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間雙方同意寫下的離婚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021-07-23 05:09:15 字數 4849 閱讀 5822

1樓:熱浪人間

離婚協議書在雙方簽訂並得到法律認可之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產生法律效力之後,該協議書不得隨意更改,並且必須執行。對此,《合同法》有規定。

【一】《合同法》第二條第二款規,定婚姻、收養、監護等協議不適用《合同法》的原因,就是因為這類協議是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

有的當事人離婚過程是痛苦和漫長的,在反覆拉劇式的討價還價過程中,可以產生二份甚至若干份離婚協議,當事人最終會依據最後一份離婚協議辦理離婚登記手續。首先應該強調,在民政局備案的那份離婚協議應具有最強的效力,除非當事人在之後的時間另有約定。既然已辦理離婚登記,在民政局登記之前所產生的離婚協議書自然也具備了生效條件。

若民政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中涉及到的約定,以民政局備案的協議書中的約定為準;若民政局備案的離婚協議約定沒有涉及到而之前的離婚協議書有詳細的可操作的具體描述,應該說該約定為有效,對雙方具有約束力。若民政局離婚登記中的離婚協議沒有涉及,而之前的幾份離婚協議中的約定有矛盾的,以最後一份離婚協議書中的約定為準。

【二】離婚協議書是集人身關係、財產關係、撫養關係為一體的綜合書面約定。

對於人身關係的約定,即是否同意離婚的約定,是不能用書面契約來約束的,即法律不會干涉當事人之間是否同意離婚的意思表示反覆更改,但一旦當事人進行了要式登記,即辦理了相關的離婚登記,法律就對離婚的事實予以確認。但如果僅僅是雙方書面約定好一起辦理離婚手續,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會賦予另一方強制執行權,也不會授予法院有強制認可權。

【三】離婚協議書中涉及的財產關係、以及子女撫養意見等與人身關係的意思表示是緊密相連互為一體的,既然離婚沒有成就,財產、子女的約定自然也沒有生效。

當事人對離婚協議中的意思表示是針對當時特定的環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狀態作出的。當然,雖然離婚協議沒有生效,但一旦簽訂有過離婚協議,其協議內容往往會成會法院判決的重要的參考。因此,不能說離婚協議沒有作用。

【四】如果離婚協議中存在欺詐或脅迫的情節,離婚協議書會無效。

即使離婚了,財產也分割了,但是只要在1年之內,一方就有權利提出要求重新分割。同時也有部分人士認為存在顯失公平亦可重新確認。但是對已離婚協議中沒有涉及的債權債務可重新確認。

2樓:匿名使用者

在一定意義上有法律效力,你們可以拿著協議去婚姻登記機關協議離婚 但是如果一方反悔,想離婚則要起訴到法院了 並不能按這個法律協議直接執行 還需法院判決

3樓:北京律師樑學軍

未在民政局*****,所籤離婚協議不具有法律約束力,所載內容依法分割和分配。

夫妻雙方自己簽訂的離婚協議。法律上有效嗎?

4樓:此id已成大爺

夫妻雙方自己簽訂的離婚協議法律上有效。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對於已簽訂的離婚協議,一方後悔需要去當地法院提起公訴。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規定:

第九條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擴充套件資料:

離婚協議書籤訂注意事項:

1、離婚協議的內容過於簡單,難以操作。例如,協議規定「雙方同意離婚,女兒由男方撫養,財產已分割,雙方無異議」。

育兒問題沒有爭議,即使有爭議,也可以通過法院輕易解決。然而,房地產問題有一個很大的漏洞。」財產分割」是指雙方就財產的數量、分割方案和分配數量達成一致意見,並進行處理。

然而,什麼財產以及如何劃分它並沒有反映在協議中。

這樣,有兩種對立的觀點:

首先,由於財產分割已經完成,這意味著不需要財產分割,它屬於以其名義擁有財產的人。

第二,由於對財產的具體專案和處理沒有明確的約定,應視為不分割的不明確約定,並應依法分割。由於爭議較大,協商困難,一般只能訴諸法院解決。

2、離婚協議某些概括性條款的約定過於寬泛,可能會傷害弱勢方。

比如,協議約定:「男女雙方名下的其它財產歸各自所有」、或「男女雙方無其它財產爭議」等。

一般來說,離婚時雙方簽訂的協議是基於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協議時知道對方財產的意思表示,但離婚後,一方當事人發現對方隱藏了財產或押金,但根據本條規定,很可能會失去贏得訴訟的機會。因此,本條款是有風險的。

3、貸款房屋的約定和處理。 一般而言,只要夫妻雙方就房產分割達成離婚協議而變更主貸人,銀行一般會同意,並配合辦理貸款合同變更手續。

但是,有些夫妻貸款週期較長,比如三十年還貸期間,並且每個月還款額較高,比如四千元以上,而變更後的還貸人月工資收入不足貸款金額的二倍,銀行一般不會同意變更主貸人或減少共同抵押人,除非當事人另行提供擔保人,或採取其他保險措施。

