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根據刑法規定,已滿16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只有犯刑法規定的幾種特別嚴重的犯罪時,才負刑事責任;對於不滿14 週歲的人來說,實施刑法規定的任何犯罪行為,都不負刑事責任。這就是說,不滿16週歲的人實施刑法規定的行為,除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外,是不構成犯罪的。
我國刑事責任年齡劃分為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和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年齡三個階段。不滿十四周歲,是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是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已滿十六週歲,是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
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是指: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搶劫、販賣毒品、放火、**、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不滿14週歲,則不構成犯罪(因為不具備刑事責任)如果14週歲以上不滿16週歲則構成犯罪,但不需要負刑事責任(除了那八種罪)
3樓:匿名使用者
雖然當事人未滿十六週歲,符合法律規定情形的,人民法院仍然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定罪量刑。具體情況,請自行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核實。
4樓:匿名使用者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搶劫、販賣毒品、放火、**、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除此之外的不構成犯罪。
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沒有達到犯罪的刑事責任年齡,不構成犯罪。
5樓:東南遊歷客
除特定的幾種犯罪外,不構成犯罪。
年滿14週歲以下的任何行為都不構成犯罪,這樣說對嗎?
6樓:納遲
本案是否構成犯罪,要看當事人是否有犯罪事實,及是否有證據證明犯罪事實成立.量刑要結合當事人犯罪動機和本案對社會的危害性大小,以及當事人在本案中是否有從輕或減輕情節和當事人的認罪態度等因素確定,但最終要落實在證據上
犯罪時未滿16歲,判刑時滿了,該怎麼算
7樓:陳律師
1、可以。
2、按《刑法》的規定:
14-16週歲對殺人,縱火,投毒,爆破等八項惡性刑事案件承擔刑事責任,但對比成年犯應當減輕處罰。
8樓:吾本漁樵
《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是指在實施犯罪時的年齡,你弟弟在盜竊電纜未滿16歲,那麼就應當按照其實施犯罪時的年齡確定是否要被追究刑事責任,而不是按照審判時的年齡來確定。
9樓:鄭莊公
按犯罪時年齡即15歲算
10樓:黃四海祺
應該是按犯罪時的年齡算吧
不過。。。有個問題,假設一個未滿16週歲的人蓄意**潛逃在外,過了幾年被捉了回來,這個怎麼算?
11樓:狂★野人
樓上的,我給是說,是按照作案的時間算的.不管等幾年,還是按照他當時的作案的時候判
傳銷構成犯罪滿足的條件具備,傳銷構成犯罪滿足的四個條件具備
1,組織 領導以推銷商品 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 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 2 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3 引誘 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蔘加,騙取財物 4 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 銷活動 構成傳銷罪必須同時具備哪些條件 具...
這樣構成犯罪麼?急急急,這樣構成犯罪麼?急急急
只是一般債權債務糾紛,是民事行為,不構成犯罪。債權人不會報案,只能去法院起訴 即便債權人去報案,公安也不會受理。關於欠薪8000元的問題。可以肯定的是,你跟ktv公司建立了事實勞動關係,你為公司提供了勞動服務,應當有足額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對方沒有及時足額支付工資的,勞動者可以請求解除勞動關係並且要...
這個男孩的行為構成犯罪嗎
校規上有的話,就構不成犯罪 這得看他出於什麼樣的目的帶走你的女兒了,如果出於出賣為目的,則可能構成拐賣婦女兒童罪i,如果是兩人自願的很難說構成何種犯罪行為 如果自願則不構成犯罪,那隻能通過其它途徑找回女兒.關鍵要看你女兒是否自願的。如果你的女兒是不自願的,那麼男孩的行為有拐賣婦女的嫌疑 因你女兒已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