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南京胡志丹律師
1、員工入職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和單位之間形成勞動合同關係,需要依照勞動合同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工作時間幹私活影響本職工作,單位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2、員工在工作期間,因故意而導致公司損失的,單位可以依照勞動合同的約定主張賠償。
利用單位資源幹私活,就屬於故意行為,如果造成單位資源損失,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2樓:匯法網
如果你們有籤協議,肯定違法的,公司是可以告你的,但是如果沒有,除非公司有證據證明,也可以嘗試,具體還是去諮詢一下律師。
另外,客戶這麼重要的資料,在一開始就應該保護好,不讓別人帶走。有以下幾個方法:
1、同員工簽定保密協議,利用法律來維護;
2、用類似好筆頭這樣的軟體來管理客戶跟進過程和工作過程,讓員工帶不走;
3、用一些加密軟體來控制員工的工作資料,讓資料在其它地方都打不開。
3樓:
這是屬於違法的,建議通過法律的途徑來解決問題
4樓:
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單位可以跟你解除勞動合同,但是不被單位發現就沒事兒,
在公司上班自己幹私活犯法嗎?
5樓:中科安企軟體
法律沒有完全禁止勞動者兼職,只是規定不能影響本職工作。如果影響本職工作,經單位提出且拒不改正的,單位可以解除與其的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勞動法利用公司資源幹私活,《勞動法》中,利用公司資源幹私活應該如何來處理?
1 勞動法沒有相關的規定。2 首先你要證明客戶需要索賠什麼?如果他索賠公司之外的產品,而且能夠證明這些東西是以公司名義賣給他的 他能夠提供公司銷售合同 那麼公司也是要承擔賠償責任的。就算員工做私活,偽造了銷售合同,並偽造了公司公章。單位也要負責,因為你們之間已經有了合作,對方沒必要稽核你每一單的合同...
下班後接了私活違法麼,公司職工下班後幹私活算工傷嗎
接私活不違法。除非你們的勞動合同存在保密條款。縱橫法律網 商蓓律師 你好,你在上班時間之外,從事其他工作,只要你未違反你們公司的保密義務,就不違法及違約。縱橫法律網 賴廣軍律師 雖然不犯法,但是很多老闆覺得這樣是不忠的行為,所以最好你是能找到他給你下套的證據,最好是不是你自己錯的證據,或者說他拿那東...
工傷其 間廠裡拿的生活費算不算醫療費
生活費不算醫療費。生活費和醫療費是兩個根本不同性質的費用,二者不能混為一談。但是,工傷職工住院期間,在廠裡拿的生活費,參加了工傷保險的,屬於墊付性質。工傷職工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由工傷保險 按照所在省市的規定支付,通常連同醫療費用一併結算,用人單位有權在結算的費用中扣除其墊付的生活費用。工傷保險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