記脆弱的情懷。
因此不需太在意的。加油. 祝願您在生命中獲得幸福和愉悅,快樂開心(*^__^*) …`.
願您在2023年,天天開懷,時時快樂,分分精彩,秒秒幸福。呵呵``~☆⌒_⌒☆
12樓:y海的蘭
我的也遇到了一樣的事情怎麼辦
早上騎電動車正常行駛,被路邊車輛突然行駛 我剎車摔倒 對方算肇事逃逸嗎?
13樓:錄音機和紙
交通事故並不一定是非得兩輛車相撞了,才是交通事故。也有非碰撞型交通事故,你的這個對方應該是肇事逃逸。
但是你如果報警的話,第一你需要知道對方的車牌號或者在你的這邊有攝像頭能夠拍下對方車輛的車牌號。
電動車與行人同向行駛,行人突然橫穿馬路猛跑造成與電動車相撞,行人未走人行橫道,責任怎麼劃分?
14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對於電動自行車並沒有做出明確的責任規定,所以只有自認倒黴了。我也遇到同樣的事情,交警總是偏向於弱者者,說車撞到人車主就要負主要責任。我的是三七劃分,今天處理的。
能協商私了就私了算了,如果協商不成,也只有請交警處理了,最後你肯定是要出錢的,只是一次性了斷沒有後顧之之憂。世界上有太多的不公平!
15樓:匿名使用者
只有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是有法律效力的。這裡無論這麼說都不準確,因為我們不知道具體情況。
電瓶車正常行駛撞到橫穿馬路的行人,人額頭蹭一點皮,請問責任歸
主要責任應該在行人,最多就是讓你給點醫藥費!電瓶車正常行駛撞到橫穿馬路的行人,人額頭蹭一點皮,請問責任歸哪一方?交警怎麼判?雙方都有責任,電動車駕駛人未注意觀察,引發事故,負一定責任。行人在未充分觀察路面交通情況下,橫穿馬路,被撞,也負有一定的責任。你應該在自行車專用道行駛。這不好說,要看行人是否走...
行人橫穿馬路被電瓶車撞責任怎麼認定
如果是斑馬線,那麼電單車全責。如果附近有斑馬線但是不是在斑馬線上,行人主責。如果全路段沒有斑馬線,電單車主責。行人橫穿馬路被撞責任怎麼劃分 行人橫穿馬路被撞,責任認定不能一概而論,要視具體的事故情況而定。具體的責任認定可以參考一下幾種情形 一 機動車全責,行人無責 事故位置在人行橫道線上,且沒有證據...
汽車正常行駛,沒有違章,行人橫穿馬路,馬路中間有雙黃線的,撞重傷昏迷
就算行人橫抄穿馬路,襲你撞到了你也有責任的,最少也要負個次要責任 車輛 速度過快,如果不快的話就可以剎車剎住車了 我國的交通法也是偏向弱者的 機動車和行人之間肯定是行人是弱者 所以你肯定要負一定的責任,次要責任就算是最輕的了 16虛歲 未滿16週歲 騎電動車壓雙黃線橫穿馬路,被正常行駛的小汽車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