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殺掉一人便可挽救全體人類的性命,該不該殺這個人

2021-07-08 09:05:26 字數 5291 閱讀 2219

1樓:所以1牛破壞

應該。沒有誰有權力為了所謂崇高的目標或者偉大的理想而犧牲無辜。但是假如真的如你所言,殺掉一個人可以拯救全體人類,我會毫不猶豫的殺掉這個人。

無論我是不是那個當權者。殺完以後依然宣稱這是錯誤的,我只是不得已。儘管我內心不認為自己有什麼錯,但人類的虛偽就是文明本身。

我們每天都活在我們所不認同的世界裡,用我們不願意教給孩子的成年人的法則生活在這個複雜的人類社會裡。人類學會了說一套做一套的時候,他們就文明瞭。道德,本來就是一種很虛無的東西,是特定人群達成的行為規範的最大公約數,換言之,當這個人群全體消失的時候,他們所認可所記得的道德,又有什麼意義呢?

所以,當出現了這樣的極端情況,道德、人性和人道主義都得靠邊站,人類的繁衍才是真正有意義的事情,我會選擇犧牲一個人拯救全人類的。雖然我幹了這件事,但是我說什麼都不要承認這種事情能幹,不然我們的文明社會就亂套。

我們不能承認這種“權”(權宜:臨時背離準則的行為)是正義或者合理的。但是我們下次遇到了還是要這麼幹,想通了這一切時候,我沒什麼好糾結的。

道德不過就是活著的人們腦中的一種共識罷了,當某種持有某種道德的人類總集全數從世上抹去的話,這種特定的道德還存在麼?它甚至可以被說成從來不曾存在過。只有活著的人需要道德。

所以我來選擇的話,先選擇那個讓我們活著的選項,然後選擇否認我行過的惡。

善惡不過是活著的人們的一種共同的臆想,就像狼吃羊,是狼的正義一樣。

2樓:曉曉的小窩

不該殺,雖然從一定角度上來說,如果殺掉這個人就可以拯救全體人,應該是可以的,但是這個人又沒有做錯什麼,沒道理要受到這樣的對待。

3樓:一杯奶茶呀

不該殺,沒有人能決定其他人的生死,一切都聽天由命就好了,不能隨便殺掉無辜的人。

4樓:尤允兒

不應該殺這個人,要知道殺人是犯法的,任何人都沒有殺人的權利。若這個人真的有罪,就應該把他交給警察,然後最高審判機關會定他的罪的。

5樓:diamond碩

如果這個人沒有什麼罪大惡極的過失,其實是不應該殺的。因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命,有自己選擇生命去向的權利,我們不能因為自己就傷害別人的生命。

6樓:普羅旺斯拉文

從倫理道德的角度來說,應該是不能殺的,每一個生命都是平等的,不管是一個人的生命,還是全體人類的生命。

7樓:專注汽車維修

那得看要殺的人是誰了,如果是與我無關的人,殺了他可以拯救全人類,我會選擇殺了他。

8樓:匿名使用者

不應該,這個人也有生的權利,他沒有義務去救贖全人類,我們也沒有權去剝奪他生的權利。

9樓:老畢啦啦啦

應該殺,殺了他可以挽救全體人類,他不會白死,他會被全體人類牢記,他會永遠存活在我們心中。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該!如果要被殺掉的人就是你自己呢!犧牲自己就可以救全人類=犧牲自己不能救全人類=犧牲自己不一定救全人類,

11樓:

該殺。那麼多人會因為一個人喪命,那麼最好的辦法就是殺死他,一人換算,人類的性命,是值得的。

12樓:愛dd的

我覺得該殺,殺一個可以救活那麼多人真正意義上的救贖,我相信大部分人還是很願意的!

13樓:ying菲菲蟲

不該殺,別人的命是命,他的命也是命,做人不能太自私,除非他自己選擇死亡,否則沒有人有權利剝奪他的生命。

14樓:敏

不應該,假如他沒有犯什麼不可饒恕的罪過,每個人的生命都是平等的,沒道理去讓他犧牲自己的生命。

15樓:樊佛

不該殺。我就想問一下,一個人有什麼資格在意外中決定他人的生死?

倫理學的問題。動物也有生命,被殺的時候也會痛苦,為什麼人類可以隨便殺他們?

