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 借款協議 借條 欠條哪個更法律效力

2021-12-22 14:58:14 字數 5522 閱讀 2307

1樓:資深趙律師

可以給你這麼分析,欠條訴訟時效從立下欠條時起算,也就是說,打下欠條後你就知道對方欠你錢,你的權益受到侵害,應該起訴了,二年內你需要起訴要求還款。

借款合同、借條、借款協議,一般有明確的還款日期,訴訟時效從還款日期那天起算二年。

這就是上面的區別,你綜合自己屬於哪一方,然後選擇。

2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效力是一樣的,只有借款合同和借款協議在條款上列舉得更為詳細,而借條和欠條則比較簡單。

借款合同、借款協議、借條、欠條哪個更法律效力

借錢給別人是寫借款合同還是寫借條哪個比較好

3樓:

要素充足的借條,就相當於一種借款合同,因此,借款合同和借條都可以作為借貸關係的法律憑證,需要注意的是,在寫借條的時候,一定要寫清楚借款時間,借款金額,借款金額,借款人,並且註明還款時間,雙方簽字蓋手印兒,蓋章。

4樓:

一樣的,沒有區別。

借條也是一種借款合同。

所以寫「合同為據」就是指以「借款合同為據」,寫「借條為據」也是指以「借款合同為據」。

請問借條跟欠條有什麼區別,哪一個更具有法律效力?

5樓:

一、用途不同:

欠條是債務人向債權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項的憑證,一般用來證明債權債務關係;

借條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項的憑證,一般用來證明借用或者借款關係。

二、法律關係不同:

借條對應的法律關係是借貸關係,就是一方借錢給另一方;

欠條對應的法律關係比較多,可以是欠貨款、分紅、投資款等各種情況。

三、法律規範不同:

借條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條的借期和利息計算的起始點一般是出借日;

欠條雖然也可以約定還期以及在逾期未還的法律後果,但這個日期一般是欠條出具後的某一個時間點。

6樓:華律網

借條和欠條哪個更好?欠條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於不同的法律關係和事實而產生。正因為欠條成因的多樣性、不特定性和複雜性,才易於引起對方當事人的異議辯駁而使得當事人雙方糾纏不清,才使得欠條看起來不能夠產生「一錘定音」的效果,因而其「效力」不是那麼的「大」。

借條一般是由特定的借款的事實所形成,反映了當事人雙方特定的借款法律關係,並進而反映當事人雙方基於借款的法律關係和事實形成了一方欠另一方款項的債權債務關係的事實。實踐中有人認為借條比欠條更好,主要就是基於這個原因。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7樓:憶安顏

規範的借條和欠條法律效力是相同的。但是它們屬於不同的法律關係。借條對應的法律關係是借貸關係,就是一方借錢給另一方;欠條對應的法律關係比較多,可以是欠貨款、分紅、投資款等各種情況,總的來說是一方拖欠另一方債務。

兩者完全不同性質。

拓展資料

借條表明了債權關係形成的原因,即因為借貸而形成;欠條則無法從字面上表明債權關係形成的原因。債權關係形成的原因是很多的,借貸只是其中的一種。能否初步認定債權關係形成的原因,對當事人最大的影響是訴訟時效的計算問題。

如果寫明是借條,借貸關係成立的話,則適用的訴訟時效是兩年;如果寫明是欠條,其應當適用幾年的訴訟時效則應當依據欠條形成的原因來確定。我國法律中規定的訴訟時效按時間劃分共有四種:一年、兩年、三年和四年時效。

欠條通常適用於下列幾種情況:

1、在購買物品或收購產品時,因不能支付或不能全部支付他人的款項而要寫張欠條。

2、借了他人或單位的錢物到時不能歸還,或不能全部歸還,有部分的拖欠,此時就需寫張欠條。

3、借了個人或公家的錢物,事後補寫的憑證,也可以稱作欠條。

8樓:律圖

借條背後一般存在著資金或者實物的流動,但欠條則沒有。借條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而欠條雖然也可以約定還期以及在逾期未還的法律後果。借條的訴訟時效為3年,超過3年未向法院起訴的,法院不再保護。

