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種情況,從理論上來說肯定是算違約的,但是具體現在大多籤的實習協議都不正規,裡面的一些條款都存在著漏洞,偏向企業,他就是利用實習生的自我保護意識不強這一點。 所以說,即使你違約,企業也不敢告你,因為他的協議就已經違背了勞動法。那不等於是賊喊捉賊嗎。
對於一個實習生而言,大多數企業看重的是廉價,你真要走,觸犯了他的利益,肯定表面上會恐嚇你,要你賠違約金。但實際上他們心裡也沒什麼底,跟你纏下去,他們耗不起,所以最後肯定會讓你走的,我們這邊實習,還有不跟公司說,直接走人的。公司也不會真的去起訴怎樣。
在現在這個大家法律意識都比較薄弱的社會,協議往往就是個形式。
2樓:匿名使用者
你有沒有和他籤合同了啊,如果籤合同你重新找肯定是不對的,你得付違約責任,如果沒簽就可以找
3樓:寂小尛
你們要是簽署了勞動保障合同你提出離職的時候,他們要是沒有為難你,你就簽署離職就可以了 ,下次找工作還要簽署合同的時候就可以拿著現在的離職合同去籤勞動保障合同了。
實習期間沒有籤就業協議《給公司了》,請了一個月假後不想幹了,可現在公司說要是要
4樓:匿名使用者
那你趕緊想辦法好好求求人家吧!
從法律意義上來說的話你們之間並沒有產生關係所以他沒法追究你的法律責任
即使他要追究,你也處於實習期
所以你有隨時可以選擇不幹的權利
但是你現在是犯傻了
讓別人拿住了把柄
好好求求人家
跟人家求情,等拿到你關鍵的東西
再跟人家講道理
希望你順利。
5樓:4瘋子
就我遇到過的情況來看,實習期間籤的學校那份就業協議在你畢業那一刻就已經失效了。去不去都可以的。我們學校的都這樣的。
畢業之後是要重新籤合同的。如果你還沒畢業就想不幹,又在協議上寫有違約金的話,那你要是跟公司說不通只能交咯。
好好溝通下,一般的公司都不會那麼過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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