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槽離職前有哪些需要注意的細節

2021-08-16 14:30:18 字數 5758 閱讀 7585

1樓:國足加油

離職前要注意的不僅僅是交接工作那麼簡單。還有跟各種同事領導的關係要處理好。

離職前交接工作應該是你在這個崗位上要做的最後一事項了。交接工作過程中,你也可以草草的進行交接,也可以細緻的進行交接。這個時候更多的是看你人品如何?

不過,筆者還是建議在交接工作的過程中細心認真負責的完成。也算是站好最後一班崗。一方面,把工作認真負責的交接給你的同事,不至於你的同事手忙腳亂,可以給更好的讓你同事更加順利快速的開展你手裡的工作。

另一方面,即便工作比較棘手,他也能全面瞭解這個工作中的問題,不至於你的同事因不懂而掉到坑裡,這樣他對你也有個好的印象,以後也容易相處。

除了交接工作之外,你還要打點好各種關係。

1.與同事的關係。即便你離開這家公司去了另外一家公司,你們從事的工作基本相似,除非你換工作也換行業。

這樣以後就避免不了會有工作或者其他方面的接觸。另外,同事關係好的也是朋友。話說,多一個朋友多一條路。

指不定哪天就需要他的幫助了。因此,要處理好跟同事的關係。

2.處理好與領導的關係。一般在大公司,離職都是要走流程審批,交接工作完後,還要等領導審批完以後才能離職。

如果跟領導關係好的話,可能很順利的就給你審批了。但如果跟領導關係不好,可能審批流程就要有一段時間了,但即便這樣,也不能莽撞,好好跟領導溝通。有必要的話,可以單獨跟領導溝通一下,畢竟多一個朋友總比多一個敵人好。

3、處理好與人資的關係。離職後自然有入職的那一天。在離職時,與人資溝通好。

一方面,新入職前新單位的人資會做背景調查,而背景調查的**上就要求你填上原單位的人資****以便新單位去核實一些具體情況。另一方面,整個人資圈子也不大,你在換工作的過程中,新東家和老東家的人資可能會認識。如果你跟老東家人資關係不錯,以後在面試或者背景調查方面,老東家的人資會給你說好話。

然而,如果你在老東家工作時有什麼不好的表現,這時候也是個定時炸彈。因此,離職前與老東家人資處理好關係還是非常必要的。

4.處理好與客戶的關係。如果你的工作是偏商務方向的,更要保持好與客戶的溝通。

跳槽後入職新的公司,很多公司都是看中的你手上的客戶資源。客戶就是你的鐵飯碗。有些或許一時用不到或者不會產生交集,但可能以後會有再次合作的機會。

最後一點筆者想說,你離職再入職應該都是在同意行業的公司進行,跨行業的除外,工作肯定會有相同的地方。在工作過程中總結的資料資料等資訊或者行業資源等。資料資料一定要儲存好。

這或許會對你今後的工作有很大幫助。但筆者不提倡大家洩露公司相關方面的資料資料。

2樓:

跳槽到下家需要注意的細節跳槽到已經找好了單位,需要注意的就是跟原公司的合同問題,一般跟公司籤合同,合同上都會對辭職有規定,辭職需提前一個月提出,也就是在第三十一天可以辦理辭職走人。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但一般不會拖那麼久,基本上就是遞交完辭職信後,公司會安排接應的人手,只需要把自己的工作細緻全面的完成交接,基本上就是把你的工作都教會並且交給她(他)就可以走人了。但也有些公司,人手不好交接,會拖一個月他們趕緊利用這期間去招聘,找到合適的人手才會讓你再交接離職。在跟下家交代多久可入職的時候,一定要留出充分的時間來,能省下不必要的麻煩。

即使不需要一個月,那邊離職後,你可以歇上半月再去新單位入職。離職時,五險一金最好問清楚交到哪個月份了,這樣去新公司就職的時候,如果差了一個月的,可以提出讓新公司給補上。

裸辭需要注意的細節裸辭的盆友們,最好讓原單位給開個離職證明。這樣找下家的時候給原單位離職證明會比較說服力。同樣的五險一金一定要問清楚交到了幾月份。

如果短時間內找不到工作,可以在離職辦理後的半個月內去就業局,這樣可以領到不超過24個月的事業補貼,每個地區可以領到的補貼數都不一樣。如果你辭職做了自由職業者,還能在工作地點的各區人才市場繳納養老保險,如果是本市戶口可參加醫療險和生育險。自由職業者順產報3000元,剖腹產報3500元,自由職業者與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繳費額度也不一樣,企業職工個人承擔8%、公司承擔20%,自由職業者只需承擔20%。