因此,夫妻在按協議分割財產之前,應注意銀行是否同意變更主貸款人或減少共同抵押人。此外,在銀行貸款變更過程中,銀行通常嚴格要求雙方到場,銀行一方拒絕辦理變更手續。

當事人一方不在的,可以委託**人(包括律師)辦理變更手續,有關委託書必須經過公證。

如果不涉及銀行貸款,當事人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產權變更手續,房地產交易中心一般也要求夫妻雙方均到場。

因此,離婚協議的簽訂固然重要,但離婚協議的執行更為重要。離婚後的雙方當事人應當以誠信為本,相互配合。

但在很多時候誠信只是一句空話,男女離婚後常常還有怨恨的交融,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的現象比比皆是。

因此,離婚協議中應該明確一方沒有履行義務的懲罰措施,這樣,才能促使義務人履行義務。比如,逾期不支付房屋對價的懲罰辦法、不配合辦理產權變更手續的法律後果等。

5樓:巨蟹

這個是無效的

離婚協議有效的條件:

1、離婚協議只能由男女雙方自己簽訂。

2、離婚協議要生效,應當有男女雙方在民政局領了結婚證,並將離婚協議在民政局備案。

3、離婚協議是否有效,只與它是否在民政局辦理備案,男女雙方是否領結婚證有關,與是否公正無關。

擴充套件資料:

男方:某某,男,漢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

女方:某某,女,漢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

雙方於____年__月認識,於____年__月__日在____登記結婚,婚後於____年__月__日生育一兒子(女兒),名____。現夫妻感情已經完全破裂,沒有和好可能,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1、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2、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兒子(女兒)____由女方撫養,隨同女方生活,撫養費(含託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由男方全部負責,男方應於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給女方作為女兒的撫養費。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男方可隨時探望女方撫養的孩子。

3、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1)、存款:雙方名下現有銀行存款共____元,雙方各分一半,為______元。分配方式:

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變,但男方女方應於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給女方男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於×××的房地產所有權歸 方所有.

(3)、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附清單)。

4、債權與債務的處理:雙方確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__方於____年__月__日向×××所借債務由__方自行承擔……)

5、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傢俱、家電及銀行存款外,並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6、經濟幫助及精神賠償:因女方生活困難,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__元給女方。鑑於男方要求離婚的原因,男方應一次性補償女方精神損害費__元。

上述男方應支付的款項,均應於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完畢。

本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自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

男方:(簽名)  女方:(簽名)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6樓:原野茫茫

夫妻雙方協商一致,自願簽訂離婚協議,並不具有法律效力,雙方要向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申請領取離婚證,離婚協議還要向民政局備案,自領取離婚證之日生效。

7樓:法律實務研究

夫妻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規定的,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在離婚後或者法院訴訟時作為證據使用。但在沒有辦理離婚登記或者法院調解、判決離婚前,離婚協議中關於離婚的約定不發生法律效力。雙方仍是夫妻關係。

8樓:匿名使用者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四條規定: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並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以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若最終能夠協議離婚,且對財產分割協議不反悔,(包括到民政部門辦理登記離婚和到法院訴訟通過調解離婚),當事人自行達成的該類財產分割協議則生效。

9樓:好心情

夫妻雙方自願簽訂的離婚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但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離婚協議書必須為書面形式,由夫妻雙方當事人簽字,並經法庭或婚姻登記管理部門認可,才具有法定效力。

離婚協議書(divorce agreement)是指即將解除婚姻關係的夫妻雙方所簽署的、關於財產分割、子女監護與探視、配偶贍養費以及子女撫養費等的書面協議。離婚協議書必須為書面形式,由夫妻雙方當事人簽字,並經法庭或婚姻登記管理部門認可,才具有法定效力。這是辦理離婚手續所要求的內容之一。

根據最婚姻登記條例規定,辦理離婚手續時必須出具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夫妻間簽訂的借款協議有效嗎,借款協議主要有

首先我們要確定的是夫妻之間婚內借款協議是夫妻雙方之間簽訂的,既兩個平等的法律主體在沒有欺詐或脅迫的情況下籤訂借款協議,協議效力當然是有效的。但夫妻間借款協議又不同於一般的借款合同,具有一定的複雜性,具體來說分為一下兩種情況。1 夫妻一方將自己婚前個人財產借給另一方。這種借款形式法律關係和義務都比較明...

如何解決夫妻間對雙方父母的稱呼問題

以年齡分 以夫妻雙方歲數大小為界,歲數大的一方的父母叫老爸老媽,歲數小的一方的父母叫爸媽 或者以夫妻雙方父母年齡為界,父母歲數大的叫老爸老媽,小的叫爸媽 這有可能交叉 女方叫你老爸老媽,應該為公公婆婆 你叫女方老爸老媽,應該為岳丈岳母。呵呵,這個很簡單呀,四個父母肯定不是在一起的呀。一般我們都是女方...

夫妻間沒有問題,由於家庭原因要求離婚的,法院會不會判離婚

1 孩子才三個月,一般法院會判給母親 2 你不同意離婚,起訴到法院,說明具體情回況,一答般是不判離的,至少也要等下次再起訴,兩次起訴之間間隔時間要求比較長,趁這個時間好好挽回吧。另外請問是什麼家庭原因導致離婚?婆媳關係?離婚這次是不會判離,但如果你不努力挽回,下次也一樣判離,孩子一樣給她。你還是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