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不行啊,要貸款也要你本人到銀行去簽名,本人沒有去銀行那可能是**人辦理,有風險
2樓:手機使用者
貸款可以的,但是違法行為
3樓:**座
不可以吧,應該需要本人去的
有人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拿我身份證在網上貸款了,怎麼辦
4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身份證保管不善,但是按道理用你的身份證貸款,貸款應該打到你名下的銀行卡里,不可能那個人和你一個名字吧?儘快報警吧。
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別人拿我的身份證貸款了怎麼辦
5樓:民生為本
打110或到當地派出所報警,身份證被人冒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
(二)購買、**、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的。
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和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由公安機關予以收繳。
第十八條 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本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所列行為之一,從事犯罪活動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人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用我的身份證貸款該怎麼辦
6樓:兔子少吃點
到目前為止這個事情銀行沒有
盡到身份稽核的責任。這個事情你沒有任何責任,也不需要你來舉證證明你不知情。否則的話要是有人在路邊撿到身份證就到銀行去貸款,銀行還要丟身份證的人還錢而不去找真正貸款的人,那都不用工作,每天就在大街上去撿身份證好了。
至於你的親戚就麻煩了,能馬上還上錢什麼事也沒有,要是還不上,肯定是要坐牢的。
7樓:匿名使用者
別人拿我的身份證貸款,已經9年了,才讓我來還貸款。利息2萬了。其間從沒告訴我,我該承擔嗎
8樓:匿名使用者
在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別人用自己的身份證貸款可以立刻報警,證明自己並沒有要求貸款,對冒用個人身份的人員查處,以免造成個人的損失。我國貸款稽核也是十分嚴格的,非本人申請的貸款是不允許通過的,否則屬於違法行為。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三條 貸款人受理借款人貸款申請後,應履行盡職調查職責,對個人貸款申請內容和相關情況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進行調查核實,形成調查評價意見。
第十四條 貸款調查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借款人基本情況;
(二)借款人收入情況;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人還款**、還款能力及還款方式;
(五)保證人擔保意願、擔保能力或抵(質)押物價值及變現能力。
別人借我身份證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從信用社貸款我該怎麼辦
9樓:匿名使用者
銀行對外貸款要有貸款人本人簽名,別人拿別人資訊偽造簽名貸款,由銀行自己承擔審查不明的後果,不能由自己本人承擔。
① 貸款要求是持本人身份證進行辦理貸款;
② 銀行會對貸款人身份進行詳細核實;
③ 首先持他人身份證貸款,銀行不會受理;
④ 就算是使用其他渠道**,提交資料後稽核就會被發現資料不符,無法通過稽核;
⑤ 銀行和公安身份證系統聯網,可比對鑑別身份證真假,貸款人身份。
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別人用我的身份證網上借貸,請問我應該負責任嗎?
10樓:山人老施
通常,身份證被他人用作貸款後,個人需要承擔的後果有:
1、貸款沒有出現糾紛
通常在身份證主人不知情的情況下,他人用自己的身份證去貸款,貸款到期後,銀行會找上門來,要求當事人償還貸款金額;
2、發生債務糾紛,吃官司
若是身份證主人發現自己並沒有貸款,而是「被貸款」的時候,就會出現債務糾紛,而銀行一旦起訴,會將身份證持有人作為被告,因此如發現個人「被貸款」時,應第一時間選擇報警;
3、承擔還款義務,然後追償
如逾期未及時還貸,銀行將直接起訴身份證主人,通常,由於缺乏有力的證據,身份證主人往往是敗訴。敗訴後,身份證主人必須先行承擔還債義務,若是未及時歸還,銀行還會追償債務。
4、將產生信用汙點
如實際借款人未按時還款,所產生的信用汙點將記錄身份證持有人名下。
你現在要做的是報警,必須能夠用證據證明不是你親自去辦理的貸款,否則你必須承擔還貸的法律責任。可以申清司法簽定你貸款時的簽名不是你所簽署的,調取辦貸時的銀行錄影,證明非你所為,另外如是在身份證丟失時發生的事情,應提供你掛失補辦身份證的公安派出所的辦理手續證明。總之你必須證明非你所為,責任由銀行方面審查不嚴所致,必要時訴訟法院。
如是你朋友借你身份證所為,那你只能以詐騙起訴你的朋友以免除你的責任。
自己的身份證被自己親哥拿去貸款,現在還不上,怎麼辦?
