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月如痕
對方申請的財產保全,法院一般只查封和達到起訴金額的財產的啊,如果你某個帳戶存款達到了25萬,就不會再封其他 的帳戶的啊!
如果只有一個帳戶的話,金額超過25萬,可以和法院協調的,另開帳戶在裡面打入25萬讓他保全,這個帳戶就可以開通保證公司正常運轉了。
財產保全是指為了及時地、有效地保護利害關係人或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人民法院在訴訟前或者作出判決前,根據利害關係人、當事人申請或主動依職權採取的限制有關財產處分或轉移的強制性措施,它又分為訴訟財產保全和訴前財產保全兩種形態。
一。財產保全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必須是情況緊急,不採取財產保全將會使申請人的合法財產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
2.必須由利害關係人向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法院不依職權主動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3.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否則法院將駁回申請。
4.案件必須有給付內容,屬給付之訴;
5.必須是由當事人一方的行為可能使判決難以執行的;
6.必須在訴訟過程中提出申請。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依職權裁定採取訴訟財產保全措施;
7.申請人提供擔保。法院未責令提供擔保的不在此限。
二。財產保全的程式:
1.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由利害關係人在起訴之前向受訴法院提出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並裁定保全的,申請人在15日以內不起訴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訴訟財產保全可以在起訴同時申請也可以在起訴以後申請。
2.擔保。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
3.裁定。當事人申請訴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服不得上訴,可申請複議一次,複議期間不停止對裁定的執行。
4.解除。財產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書執行時止,如果訴訟過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應及時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財產保全的原因和條件發生變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請人提供相應擔保的;訴前保全的申請人在15日內未提起訴訟的等。
5.賠償。如果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有錯誤,被申請人因財產被保全而遭受損失的,申請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一般情況下,原告到法院打官司,其目的就是請求法院判定被告履行一定的義務,如支付欠款及利息、返還物品等。而打官事是需要時間的,從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到作出生效判決需要經過一段時間,在這段時間內,被告可能會轉移或隱匿相關資金或財物,或將其財產揮霍一空,從而使得生效判決難以執行或無法執行,判決書成為一張空頭支票。原告官司雖然打了,但卻是竹籃打水一場空,不僅起訴目的徹底落空,而且還白白花費了很多時間和精力。
財產保全就是法律為了解決這一問題而制定的一種制度,它大大降低了判決在將來得不到執行的風險。
2樓:到處溜達的野貓
二樓的不太厚道啊,知道人家難受還這麼問。
不過我可以告訴你申請凍結對方帳號的方法,因為我經歷過這樣的事情,您要不要支出點分數來學習一下?
3樓:時常憨豆
原來如此,剛好我們公司也正起訴別人,看來可以通過什麼途徑先凍結對方賬戶,這方法可以試試。你能告訴我具體過程嗎,給點建議。
樓下的朋友,樓主既然能到這裡提問,就說明並沒有被打擊得怎麼樣,不然哪有這份閒心!
不過我的分數很少,捨不得,你這隻溜達貓仗義點吧,給點建議,就看在我虛心學習的份上。
4樓:
幫的了你的只有自己 律師嘛....也不能全信
我公司帳戶被法院查封,有什麼方法可解除查
5樓:周雲醫生
法院解除查封的方式:解除以登記方式實施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應當向登記內機關發出協助執
容行通知書。
相關的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凍結裁定,並送達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凍結案外人財產的;
(二)申請執行人撤回執行申請或者放棄債權的;
(三)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流拍或者變賣不成,申請執行人和其他執行債權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債的;
(四)債務已經清償的;
(五)被執行人提供擔保且申請執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
(六)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記方式實施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
個人帳戶打款到公司帳戶的會計分錄怎麼寫
會計分錄如下 借 銀行存款 貸 其他應付款 總公司 編制格式 第一 應是先借後貸,借貸分行,借方在上,貸方在下 第二 貸方記賬符號 賬戶 金額都要比借方退後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貸方在右。會計分錄的種類包括簡單分錄和複合分錄兩種,其中簡單分錄即一借一貸的分錄 複合分錄則是一借多貸分錄 多借一貸以及多借...
有限公司欠貨款,公司法人的個人資產凍結嗎
首先,公司才有法人資格,個人沒有法人資格 你是指法定代表人吧。而這個分為兩種情況 第一 由兩人或以上的股東組成的 第二 一人 於第一種情況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以其財產對外獨立承擔債務,投資人以其出資額對公司負責,法人代表通常由其中一位投資人擔任,也可以是外聘。此種情況下不會由法定代表人償還,不會...
急求請問 新股東對入股前的公司的固定資產有否分配權
如果入股時沒有特別約定的話,應該從加入之日起計算其應享有的利潤 當然法律允許出資人之間對利潤分配作出與出資比例不同的分配政策 正常情況下按公司章程規定,新股東入資公司應該從加入之日起計算其應享有的利潤,也就是說即便是公司結業清算了,不僅享有的未分配的利潤,對入股前公司已有的固定資產,在結業清算後也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