從公司辭職後公積金會被封存,如果是農村戶口直接提取的,自己可去住房公積金的**去查詢需要帶的證件即可去辦理,城鎮戶口就不行了,需要找原單位幫忙代辦理提取公積金。

你可以利用這段時間積極找工作,外地戶口在北上廣等大城市五險一金最好不要中斷,因為買車買房都需要連續繳滿幾年的政策。如果你在北京、上海、深圳,還是外地戶口,就明白社保是不能中斷的,社保需連續繳夠年數,才能買房搖車號,跟生活都息息相關。比如在北京,規定“納稅按年”、“社保按月”連續繳納5年以上才能買房搖車號;上海規定社保連續繳納2年以上才能買房;在深圳買房需要社保連續繳納1年以上、搖車號需要社保連續繳納2年以上。

不要因為怕中斷社保,卻選擇了代繳機構來繳納社保。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職工必須簽訂勞動合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才能通過單位繳納社會保險。如果雙方沒有建立勞動合同關係,只是通過虛構勞動關係、偽造證明材料等方式獲取社會保險參保和繳費資格,也就是說,“掛靠”繳納社保是違法的,而且還將會被追責。

所以,儘量避免裸辭。

3樓:韓飛律師

其他同學回答的都很詳細,作為在勞動法領域提供遠端指導服務10多年的法律人,那麼我著重從法律方面來談談離職前需要規避的法律風險和需要注意的細節吧。

辭職即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的行為。勞動者享有自由擇業的權力。所以,即使勞動合同未到期,勞動者也是有權提出辭職的。

一、在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內,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方式主要分以下三種情況:

1、正常辭職。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給勞動者結清工資並且辦理離職手續。

2、用人單位違法在先,例如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拖欠勞動者工資、不按約定給勞動者提供崗位等,勞動者被迫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立即辭職。即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情況下,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和辦理離職手續等;

3、勞動者違法辭職的情況。勞動者沒有提前30天書面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勞動者違法。勞動者違法辭職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勞動者承擔。

二、勞動者提出辭職時,需要注意的法律細節

1、關於培訓。需要注意是否與用人單位簽訂過專項技能培訓協議。如果簽訂過,那麼需要看一下離職時是否在雙方約定的服務期限內。

如果在服務期限內,那麼需要支付用人單位尚未履行的伺服器內所分攤的違約金。

2、關於競業限制。需要注意是否與用人單位簽訂過競業限制協議。很多人可能像王二代一樣寫成敬業限制,那就太不敬業了。

如果與用人單位簽訂過競業限制,那麼在離職的時候,一定讓用人單位確認下,是否需要你遵守該競業限制,如果不需要你遵守,那麼讓用人單位出具的放棄競業限制的宣告或者解除競業限制的協議。否則後續如果用人單位起訴你違反競業限制而支付鉅額賠償金,到時**為時晚矣。不過需要注意的是,競業限制最長只能約定24個月,並且競業限制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支付你補償金,補償金不得低於你本人工資的30%並且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要求你遵守競業限制又不支付補償的,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或確認競業限制無效。

3、關於離職手續。

離職時,除了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結清工資外,一定要辦理離職手續。例如把社會保險關係、公積金關係從該用人單位轉移或減員。並且出具離職證明,因為新入職的公司一般都是要求原公司出具的離職證明。

把手裡的辦公用品等列一個清單,一塊移交給交接人員,並且讓交接人簽字確認。

4、關於離職證明。

實務中,如單位不按規定出具離職證明,可能會造成勞動者無法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故這種情況下,單位要承擔賠償責任。

自主創業、再就業優惠損失: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或自主創業時,可以享受一定的稅收、財政等優惠政策,而享受這些優惠政策首先是需要通過出具離職證明,證明自己符合享受優惠政策的條件,所以,如單位不出具離職證明,可能會造成勞動者無法享受這些優惠政策,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故這種情況下,可以要求單位承擔賠償責任。

未能就業的工資損失:離職證明往往是新公司為了規避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而承擔連帶責任風險要求勞動者提供的檔案,因此,一旦勞動者無法提供離職證明,可能會導致新公司不錄用勞動者。

4樓:emmawong嘿

之前聽說過一句話:“低調攢人品,沉穩不惹事”其實這句話放在工作中**都對,雖然我還是個弱雞,只跳過一次槽,但現在回想起來,離職前的確要做的準備不僅僅是找工作那麼簡單。

一.低調做事

首先決定跳槽前很蠢的一句話是:自己估量並作出預判這個公司時不時給不到你想要?好,如果你很確定,那你就放心地去面試其他新的公司,但!