11樓:匿名使用者
沒什麼好辦法。
如果你們兄弟感情好,找你哥哥協商,看看怎麼還貸款,或者你幫他還!
如果你無法承受,直接法院去吧!
12樓:月牙兒2012微博
你哥貸款多少?現在銀行認定的是你貸款,所以儘量找你哥協商看怎麼把款還上。你的房貸還能夠按月還款就暫時不會受影響,如果不是在同一家銀行貸款的話。
13樓:匿名使用者
用你的身份證,那錢就是你欠的,除了儘快還上沒有其他辦法
14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本人簽字是無效的!
我的身份證被我朋友拿去貸款了,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這算不算犯法?
15樓:魚的眼睛
當然算了,這是貸款詐騙行為,這要是他不能按時還款,到時候是找你的麻煩
16樓:法律諮詢董律師
你好,這種行為被定義為冒用他人身份證行為,是會受到法律制裁的,根據情節的輕重,法律後果不同
17樓:匿名使用者
別人的身份證,肯定貨不了
我爸爸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拿我的身份證去貸款 這筆錢要我償還嗎
18樓:liwenrong木子
銀行債務是肯定要還的。 具體是怎麼個還法的事情,當然首先你們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你父親償還銀行債務(因為你父親冒用他人身份證進行貸款,本身是違法了)。 另外同時可以起訴信用社主任(這和是否退休沒有關係的,違法接受法律制裁是不分年齡,退休等限制的),記住重要的是:
他是擔保人(你父親無償還能力的,可以要求法院責令他和你父親共同來償還銀行的債務)。 在法律上主任負有民事「連帶賠償」的責任。 另外他是國家工作人員,違法在先(明知你父親借用他人身份證貸款是違法的,他為了個人私利,造成國家損失)可以另外起訴他,可能還要吃官司。
另外銀行也是負有部分(比較小)的責任,因為他們沒有盡到認真審查,把關。說明內部體制有問題。 不過,你和你舅舅最終還是要幫你父親分擔一點的(如果你們鐵心不幫父親)那他只有吃官司了。
另外那個主任經濟條件比較好的話,可以叫他多還點,不能心軟,不然你們吃進。全部你們還。希望你們還是去律師那裡仔細諮詢一下。
畢竟錢的數目比較大。 看到你父親這個樣子,還不如去吃官司好了,一點責任心都沒有。叫他在大牢裡面好好反省反省。
呵呵這是氣話。趕快去仔細諮詢一下律師吧。希望能妥善解決此事。
19樓:寒夜看血飄
是不需要的。
身份證丟失後被不法分子冒充辦理信用卡,銀行因此受到財產損失,這是當事人無法控制的。當事人雖有保管好自己身份證明的義務,但是銀行在為個人辦理信用卡時,應該履行審查義務,審查內容包括身份證是否由本人使用,身份證的真偽等。如果身份證被他人盜用,並在銀行成功辦理了信用卡,如銀行沒有盡到審查義務,由此產生的後果銀行應負主要責任。
銀行會找借款人的,與你無關。
20樓:庭庭
從法律角度講,你爸爸拿你的身份證去貸款,其與信用社簽訂的貸款合同,如果沒有得到你的事先授權或追認,該合同無效。合同無效導致的結果是該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你不用承擔清償貸款的義務。但你父親還是要承擔返還貸款的責任。
分述如下:
一、信用社作為貸款人,在與你簽訂貸款合同時有義務按照有關貸款手續進行嚴格審查,但信用社僅憑你父親提交的你的身份證,就簽訂貸款合同,嚴重違反了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其與你父親簽訂的貸款合同中涉及你的部分無效。
二、責任劃分:(1)貸款合同不是你本人所籤,你父親擅自代你簽訂貸款合同違背了你的真實意思,應承擔主要責任,即應由你父親償還信用社的貸款(一般承擔貸款本金及部分利息,如果我是法官我就只判決承擔本金,呵呵);(2)信用社在辦理貸款手續時,未能嚴格審查貸款人的真實身份,違反了貸款程式,應負審查不嚴責任,即承擔次要責任。
三、如果信用社把你也一併告上法庭,你可以提出不承擔清償貸款義務的答辯意見:(1)你父親貸款時你不知情,也不知道身份證被拿走了;(2)你沒有在貸款合同上簽字,你也沒有授權你父親或其他人在貸款合同上簽字;(3)貸款合同簽訂後,你仍不知情,也沒有追認你父親或其他人有**權簽訂合同。當然,你也負有對身份證保管不善的責任(最多承擔點訴訟費了,呵呵)。
你舅舅的情況如果和你的一樣,那處理的意見和建議也是一樣一樣的。
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行為人沒有**權、超越**權或者**權終止後以被**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人追認,對被**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九條 行為人沒有**權、超越**權或者**權終止後以被**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權的,該**行為有效。
