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致貧該不該扶,要結婚了,男方該不該給女方彩禮?

2021-05-14 11:22:51 字數 3362 閱讀 5267

1樓:匿名使用者

在我區的許多地方,男女雙方結婚前,男方會向女方支付彩禮,這是中國舊時婚禮程式之一。彩禮又稱財禮、聘禮、聘財等,多用於購首飾、傢俱、家電、衣服等等,也可用來支付女方的酒席費用,有的女方父母則將彩禮錢作為嫁妝由女兒支配使用。特別是在農村,訂婚約、送彩禮往往被許多人當做結婚前的一道&lduo;必經程式&rduo;,然而,婚後一旦雙方發生矛盾,要求返還彩禮錢也成了一道&lduo;必經程式&rduo;,由此引發的糾紛也是五花八門。

那麼,離婚了,彩禮錢到底該不該還?  事例一:彩禮錢和青春損失費不是一回事  年6月,24歲的孫德寶在朋友的聚會上認識了比他小兩歲的劉莉莉,通過一段時間的相處,兩人陷入了熱戀之中。

很快,孫德寶便將劉莉莉帶回了老家介紹給父母認識。通過幾次接觸,孫德寶的父母對劉莉莉也很滿意。經雙方家長同意後,兩人決定結婚。

孫德寶的父母還按照當地的習俗花元給劉莉莉購了金項鍊、金手鍊、金戒指等物品,同時另送彩禮元給劉莉莉家,象徵著孫德寶娶劉莉莉是萬里挑一。結婚後不久,劉莉莉懷孕了,可是為了事業,孫德寶決定先不要孩子。劉莉莉無奈去做了流產手術。

從那以後,兩人便經常吵架,最後因感情不和而離婚。  離婚後,孫德寶向劉莉莉提出退還彩禮的要求。劉莉莉則認為自己為這段婚姻付出了青春年華,沒有退還彩禮錢的道理。

為此,兩人再度發生糾紛,爭執不下。於是,孫德寶一紙訴狀將劉莉莉告上了法庭。劉莉莉堅持認為:

自己為孫德寶付出了青春,還因為孫德寶做了人工流產,孫德寶理應賠償她的青春損失費,因此,不同意退還彩禮錢。  審理後認為:孫德寶與劉莉莉在戀愛期間,孫德寶為締結婚姻而送的錢物,屬有條件的贈與。

現雙方的婚約已解除,劉莉莉理應將彩禮返還給孫德寶。結合孫德寶與劉莉莉之間發生過同居關係及劉莉莉曾做過人工流產的事實,酌情認定劉莉莉返還部分錢物。因雙方是戀愛,故劉莉莉有關青春損失的主張,於法不符,不予支援。

  事例二:新婚倆月就離婚返還彩禮得到支援  年9月,認識1年的何偉與馬菲菲準備結婚,馬菲菲向何偉提出要一套高檔首飾和2萬元彩禮錢。11月20日,何偉及其父母來到馬菲菲家,將購的首飾和2萬元彩禮錢交給了馬菲菲。

不久兩人自願到婚姻機關進行了結婚登記,並於年2月了婚禮。可是,結婚後不到兩個月,兩人的感情就發生了變化,常常因瑣事爭吵不休,於是,馬菲菲搬回了孃家生活。3月末,何偉到起訴要求判決他與馬菲菲的婚姻無效並退還禮金。

  審理後認定:雙方感情確已破裂,准予離婚。鑑於雙方未生育子女,也無共同債權債務,馬菲菲返還何偉彩禮錢2萬元,何偉所贈首飾歸馬菲菲所有。

  事例三:婚禮未辦先鬧翻彩禮錢部分返還  年3月,顧曉航和關娜了訂婚儀式。按照顧曉航家鄉的訂婚習俗,男方付給女方元彩禮錢。

半個月後,兩人登記結婚,並約定於當年10月份舉辦婚禮。然而沒有想到,婚禮還沒有辦,兩人就因為產生矛盾鬧起了離婚。由於關娜不退還顧曉航訂婚時給的元彩禮錢,顧曉航便將她告上了。

顧曉航認為:他與關娜彼此之間產生矛盾且難以溝通調和,感情已經破裂,因此要求判決兩人離婚,同時要求關娜退還元的彩禮錢。  審理時發現,顧曉航和關娜確實沒有共同的住處,兩人因性格不和,對家庭事務認識不一致,逐漸產生矛盾後不能及時溝通解決,夫妻關係逐漸惡化,因此同意了兩人的離婚請求。

在關於退還彩禮錢的審理中,雙方爭議的焦點之一是關於兩人的共同生活。顧曉航認為:兩人雖然已經登記,但是沒有在一起共同生活。

而關娜則認為:兩人登記後就是合法夫妻,也就是開始了共同生活,雖然沒有長時間住在一起,但是兩人畢竟發生過性關係,一旦離婚會對她今後的生活造成很大影響。由於顧曉航沒有充分證據證明他和關娜之間沒有發生過性關係,因此認定雙方存在正常的夫妻生活。

綜合雙方的情況後認為:男方的經濟條件並不寬裕,符合法律規定的應該返還彩禮的規定,最終判決顧曉航和關娜離婚,關娜返還顧曉航部分彩禮錢。

要結婚了,男方該不該給女方彩禮?

