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法幫網
財產損害是指侵權行為侵害財產權,使財產權的客體遭到破壞,其價值的貶損、減少或完全滅失,或者破壞了財產權人對財產權客體的支配關係,使財產權人的財產利益受到損失。財產損害的法律特徵是:(1)財產損害是侵權行為侵害財產權所造成的客觀後果。
(2)財產損害是財產價值量的改變,是財產價值的貶損。財產損害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所謂直接損失,又稱積極的損害,它是指當事人已有的合法利益,因可歸責於加害人的原因事實發生,以致減少的利益。
而間接損失又稱消極的損害,它是指被損害人本可獲得的預期利益,但由於可歸責於加害人的原因事實發生,以致喪失的利益。根據民法原理,在侵權損害賠償中,須賠償的財產損失不僅包括直接損失,而且包括間接損失。對於直接損失的計算,一般採用折價計演算法,就是將被侵害的財產計算出實際減少的價值,按照實際減少的價值進行賠償。
對於間接損失的計算,首先計算間接損失的價值,但是不能將財產損失本身計人間接損失之中,同時,不能在計算間接損失時,再計算受害人的停產損失或誤工工資。
2樓:找法網法律諮詢
國家賠償法規定,對財產權造成損害的,按照直接損失給予賠償。所謂「直接損失」,是指因遭受不法侵害而使現有財產的必然減少或消滅。那麼,財產損害的國家賠償的標準及方式有哪些呢?
財產損害賠償有什麼標準?
(一)財產損害賠償的原則:
(二)財產損害賠償的標準:
關於財產損害賠償的標準,可以作出如下的分類:
1、罰款、罰金、追繳、沒收財產或者違反國家規定徵收財物、攤派費用的賠償。
對於罰款、罰金、追繳、沒收財產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財產權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徵收財物、攤派費用的行為,屬於物之失去控制,與之相適應的最好賠償是返還財產。
2、查封、扣壓、凍結財產造成的賠償。
查封、扣壓、凍結財產的,應當解除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應當返還財產損壞的,能夠恢復原狀的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的,國家承擔賠償責任,按照損害程度給付相應的賠償金。
3、財產已經拍賣的賠償。
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對財產實行違法強制措施後,如果對財產已經進行了拍賣,原物已經不存在或已為他人所有,恢復原狀已不可能,便應給予金錢賠償。對已拍賣財產的賠償,國家賠償法規定是給付拍賣所得價款。
4、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的損害賠償。
國家賠償法規定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造成損害的,賠償停產停業期間必要的經常性費用開支。所謂「必要的經常性」的費用開支是指企業、商店、公民等停產停業期間用於維持其生存的基本開支,如水電費、房屋租金、職工基本工資等。其中職工基本工資是按國家統一規定的勞保工資的平均數來計算的。
但不賠償法人或組織在正常情況下,在此期間必定能獲得的利益,也不賠償停產停業期間的一切開支,而只是賠償必要的經常性費用,並且是賠償損失的一部分而非全部。
5、財產權其他損害賠償。
國家賠償法規定,對財產權造成損害的,按照直接損失給予賠償。所謂「直接損失」,是指因遭受不法侵害而使現有財產的必然減少或消滅。其次,除直接損失外,可預期利益、間接損失都是相對人未實際取得的利益,不能排除意外情況的發生是無法實際取得的風險。
財產損害賠償的範圍包括哪些
3樓:
屬於財產損害賠償的範圍?
財產損害賠償包括哪些?
4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財產損失的,有的將其排除在產品損害賠償範圍之外。例如《斯特拉斯堡公約》第3條第1款規定:生產者應承擔由其產品的瑕疵造成的死亡或人身傷
哪些法律對財產損害賠償提供了依據
財產損害賠償判決適用法律條款有 1 民法通則 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款 損壞國家的 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2 侵權責任法 第二條 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 健康權 姓名權 名譽權 榮譽權 肖像權 隱私權 婚姻自主權 監護權 所有權...
如何判定環境侵權訴訟中財產損害賠償範圍
環境汙染給被侵權人造成的財產損失,既包括財產因環境汙染所遭受的直接損失,也包括被侵權人在正常情況下可以獲得但因環境汙染而未能獲得的利益,還包括消除汙染 修復環境所需的支出。但無高度蓋然性證據支援的間接損失不在侵權損害賠償責任範圍之列。如何確定環境汙染犯罪案件中的財產損失範圍 根據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
產品損害賠償的範圍有哪些,產品質量侵權損害賠償的範圍包括哪些?
你好,根據我國 產品質量法 的有關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 身 他人財產損害的,受害者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要求賠償。對於屬於產品的生產者的責任,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產品的生產者追償。屬於產品的銷售者的責任,產品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產品的銷售者賠償。因銷售者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