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南京胡志丹律師
法院傳票無人簽收視為郵寄送達不能,法院可以通過公告送達的方式將訴訟相關材料向當事人進行送達,公告期滿之後視為已經送達。
《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五條 送達訴訟文書,應當直接送交受送達人。受送達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 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組織負責收件的人簽收;受送達人有訴訟**人的,可以送交其**人簽收;受送達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籤 收。
受送達人的同住成年家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負責收件的人,訴訟**人或者代收人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九十二條 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
2樓:吾神降臨
一般是會通知到家人的。現在很多不法分子利用**實施所謂的下傳票,騙取老百姓的錢財。你要做的是先去當地法院立案庭詢問是否有此傳票記錄
3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著急,要是真的他還會來找你的
法院送傳票來,家裡沒人簽字,法院的人就自己簽字了,這是不是也能算立案了?
4樓:別古看法
你說的沒錯,根據《民訴法》第七十八條的規定:「送達訴訟文書,應當直接送交受送達人。受送達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屬簽收;」
「法院的人找不到人簽字,就自己簽了。」這要看籤的什麼。如果籤的是「住所無人,不能送達」,並不為過。
如果籤的是被送達人的名字,那起碼是違紀的行為。送達就已經立案了,沒送到不影響立案。
5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來送傳票肯定已經立案了,有鄰居和居委會的人在現場,屬於留置送達,需要送達人員(即你說的法院的人)簽字。
6樓:
不用法院會發公告,然後公告期結束後,就可以缺席審判。
今天法院給我打電話叫我去拿傳票,法院打電話來通知我去拿傳票嗎
那就應訴吧,不管是協商還是訴訟你都應該把錢退回 不拿傳票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你可以跟你弟弟達成一個還款協議,爭取讓你弟弟撤訴吧 如果被起訴了,法院就會通知當事人去法院領取起訴材料和傳票。可以去當地法院問問,或者先搜尋法院官方 找到聯絡 查詢一下是否在法院有立案記錄。有立案記錄的,就按要求去法院領取傳...
我被人告了,去法院拿了傳票,不知道對方告我什麼 我怎樣才知道他的訴訟請求內容
你可以與承辦法官聯絡,要求按規定將對方的訴狀和有關證據材料給你一份。根據 民事訴訟法 的規定,法院應當在受理案件後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傳送被告。如果法院沒有向你送達對方的訴狀等訴訟材料 或你沒有收到送達郵件的,你可以要求承辦法院將相關材料再影印一份給你。如果確實是法院沒有將對方的訴狀等訴訟材料向你送達...
昨天是我生日。沒人知道我的生日,沒人給我祝我生日快樂唉
生日快樂!至少還有ta們祝你生日快樂啊!這樣的情況我已經有20多年了,我也想有人記得我生日,但沒人知道我的生日,我想,以後你有了真心的朋友,應該會有人祝福你的,希望你快樂每一天。你好,這樣的情況我已經有20多年了,我也想有人記得我生日,但沒人知道我的生日,我想,以後你有了真心的朋友,應該會有人祝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