第五十六條 無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八條 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21樓:匿名使用者
庭庭2006的答覆很詳細,但是你父親及信用社的承辦人員可能會構成犯罪。
從法律角度講,你爸爸拿你的身份證去貸款,其與信用社簽訂的貸款合同,如果沒有得到你的事先授權或追認,該合同無效。合同無效導致的結果是該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你不用承擔清償貸款的義務。但你父親還是要承擔返還貸款的責任。
分述如下:
一、信用社作為貸款人,在與你簽訂貸款合同時有義務按照有關貸款手續進行嚴格審查,但信用社僅憑你父親提交的你的身份證,就簽訂貸款合同,嚴重違反了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其與你父親簽訂的貸款合同中涉及你的部分無效。
二、責任劃分:(1)貸款合同不是你本人所籤,你父親擅自代你簽訂貸款合同違背了你的真實意思,應承擔主要責任,即應由你父親償還信用社的貸款(一般承擔貸款本金及部分利息,如果我是法官我就只判決承擔本金,呵呵);(2)信用社在辦理貸款手續時,未能嚴格審查貸款人的真實身份,違反了貸款程式,應負審查不嚴責任,即承擔次要責任。
三、如果信用社把你也一併告上法庭,你可以提出不承擔清償貸款義務的答辯意見:(1)你父親貸款時你不知情,也不知道身份證被拿走了;(2)你沒有在貸款合同上簽字,你也沒有授權你父親或其他人在貸款合同上簽字;(3)貸款合同簽訂後,你仍不知情,也沒有追認你父親或其他人有**權簽訂合同。當然,你也負有對身份證保管不善的責任(最多承擔點訴訟費了,呵呵)。
你舅舅的情況如果和你的一樣,那處理的意見和建議也是一樣一樣的。
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行為人沒有**權、超越**權或者**權終止後以被**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人追認,對被**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九條 行為人沒有**權、超越**權或者**權終止後以被**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權的,該**行為有效。
第五十六條 無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八條 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別人私自用我身份證辦理八張手機卡,導致我自己無法正常辦理業務,他人屬於什麼行為
如果是在實名登記制以後,那麼營業廳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這樣的行為是違法的,國家公務人員辦理業務時,不懂法律,耽誤了辦事時間,由誰來承擔責任?耽誤辦事時間是什麼責任?請直接找出法律依據。具體事情具體分析。一般是由具體辦理業務的人承擔責任,直接領導也會承擔連帶責任。是不是應該造成一定的後果,才會追究責任...
丈夫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拿我身份證去貸款該怎麼辦
到目前為止這個事bai情銀行沒有du盡到身份稽核的責任zhi 這個事情dao你沒有任何專責任,也不需要你來舉屬證證明你不知情。否則的話要是有人在路邊撿到身份證就到銀行去貸款,銀行還要丟身份證的人還錢而不去找真正貸款的人,那都不用工作,每天就在大街上去撿身份證好了。至於你的親戚就麻煩了,能馬上還上錢什...
丈夫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用我的身份證貸款買車怎麼辦
個人覺得還是要跟他好好說下,畢竟是一家人,如果暴力一點的,可以直接提起離婚公訴,看這個上不上徵信,如果上徵信就要求財產鑑定,這樣您只要還一半就好了,如果是不上徵信的還可以緩緩,如果是上徵信的不還的話是不可能的,不上徵信的還可以拖一會 瘋一般凌亂 出具證明證明其貸款不知情,比如筆跡鑑定,事件發生時的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