注意的是,因為你不知道你面試的公司是否會給你offer,奉勸你還是利用週末,上班前下班後的時間去面試,或者請個事假,最好做到神不知鬼不覺。當然啦,如果你是《歡樂頌》裡面的andy這種高管,估計你去過**跟什麼人聊過不出一天你的上司肯定會知道,但做得你這樣職位的上司的話,情商一定很ok,不會為難你。

確實之前在上一家公司,同組的一個同事離職,其實級別來講應該算是bd,關於他出去面試及月底要走的訊息不翼而飛,而原本他又是那種逗比性格,後來在飯桌或者非公司場合中就經常有人嗆他說:人之將走,其言必善。說實話,講這句話的人可能並不存在惡意之心,但對於即將離職的的人來說總是覺得一連尷尬,反駁也沒辦法反駁,只能一笑置之。

二.不惹事

在工作中怎麼都會有想吵一架的時候,那時候心裡就會默默想:“等老子走的時候,一定要弄s你們這幫賤貨!”以上請在你的腦海中yy就好,你yy一百遍都沒事,你做一次就不得了了。

我之前準備要換工作,提前一個月提出離職準備交接工作的時候,我的上司對我還是非常和藹可親的,恭喜我找到自己喜歡的方向。那時候,我暗暗有點開心,覺得我的上司很懂我。但後面關於換座位把我一個人調開,小組內會議不帶上我這些事情,我突然發現,在**職場中並沒有一直罩著的說法。

按照我爸給我解釋是:如果你是個管理者,你的某一位下屬即將離職,你會給他一樣的待遇嗎?包括考慮到以後這個人將不為自己所用,這個時候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把天平,當然把最好的資源傾斜在還為自己效力的員工身上。

所以,如果你決定要走了,無論上司如何對你,你都要淡定,公事公辦,沒有觸到底線問題的就笑一笑,我還很記得,調完座位以後,在路上遇到上司,我還給他一個big smile~說我心機也好怎麼也好,我相信一句話:人生何處不相逢?你怎麼知道2年後,你的leader會不會是他?

三.交接工作體現專業素養

一般公司正職提出離職需求都需要提前,因為有工作交接的問題,而在工作交接這個看似很簡單的事情卻可以顯露出個人的專業和行為素養。因為工作中交接不清楚會產生後面工作的錯亂和麻煩,交接到的人搞不定,最後還是得讓你回來重新交接,這樣就更麻煩了。我離職的時間非常長,因為手上資源和case比較多,交接時間足足兩個月,這兩個月裡面其實真的很難做。

一來是上司已經知道你要離職,所以後面的工作,他也沒心思看和輔導你;二是人本身就有惰性,覺得自己都要走了,工作就不用那麼上心了,得過且過,熬完剩下的日子就行了。但這個過程才是最體現人品的時候,做得不好各種同事人前人後地說你,你的leader也會暗中在心裡給你打分,雖然你想想都不在這裡工作了,為什麼還管這些,但確實前任上司對你的評價直接關係到你在新公司或者以後職場中的晉升。

在我跳槽到新公司後,現在leader與籤任leader在營銷大會中碰面,其中前任leader對我稱讚有加,這直接關係到我入職後順利接到一個大專案,我覺得職場中需要的除了堅持與努力,情商及人際關係方面也不可輕視!

離職前需要注意哪些細節,離職前,一定要注意哪些細節?

您好 考慮好下家,儘量不要裸辭。如果已經下定決心離職,請提前一個月向公司遞交書面申請,並向直接上司說明辭職理由。辭職理由最好要給雙方留個臺階下,即使你找到更好的下家,即使你跟現在的領導不共戴天,給自己編個身體不好或者照顧家庭的理由,口碑有時比經驗更重要,凡事都要給自己留條後路。沒辦離職前請不要聲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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