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蕪聊鎶
就算行人橫抄穿馬路,
襲你撞到了你也有責任的,最少也要負個次要責任(車輛
速度過快,如果不快的話就可以剎車剎住車了),我國的交通法也是偏向弱者的(機動車和行人之間肯定是行人是弱者)所以你肯定要負一定的責任,次要責任就算是最輕的了
16虛歲(未滿16週歲)騎電動車壓雙黃線橫穿馬路,被正常行駛的小汽車撞了,責任怎麼劃分。
2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責任很明確,非機動車佔主要責任,小汽車佔次要責任,但是交通法有保護弱者的說話,非機動車屬於弱者,就算小汽車佔次要責任也是要進行賠償的
3樓:方方
本身壓雙黃線就是違反交規,自己橫穿馬路,別人正常行駛,你還未達年齡,基本是負全責的節奏哦。
4樓:無所謂好阿
還是找個專業律師諮詢下吧!
我騎電動車壓雙黃線橫穿馬路,撞到直行汽車前門上,我住院了,責任怎麼認定
5樓:匿名使用者
橫穿馬路?肯定你全責啊。還要你賠償別人。
6樓:就愛打遊戲
你撞車上了嗎?在市裡還是什麼地方。如果汽車超速也有責任
我開車正常行駛中在沒有佔到沒有違章的情況下撞到人
你打方向盤之後如果仍然沒有離開你的車道,車輪都在你的車道內,並且你不是酒駕,也不是無照駕駛,也不是不符合駕照準駕範圍違章駕駛,也沒有超速,也沒有闖紅燈,那麼,你沒有交通責任。但是,作為交通事故,也許你應該對傷者承擔一定補償責任。我開車正常行駛,撞上違章行人,怎麼辦啊?人車事故,法規和交警是偏向於人方...
電瓶車正常行駛撞到橫穿馬路的行人,人額頭蹭一點皮,請問責任歸
主要責任應該在行人,最多就是讓你給點醫藥費!電瓶車正常行駛撞到橫穿馬路的行人,人額頭蹭一點皮,請問責任歸哪一方?交警怎麼判?雙方都有責任,電動車駕駛人未注意觀察,引發事故,負一定責任。行人在未充分觀察路面交通情況下,橫穿馬路,被撞,也負有一定的責任。你應該在自行車專用道行駛。這不好說,要看行人是否走...
我駕駛小汽車正常行駛和橫穿馬路的摩托車相撞應承擔多少責任
有訊號燈按訊號燈,沒有訊號燈一般遵循左側優先,所以看摩托車是從你哪邊過來的吧。各一半 看交警的最終責任認定 你好,我駕駛機動車正常行駛於橫穿馬路電瓶車相撞,涉及人傷.您好!根據您說情況交警處理事故現場後,會給你出責任認定書的,對責任認定書不服可以申請複議!我騎摩托車正常行駛與突然從小路出來要橫穿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