9樓:媛爸日記

借條與借條有區別,一字之差,錢也要不回來

10樓:朝秦暮楚

借就是你跟別人借,欠就是你欠誰的錢,若是別人借你的錢打欠條的話一定得把欠款人寫清楚,別寫成你欠別人的錢了,而且不論借條還是欠條都要寫明還款日期,起訴時間不得超過還款日期後兩年,一般借條更有效力。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當然要對方寫借條的,目前,在江蘇,如果訴訟,民間的借條可以主張利率支付的。欠條是債權債務關係,時效也不一樣,例如,租金的欠條的主張時間就小於借條的主張時效。訴訟中,欠條對應的法律關係並不等同。

12樓:匿名使用者

借條好,借條是簡單明瞭的借款依據只受合同法的調整,而欠條則不是可能會受諸多民事法律的調整!借條是借袋關係,欠條是債權債務關係,對方向你寫借條,這樣可以減少以後的訴訟風險!

13樓:匿名使用者

借條和欠條是一樣的,民間說法不同,性質都是借款合同。寫上借款人姓名,身份證號,家庭住址,****,具體數額,借款時間,過期不還的違約責任,讓他簽名(注意簽名要與身份證一樣)

14樓:桂又青項伶

借條和欠條都是債權關係的證據,正常情況下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欠條有時是被強迫立下的,這時,這個欠條法律上就不認可,而借條一般不存在這個問題。其次,欠條必須要寫明欠款原因,否則,法律效力大打折扣。另外,借條通常都定有借款利息及還款時間的,而欠條可以有利息和還款時間,但許多情況下是沒有這兩個資訊的。

如果沒有,那麼訴訟時效就會從打欠條之日算起。

因此,應該說借條比欠條法律效力大。

借款協議和借條有何區別?

15樓:華律網

首先,民間借貸其實也是借款合同的一種。其主要目的是為了區別於金融機構的放貸行為。而之所以有人認為民間借貸與借款合同有所區別,是因為一般而言民間借貸約定相對比較簡單,例如一張借條,就一行字而已;一般金融機構的放貸合同都比較詳細和規範,因而導致認為民間借貸和借款合同是不同的兩回事。

根據我國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一般訴訟時效為3年。對於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因沒有具體的還款時間,債權人可以隨時向債務人主張權利,而債務人也可以隨時向債權人履行還款義務,因此不適用3年的訴訟時效,但適用最長20年的訴訟時效。但當債權人第一次向債務人主張債權,而債務人拒絕履行還款義務後,債權人在知道或應當知道債務人拒絕履行還款義務時起,開始計算訴訟時效,訴訟時效為3年。

借款合同亦然。

16樓:中國法制出版社

借款合同,是當事人一方將一定種類和數額的貨幣的所有權轉移給他方,他方於一定期限內返還同種類、同數額貨幣的合同。其中,提供貨幣的一方稱貸款人,受領貨幣的一方稱借款人。借款合同具有如下特徵:

1.借款合同的標的物是金錢。因此,借款合同通常只會發生遲延履行,不會發生履行不能。

2.借款合同通常為有償合同(有息借款),但也可以是無償合同(無息借款)。

3.借款合同通常為要式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的形式可以由當事人雙方約定。

17樓:戚廣利

借款協議同借據既有相同點,又有區別,二者都是建立債權債務關係的依據,借款協議、借據成立(存在),說明雙方當事人的債權債務關係的約定成立;並且,一般來說,在誠信原則指導下,債權債務關係也將實際成立和存在。但二者也存在著明顯的區別:

一、成立的方式不同

根據《合同法》,「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書面)的成立,一般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後,雙方在合同上簽字(蓋章),合同成立。

