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走完法律程式最長的多長時間

2022-01-09 08:51:52 字數 4963 閱讀 7025

1樓:華律網

對於審限民訴法明確規定,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審限為3個月,3個月內必須結案,不能延長審限。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一審法院應當在給予的審限內作出判決。此時,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而上訴,案件進入二審程式,按二審的審限進行審理,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人民法院適用特別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者公告期滿後三十日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但審理選民資格的案件除外。人民法院受理選民資格案件後,必須在選舉日前審結。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2樓:水果和沙拉

一般的情況下,民事案件一審簡易程式審理期限是三個月,普通程式審理期限是六個月(經院長批准可再延長六個月)。判決後有十五天的上訴期。如果上訴,二審的審理期限是三個月。

因此,前後一共最少六個半月,最長是九個半月(加上延長期)。

但是,如果二審判決是「發回重審」,這就得回到一審法院按一審的程式重新審理。這樣的重新審理,適用依然是一審的法律程式,是可以上訴的,這樣就又會有可能是一個「最少六個半月,最長是九個半月(加上延長期)」的時間。

民事訴訟程式要多長時間

3樓:華律網

一審程式:原告起訴;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決定**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法庭調查。法庭辯論。

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判決宣告二審程式: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並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

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法院受理審理程式大體與一審一樣,不同處主要在審查範圍和內容上。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4樓:南霸天

一般的情況下,民事案件一審簡易程式審理期限是三個月,普通程式審理期限是六個月(經院長批准可再延長六個月)。判決後有十五天的上訴期。如果上訴,二審的審理期限是三個月。

因此,前後一共最少六個半月,最長是九個半月(加上延長期)。

但是,如果二審判決是「發回重審」,這就得回到一審法院按一審的程式重新審理。這樣的重新審理,適用依然是一審的法律程式,是可以上訴的,這樣就又會有可能是一個「最少六個半月,最長是九個半月(加上延長期)」的時間。

5樓:問法網姜律師

從立案之日起,簡易程式一審三個月,二審3個月,普通程式一審6個月,可延期6個月,二審三個月

6樓:匿名使用者

普通法律程式的話,一審6個月,可延期6個月,特殊情況除外。二審3個月。

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最長期限是多長時間 10

7樓:金鑫律師

本人認為,在判決已生效進入執行階段,檢察院未決定抗訴之前就中止執行缺少法律依據,法院以此作為不繼續執行的原理很牽強。

民事訴訟一般需要多長時間

8樓:華律網

對於審限民訴法明確規定,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審限為3個月,3個月內必須結案,不能延長審限。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一審法院應當在給予的審限內作出判決。此時,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而上訴,案件進入二審程式,按二審的審限進行審理,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人民法院適用特別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者公告期滿後三十日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但審理選民資格的案件除外。人民法院受理選民資格案件後,必須在選舉日前審結。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9樓:滿袖霜雪褪

一般的情況下,民事案件一審簡易程式審理期限是三個月,普通程式審理期限是六個月(經院長批准可再延長六個月)。判決後有十五天的上訴期。如果上訴,二審的審理期限是三個月。

因此,前後一共最少六個半月,最長是九個半月(加上延長期)。

但是,如果二審判決是「發回重審」,這就得回到一審法院按一審的程式重新審理。這樣的重新審理,適用依然是一審的法律程式,是可以上訴的,這樣就又會有可能是一個「最少六個半月,最長是九個半月(加上延長期)」的時間。

民事訴訟時效多長時間

10樓:華律網

對於審限民訴法明確規定,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審限為3個月,3個月內必須結案,不能延長審限。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一審法院應當在給予的審限內作出判決。此時,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而上訴,案件進入二審程式,按二審的審限進行審理,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人民法院適用特別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者公告期滿後三十日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但審理選民資格的案件除外。人民法院受理選民資格案件後,必須在選舉日前審結。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11樓:金果

(1)普通訴訟時效 :

(2)短期訴訟時效:

《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六條: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二)**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宣告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3)最長訴訟時效:

擴充套件資料:

訴訟時效的適用範圍

1、適用於債權請求權,包括合同,侵權之債,不當得利與無因管理之債,締約過失之債等。

2、不適用物權,人身權,智慧財產權等絕對權,但其受侵害而產生的債權請求權,也受訴訟時效約束。

3、國家財產未授權給公民,法人經營,管理的,受到侵害時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下列期間不計入審理期限:

1、因當事人、訴訟**人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申請重新鑑定或者勘驗,法院決定延期審理一個月之內的期間;

2、公告送達法律文書鑑定的期間;

3、審理當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和處理法院之間的管轄爭議的期間;

4、因當事人自行協商確定舉證期限或證據交換時間而延長的舉證期間:

5、有關專業機構進行審計、評估、資產清理的期間;

6、中止訴訟(審理)至恢復訴訟(審理)的期間;

7、當事人變更訴訟請求或者追加訴訟當事人,需要重新送達訴狀副本,人民法院應當重新指定舉證期限的期間;

8、案情重大、疑難,需由審判委員會作出決定的案件,自提交審判委員會之日起至審判委員會作出決定之日止的期間。

12樓:天津六月雪

在2023年10月1日前是二年,以後是三年。

一般民事訴訟案件多長時間能結束

13樓:華律網

對於審限民訴法明確規定,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審限為3個月,3個月內必須結案,不能延長審限。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一審法院應當在給予的審限內作出判決。此時,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而上訴,案件進入二審程式,按二審的審限進行審理,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人民法院適用特別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者公告期滿後三十日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但審理選民資格的案件除外。人民法院受理選民資格案件後,必須在選舉日前審結。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14樓:馬瑞權律師

簡易程式是3個月內,普通程式是6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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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bai 民事訴訟特別程du序的特點 zhi 1 特別程式實行一審終審dao制。回人民法院判決一旦作出答,即發生法律效力,不得上訴。2 特別程式審理的案件,除重大疑難或選民資格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外,一律實行獨任制審理。3 特別程式中,除了個別案件以起訴開始外,其他案件都是由利害關係人的申請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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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2008年司法考試的一道有爭議的試題,該題給的答案是bcd,但我認為是有問題的。b項是說發回重審案件合議庭的組成。如果從合議庭的組成形式上說,發回重審案件 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 是對的,因為,無論是合議庭審理的還是獨任審判員審理的一審案件,被二審發回重審後,重新審理時的審判組織形式都必須是組成合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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