2樓:字稞

為了她,你還是要送,但不一定要多

如果不送,她的壓力會很大的,

很可能會有人說:她是白送的不值錢

小縣城人的思想還是老一套佔主要地位

3樓:大華明

男方該不該給女方彩禮?如男方經濟實力有一定基礎,給女方彩禮表心意,應該的。但如男方經濟實力有限,怎麼讓男方給女方彩禮?彩禮重要還是結婚重要?

4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彩禮是要的,不要的話就代表不值錢,想不要就可以不要,反正沒花錢的。自古就有彩禮一說,萬一男的不好,之前還可以有彩禮的安慰。當然彩禮的多與少,就得看家庭富還是窮,窮就一兩萬,富就十萬二十萬。

5樓:12月26日魔羯座

6樓:匿名使用者

考量自己的家庭實力

如果借了後父母方面自己都很有壓力

那還是不要問父母拿了

反而應該和女方好好談談了

如果她不懂體諒你不懂量力而行

只是和你爭吵或者鬧不開心

說實話這種女孩子你要好好考慮是不是真適合你了免得以後大家總是為金錢鬧糾紛

自己以後有實力發展

女孩也願意支援同時扶持你

那麼這樣的人才真正值得你去娶

至於農村的習俗

你可以同雙方父母商量後

延至幾月拿工資適當購置一點

畢竟結婚花錢還是要注意量力而出

不要做了婚奴

7樓:匿名使用者

彩禮還是要的,表示一下心意而已。量力而行把。日子是長遠的

8樓:每天都過年

當然要送了,自古以來都是這樣

9樓:你是我的好媽媽

我覺得彩禮應該給一點,可以少給點,表表心意就可以了ok恭喜你

10樓:匿名使用者

都什麼時代了,還要財禮?雙方真心相愛,以後的路還長,我覺得不該要!

11樓:綿羊的小祕密

真正的送些有用的好東西,不需要太貴,實在的東西,老丈人才會對你刮目相看。

12樓:結帳單

沒必要,什麼年代了,做人要現實些,她要明白要嫁的可是個人,不是財禮

13樓:蘭色液體

看情況,有錢就多給,沒錢就少給,但是女孩也要面子嘛,一生才一次,況且不還是你的錢嗎?

14樓:麼麼咪咪

彩禮可以==你們有錢了再補給。。或日後發薪水了。。。把一部分錢叫給老婆。。

15樓:匿名使用者

她可能也是家裡人逼的,兩人好好溝通。

16樓:山司小學生

人家女方家長把孩子養那麼大,女方只因為愛嫁給你,到你家給你倆當牛做馬的,還傳宗接代。碰上個對她好的也值了,碰上那些不好的,吃虧了。家長本就不捨得,你再不給你點錢,人家更捨不得了

沒結婚證男方提出離婚彩禮該不該退

沒結婚不存在離婚,但彩禮可酌情退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 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 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

要結婚了,男方沒給彩禮,男方給不起彩禮,還要結婚嗎?

既然男方傢什麼都買了,其實沒有必要的,現在很多人都不要彩禮的.我們家就沒有要.再說了給高了,男方家不高興,給低了你家裡的人又不願意.為了以後和婆家好好的相處,最好好好的和家裡人商量一下吧.現在你們什麼都定好了,萬一為了彩禮的問題弄的不高興,對雙方都不好.以後兩家人見面也尷尬,你在男方家也不好相處.其...

要結婚了,我媽要48000彩禮,男方家家裡比較窮

瞧你男人這吊樣 幾萬塊錢都拿不出來,幹什麼一個月沒有最少幾千,借還借不到,跟這種男人沒出息的,說不定它有錢就吃喝嫖賭了 48000也確實不多,但要借來給彩禮也確實不好,以後你們結婚了還得還債 只要你兩個是真心愛著對方,沒錢可以商量的嗎?像我以前我老婆家要3萬,那時候我家也窮啊!不說3萬3千都難,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