一般情況下,合同成立後,再開始履行,成立同履行相分離。典型的銀行貸款即是按此操作的;也有個別約定合同成立即時履行的。

借據多用於民間借貸,根據民間借貸習慣,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後,在即時履行的情況下,貸款義務方向對方支付借款,則對方立即向貸款方出示(成立)借據。即貸款方持有借據,證明貸款行為肯定發生。

可見,從成立方式上看,借款合同的成立不當然同合同義務的第一次履行(支付貸款)發生必然聯絡;但借據的成立必然同合同義務的第一次履行(支付貸款)發生聯絡。

二、 「持有」文書的法律意義不同

借款合同一般一式兩份,雙方當事人各持一份,從前述分析可知,持有借款合同,不當然具有證明約定義務是否履行(發生)的法律意義,只能證明合同成立(或生效),證明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的具體內容。

借據,一般只由借款人寫就一份,並在支付貸款時向貸款人交付,所以,貸款人(債權人)「持有」借據,可以證明貸款人向借款人支付了貸款,證明借款人收到了該借款。

因此,「持有」借據同「持有」借款合同的法律意義是不一樣的,另外還可能發生另一種不一樣的法律意義,見下點。

三、對是否已經還款的證明作用不同

借款是要償還的,從理論上講,任何借款文書都應有償還時間(雖然實踐中有未明確的,但不等於不需要償還)持有借款合同或借據對於證明是否還款有不同的作用。

按照民間使用借據的一般操作程式,是在借款發生(交付)時,由債務人寫就、出具借據,並將借據交付給債權人持有。在債務人償還借款時,債權人將借據退還給債務人。

18樓:小刀小刀

最主要的區別

借款協議:不但記載了借用了多少款項,而且約定了借用款項應支付多少利息。最後,協議需要雙方簽字。

借條:只記載借用了多少款項,但對利息約定等情況缺少約定記載。最後,只有借款人簽字。

19樓:15817481245徽

關於這個問題,大家共同學習,共同進步。

夾縫中生存,不喜請忽略,好人一生平安!

合同和借條哪個更具法律效力

20樓:戚廣利

合同和借條都一樣更具法律效力,實際上借條就是借款合同的簡化。可見,兩者是一回事兒。如果借條簡化內容太多,可能就存在約定不明確的情況,這樣顯得合同更莊重一些。

2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規範的借條和欠條法律效力是相同的,只是二者的用途、訴訟時效有一定的區別,因此側重的方面也是有所差別。

借條和欠條哪個更具有法律效力

22樓:華律網

借條和欠條不存哪個更好的問題,二者法律內涵不一樣。首先先明確一點:借條和欠條不是一個東西,而且是兩個完全不一樣的東西,絕對不能混為一談。

從最基本的意義上看這兩者就有明顯區別:借條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書面憑證,它證明雙方建立了一種借款合同關係;而欠條是雙方基於以前的經濟往來而進行結算的一種結算依據。借條與欠條的時效性有著很大區別。

借條與欠條的時效性關係著追討借款/欠款的時間,沒有約定履行期限的,欠條的時效性只有3年,而借條的時效性長達20年。借款事實借條背後一般存在著資金或者實物的流動,但欠條則沒有。在打借條的時候,出借人剛剛、正在或者即將把物品或者款項交付給借用人,為了確認這個「流動」的事實才用借條加以固定。

欠條一般是結算或者證明財產所有與佔有的相反狀態,也就是所有權人的東西被佔有人佔有、使用,這種狀態在打欠條時早已存在,打欠條的目的就是確認這種狀態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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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借條與欠bai條的性質是不一樣du的zhi 它們形成的原因不dao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貸而產版生,欠款則可權能是因為買賣 租賃 利息等原因產生。其次,欠條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期限,則訴訟時效從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約定還款期的從還款期滿時起算。也就是說,約定了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時效是一樣的,沒有約定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