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最主要的原因還bai是覺得你不
du合適,你可以自zhi己請纓dao過去面試的,這版塊主動點也是沒有
權什麼的,我都是這樣的,看到合適的就直接打**過去問他們的地址然後過去面試,不用等他看我簡歷再說話,有時候主動點別人更加看重,畢竟機會是留給主動爭取的人多點。
2樓:211唐晨飛
一、他們看過了,發現不合適;
二、他們沒有看過但知道不合適;
三、他們有合適的人了
招聘網上,有的公司天天更新招聘資訊,但是投簡歷過去他們都不開啟看的,打**過去他們也說不招人。 那
3樓:匿名使用者
做廣告吧,或者是做了一年會員放著也是放著。。。
一家公司,網上招聘資訊天天重新整理,但是我投了簡歷兩天多了,顯示「未讀」,怎麼回事啊?
4樓:匿名使用者
天天重新整理也不一定就是在招聘的,人家是給招聘**交了一年的錢,所以是刷一下做做廣告的,讓人家能搜到也是一種廣告。
我是一家公司的人事專員,最近公司需要招聘一批人,打電話都說來
今年的招聘市場決定的,人員需求較大,求職的人選擇的空間大了,可能同一時間段邀請ta面試的公司比較多。所以通知的時候可以 1 跟其確認時間沒問題。2 確認面試地點,最好讓ta摘抄一下。3 可以在 裡表達下ta的簡歷相對比較符合公司的要求等。4 公司有條件的話簡訊同步跟進一條,沒條件,郵件跟進通知一條。...
我在招聘會上應聘了一家公司也面試過後來叫我回家等通知說會叫我來公司複試,後來過了星期我電子郵件
這個既然叫你去面試了,說明還有很大的機會。重點是要想好之前的沒去面試的事情怎麼說。給你機會,去試一下,瞭解工作環境,內容,待遇,等 公司有所需 才能錄用 一般是有機會錄取 我在招聘會上應聘了一家企業,面試後明明說好會通知我來複試,等了一個月也沒有訊息,後來我打 諮詢情 你知道為什麼的,儘管罵吧,況且...
我在一家公司簽了合同,卻在另一家公司工作拿工資,這樣合法嗎
這樣是不合法的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條 用人單位版招用勞動者時權,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 工作條件 工作地點 職業危害 安全生產狀況 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 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