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發生交通事故應該第一時間報警,這個是大家都知道的常識,那麼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多久可以出具就是大家非常關心的問題了,今天崔律師就給大家解答一下,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何時認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針對案情比較簡單的交通事故,公安機關需要在接到報警後進行現場的勘查,並在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這種程式稱為簡易程式;如果是比較複雜的、需要對現場、車速、或者屍體進行檢驗、鑑定的,需要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這種程式稱為普通程式。 需要強調的是,這裡的「5日」、「10日」指的都是工作日,即週末和法定節假日是不計算在內的。
所以,發生交通事故報警後,需要跟公安機關了解,本案適用簡易程式還是普通程式,弄清楚之後,就可以知道,交通事故責任大概在什麼時間認定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 《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三十九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當事人生理、精神狀況、人體損傷、屍體、車輛及其行駛速度、痕跡、物品以及現場的道路狀況等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五日內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人員、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檢驗、鑑定。檢驗、鑑定應當在二十日內完成;需要延期的,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十日。
檢驗、鑑定週期超過時限的,須報經省級人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
2樓:億律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期限最長不超過40日。
詳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
《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三十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當事人生理、精神狀況、人體損傷、屍體、車輛及其行駛速度、痕跡、物品以及現場的道路狀況等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五日內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人員、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檢驗、鑑定。
檢驗、鑑定應當在二十日內完成;需要延期的,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十日。檢驗、鑑定週期超過時限的,須報經省級人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
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出,勘察現場5日內委託鑑定,檢驗鑑定的時間一般20日內,特殊情況可以延長10日,檢驗鑑定結果確定後5日內出具事故認定書。
所以事故認定總的時間最長不超過40日。
本意見僅根據提問者的描述作出,最終意見應以有關事實經具體核實後再行確定,本回答不作為最終的律師法律意見。
3樓:解惑達人沈小聰老師
回答您好,很高興為您服務,交警開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人身傷害是一年以內處理有效,財產損失是兩年處理有效,從知道或是應當知道之日開始算。
【法律依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四十五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過調查後,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4樓:法律快車
十日。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後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或者重新檢驗、鑑定結果確定後五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二、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後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載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有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的責任;無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無責任。並送達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
三、對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載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分別送達當事人。
四、交通管理部門遲遲未作出決定,根據《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覆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向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5樓:發兔冷知識
這個要分為幾種情況,一般的交通事故,如果事實簡單的話,責任清楚的話,負責處理的相關人員當天或者第二天就可以開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啦。
交警開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多長時間處理有效?
6樓:華律網
隨著現在生活水平的提高,道路上的車輛越來越多,很多網友對交警處理交通事故的期限有疑問,今天就由我來和大家分享一下:在發生交通事故後,交警部門在勘查現場之日開始10天內會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如果有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日。
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製作調解書送交各方當事人,調解書經各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後生效;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製作調解終結書送交各方當事人。法律依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四十五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過調查後,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7樓:黃意誠
交警開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人身傷害是一年以內處理有效,財產損失是兩年處理有效,從知道或是應當知道之日開始算。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肇事逃 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 書。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 委託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檢驗、鑑定。屍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託。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檢驗、鑑定機構約定檢驗、鑑定完成的期限,約定的期限不 得超過二十日。超過二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但最長不得超 過六十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檢驗、鑑定報告之日起二日內,將檢驗、鑑定 報告影印件送達當事人。
當事人對檢驗、鑑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送達之日起三日內申請重 新檢驗、鑑定,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後,進行重新檢驗、鑑定。重新檢 驗、鑑定應當另行委託檢驗、鑑定機構或者由原檢驗、鑑定機構另行指派鑑定人。公安機關 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重新檢驗、鑑定報告之日起二日內,將重新檢驗、鑑定報告影印件 送達當事人。
重新檢驗、鑑定以一次為限。
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在發生交通事故後,交警部門在勘查現場之日開始10天內會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如果有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期限是多久?
9樓:華律網
隨著現在生活水平的提高,道路上的車輛越來越多,很多網友對交警處理交通事故的期限有疑問,今天就由我來和大家分享一下:在發生交通事故後,交警部門在勘查現場之日開始10天內會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如果有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日。
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製作調解書送交各方當事人,調解書經各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後生效;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製作調解終結書送交各方當事人。法律依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四十五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過調查後,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10樓:法律快車
十日。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後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或者重新檢驗、鑑定結果確定後五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二、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後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載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有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的責任;無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無責任。並送達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
三、對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載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分別送達當事人。
四、交通管理部門遲遲未作出決定,根據《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覆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向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11樓:嘴角微微上揚
輕微事故5日內;
一般事故15日內;
特大、重大事故20日內。
因交通事故情況複雜不能按期作出認定的,須報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准,按上述規定分別延長5日、15日、20日。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後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或者重新檢驗、鑑定結果確定後五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後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載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有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的責任;無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無責任。並送達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
對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載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分別送達當事人。
交通管理部門遲遲未作出決定,根據《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覆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向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問題,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案件如何處理?
交通事故中車主承擔責任有 在駕駛員就是車主的情況下,駕駛員的責任就是車主自己的責任 在駕駛員是在從事僱傭活動中發生交通事故的,駕駛員與車主之間的責任承擔應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9條予以確定 等。追尾是丙的責任。負全責。造成事故主因 1 車速過快2 緊急情...
交通事故責任怎麼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怎麼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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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關於 道路交通安全法 的辦法。第五十八條 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超出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限額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 負全部責任者承擔100 二 負主要責任者承擔70 80 三 負同等責任者承擔50 四 負次要責任者承擔20 30 五 無責任者不承擔。非機動車之間 非機動車與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