16樓:匿名使用者

這就是一種競爭。人類在歷史的長河之中發展迅速,漸漸地有了自己的文化,形成了自己的思想理念,於是就開始無視大自然,開始反抗大自然。人類是一種狂妄且貪婪的生物,人類只會在乎自己的生存,只有當其他生物的生存會影響到自己時才會意識到其他生物的重要性,就好比現在對很多瀕危動物的保護,當這些動物快要滅絕的時候,人類發現如果沒了這些動物,人類就無法繼續研究它們,無法得到更多對人類有益的東西的時候,人類才開始保護它們。

人類殺害動物最常見的一項就是為了吃它們,為什麼人類要吃肉,因為其他動物裡面有人類生存所需要的蛋白質和其他對人體有益的物質,當這些東西對人類有益的時候,人類雖然知道他們會痛苦,但為了自身利益,人類才不會管那些動物的生死感情之類的東西。

你說同樣是剝奪生命,但人類就是覺得有區別,因為你殺害了動物,動物沒有能力來報仇所以人類並不懼怕這一點,但殺人就不一樣,人的能力是很大的,如果你殺了人會有其他人通過法律的手段來反抗你。所以人不敢殺人卻敢殺動物。

為什麼不準殺人就是因為上面第二段的原因。那為什麼可以殺動物其實還是人類的狂妄決定的,人類自以為比其他生物高階,就可以凌駕於其他生物之上,對它們隨意擺弄,這是人類認識的盲區。很少有人可以認識到這一點

17樓:哎呀沃去

齊宣王問曰:“齊桓、晉文之事可得聞乎?”孟子對曰:

“仲尼之徒無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後世無傳焉。臣未之聞也。無以,則王 乎?

”曰:“德何如,則可以王矣?”曰:

“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曰:“若寡人者,可以保民乎哉?

” 曰:“可。”曰:

“何由知吾可也?”曰:“臣聞之胡齕曰,王坐於堂上,有牽牛而過堂下者,王見之,曰:

‘牛何之?’ 對曰:‘將以釁鐘。

’王曰:‘舍之!吾不忍其觳觫,若無罪而就死地。

’對曰:‘然則廢釁鐘與?’曰:

‘何可廢也?以羊易之!’不識有諸?

”曰:“有之。”曰:

“是心足以王矣。百姓皆以王為愛也,臣固知王之不忍也。”王曰:

“然。誠有百姓者。齊國雖褊小,吾何愛一牛?

即不忍其觳觫,若無罪而就死地,故以羊易之也。”曰:“王無異於百姓之以王為愛也。

以小易大,彼惡知之?王若隱其無罪而就死地, 則牛羊何擇焉?” 王笑曰:

“是誠何心哉?我非愛其財。而易之以羊也,宜乎百姓之謂我愛也 。

”曰:“無傷也,是乃仁術也,見牛未見羊也。君子之於禽獸也,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

是以君子遠庖廚也。”

18樓:因為一隻狗

什麼倫理學,我只知道弱肉強食,這個社會不就是人吃人嗎?

19樓:刀中強

個啲與倫理無關!你太過感情用事會導致你個認知錯誤!自然界個生命有生有死、有高階有低階、有**有軟弱、有食肉有食草、有長壽有短命、有飛個有跑個有爬個有遊個。

一切盡在自然而然!個啲叫做生物界!而整個生物界形成一條生物鏈,人就在個條生物鏈個頂端,所以盡系人食物!

個啲叫自然!雖然人系最頂級,但與所有生命一樣會死亡!至此明白了,所有生命都系選擇性死亡!

生於天死於天!再者人唔可能與眾生平等?(除非你信佛)因為自然界個不平等才有如此多姿多彩個生物界!

個啲叫做自然!自然本身就係殘忍咖!物種大滅絕夠絕了咖!

生生死死,自然而然!

20樓:小時代1234林蕭

你吃動物嗎?豬,牛,魚。如果你吃過,那麼你沒有資格提這個倫理學的問題。

21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動物拿人類沒轍。

22樓:橘子洲頭看橘子

在泰國的一個縣醫院,院長兼常務醫師 ─ 各種專科,尤其是兼任手術開刀。有一次院長講述一則有趣的病人故事,發人深省,啟發人向善。

院長說:「我自當醫生以來,從來不曾遇到、也不曾治過這種奇異的病人。這位奇異的病人,三年內動手術開刀五次。一次比一次嚴重,最後連一手一足都必須鋸掉,變成一個獨臂缺足的殘廢者。」

這位奇異的病人叫做文來,有一次被鱉(俗稱甲魚,形狀似龜)咬傷一隻手的小指尾節。初時到醫院敷藥止痛,認為沒有什麼事;可是半個月後,指節傷處開始發炎、腫痛起來。經醫生檢查後,診斷是毒菌侵入骨節,必須把小指鋸掉,以免毒菌入侵危及性命,於是切掉,剩下九指。

不到半年,文來到海濱遊玩,真是無巧不成書。又被一隻鱉咬傷一隻腳的尾趾節。幾天後發炎、腫痛,到醫院照x光後,發現有毒菌侵入骨節,必須將尾趾鋸掉,以策安全。

時間不到一年,手尾指及足尾趾同時發炎腫痛。再到醫院求醫院求醫檢查照x光,哇!不得了,骨頭裡有劇毒細菌存在,這些毒菌有可能形成癌症,必須立刻把手掌和腳掌斬掉。

病人同意進行手術,住院二十多天,變成了一個獨足單掌的人。

文來不幸的遭遇,許多人都嘖嘖稱奇。但是,更奇異的事又接踵而來,發生得像是天方夜譚。原來有一天,親戚的兒子剃度做和尚,文來跟著大家參加剃度禮,因為泰國出家當和尚的剃度禮是在凌晨四五點舉行,所有參加者都在佛寺裡睡覺,以便一早參與這一盛事。

同睡一起有四五十人擠在大佛堂裡睡,可是黴運偏偏降落在文來身上。

有隻老鼠,在幾十人當中,選中了文來的斷足傷處,咬了一口,使他痛極醒來大聲叫喊,驚動所有一起睡的人。雖然只咬傷一點**,流少許血,可是大家開治議論,說老鼠本性只咬無生命的東西,誰要是偶然被老鼠咬了,證明那人只是一具屍體,已無靈魂,老鼠才敢咬他。大家眾說紛紛,令文來惶恐不安,暗想自己也許活不了多久了。

雖然有人安慰他不要迷信,但是他還是覺得生命受到威脅,而且手腳兩處傷口斷處,隱隱發作,癢癢痛痛,內心的壓力和傷口越來越痛,迫使他再到醫院檢查。

經過醫生的詳細檢查,不得了!x光片顯示,兩處傷口遭毒菌侵入至骨頭裡,跟上次一樣是癌症細菌入侵,非把手臂和小腿鋸掉不可。於是再把手臂下節、小腿部分鋸掉。

三年開刀動大手術五次,院長兼開刀主治醫生,認為這是前所未有的奇人奇事,於是特地蒐集、調查病人文來的身世資料,作為研究分析之用。

文來,男性,四十三歲,職業務農,兼職建築工人。

平日喜好飲酒,嗜吃淡水魚,特別是龜、鱉之類。他聽人說,如果一生中能吃十幾二十只鱉,一世之中便不會患風溼病、關節痛,更能滋陰補腎。所以經常一盤鱉肉炒辣椒,配一瓶白酒,慢慢享受口腹之慾。

二十年來都是如此,樂此不疲。

有一天,文來從市場買到一隻十多公斤碩大的巨鱉,如獲至寶。這麼罕見的珍品一次吃不完,要慢慢享用,又無冰箱保鮮,於是想出了一個奇異的妙法,叫做一鱉分期吃。因為龜和鱉是一種最長壽、最耐死的動物,如果被囚禁,往往還能活命一年半載。

文來的妙食方法,便是今天要吃多少肉,便割下多少,然後在割傷處搽一層石灰止血,這樣這隻巨鱉便可以分期吃上十天半個月,因為它還活著,直至最後後斬頭才吃完。

文來經過這一次異想天開的分期吃法成功之後,從此便依照這種方法吃了不知多少隻鱉。有善心人士提醒他,這種手段太冷血殘忍,太沒有良心了,會得到惡報。但是他不管,只要有美味鮮鱉肉的享受便夠了。

直至他自己最近親身體會到分期切、鋸的滋味,方才知道這是現世報應降臨到身上了,但是已經後悔太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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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所謂故意傷害,就是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本罪侵犯的客體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