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脫離脫離父子關係,如何脫離父子關係

2022-01-23 23:00:33 字數 6395 閱讀 8860

1樓:中一

知心妄想,除收養子女亡外,父母與子女關係,是忠身的,

2樓:凡塵俗世一身輕

除非你的父親對你沒有盡到扶養的義務,否則是不能脫離父子關係的,子女不盡撫養義務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3樓:戶擾龍陽

父子關係是脫離不了的,因為你的生命都是父親給的,無論發生了什麼事,你們還是父子關係。

神話故事裡面的哪吒為了與父親脫離父子關係,不惜自殺,最後不還是父子關係,世人皆稱哪吒三太子嘛。

4樓:

親父子,打斷骨頭連著筋,是無論如何也脫不了關係的,不知道你是因為什麼要脫離父子關係,我猜可能是你的父親對你要求比較嚴格,也可能方法不當,對你實施了暴力?不管什麼原因,父親的初心都是好的,就是想讓你成才,恨鐵不成鋼,等你為人父的時候,就會理解父親的苦心,對你現在的想法而奧悔了。

5樓:

不知道是什麼原因,你要問這個問題,想真正的脫離父子關係。其實父子關係是存在的血緣關係真正的能脫離開嗎?你是想走法律程式來脫離父子關係。

還是從內心不想和他來往,從此絕交來脫離父子關係呢?我覺得一定是有什麼原因促使你有這種想法的。但我覺得什麼事兒都應該靜下心來。

不要一時衝動這種想法。因為即使是法律上脫離父子關係,可是你們的親情血緣永遠都存在是無法改變的事實。

6樓:在東吳石塔跳華爾茲的枇杷

為什麼要脫離父子關係呢?父母養你這麼大,容易嗎?我們作為子女應該要感恩父母回報父母孝敬父母,抬你脫離父子關係是源於什麼原因呢?

那麼從法律上來說,這個親生的父子關係是不可以種植的那種情況。一方死亡,那麼誰的死亡,這種副詞關係才算結束,這個義務也就隨之結束。那麼你雖然我們在這個現實生活當中也好活在電視劇電影當中看到的也好,唉,對外宣佈,呃,脫離父子關係這只是一種想畫的在法律上是不允許的,當然非親生的父子關係那麼這是是可以的。

7樓:

你父母把你養大都不容易,幹嘛要跟父親脫離父子關係呢?

8樓:素豆

血濃於水,父子關係是無法脫離的,除非你失去人道,忘恩負義,才可斷決父子關係。

9樓:

親生父子是不能斷絕父子關係的,只能因一方的死亡而終止。我國沒有任何一部法律允許子女與父母斷絕關係。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10樓:念振銳

怎麼脫離,血緣都在,珍惜父子關係吧。

11樓:

父子關係是脫離不了的,因為你的生命是父母給的。不要有這個想法,人們都說父愛如山。你們爺倆為什麼弄得這麼僵?我想應該你小不太懂事吧,惹怒父親了,好好反思一下吧。

12樓:車先生

有血緣關係的親生父親。是不能脫離。養父母。可以通過公安機關民政部門。解除收養關係。

13樓:斛飛翼

血緣上是無法脫離的。通過法律程式可以從法律的角度脫離父子關係。

如何脫離父子關係

14樓:辦事通趙老師

不能脫離父子關係。

我國《婚姻法》也規定了父母子女之間的撫養、贍養的義務。因此,父母子女之間的關係無法通過協議解除,撫養、贍養的義務也不能通過協議來取消,只能因某一方死亡而終止。

我國《婚姻法》第21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對拒不履行者,可以通過訴訟解決,情節惡劣構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擴充套件資料

父母子女關係可以分為兩種,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係以及擬製血親的父母子女關係。自然血親父母子女關係即通常所說的親生父母子女關係,是基於子女的出生事實而產生的。親生父母子女關係是不能通過法律程式或其他方式人為地解除的。

憲法規定,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婚姻法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15樓:御若陽

對於沒有血緣關係的擬製血親的父母子女關係,可以依法解除,但是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係是不能通過法律程式或其他方式人為地解除的,只能因父母子女一方的死亡而終止。

1、如我國《婚姻法》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而有關脫離自然血親關係的宣告當然也是無的。

2、擬製血親的父母子女關係是基於收養或再婚的法律行為以及事實上的撫養關係的形成,由法律認可而人為設定的,如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關係。這種擬製血親的父母子女關係,可以因一方的死亡而終止,也可以因所擬製的親屬關係依法解除而終止。如收養關係解除後,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父母子女關係自然解除。

擴充套件資料贍養扶助的主要內容是指在現有經濟和社會條件下,子女在經濟上應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費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對父母應尊敬、關心和照顧。

二、《婚姻法》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義務。這種贍養是有條件的,即須孫子女、外孫子女有負擔能力,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經死亡。

16樓:八三老人

有血緣關係的在法律上不支援。

17樓:匿名使用者

由於父母子女是最近的直系血親,其親屬關係是基於血緣形成的。自然血親的親屬關係因出生而產生,因死亡而消滅。所謂消滅,是指法律上終止了權利、義務關係。

既然在父母離婚的情況下都不能消除與子女的關係,那麼,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係,也就自然不能通過法律手段人為地予以解除,也不能通過登報宣告或雙方協議而消滅。

但是,現實中的確存在著所謂斷絕父子關係的情況,對此,只能說明父子關係惡化到了極端嚴重的地步,但這種行為並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因為父母與孩子在法律上屬於親子關係,雙方都肩負於撫養和贍養的義務,即使是名義上脫離,也不能夠不承擔這種義務。

請問如何辦理脫離父子關係手續?

1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公證處不能辦理脫離父子關係。

公證處並沒有辦理斷絕父子關係的能力,並且父子關係是法定的,不能隨意斷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十一條: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一)合同;

(二)繼承;

(三)委託、宣告、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投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係、收養關係;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證據;

(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鑑、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願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現實中的確存在著所謂斷絕父子關係的情況,對此,只能說明父子關係惡化到了極端嚴重的地步,但這種行為並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19樓:

不能辦理脫離父子關係手續。

我國《民法總則》第8條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婚姻法》第21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和子女的關係產生於血脈親情,是世界上最親密的關係之一。無論是社會風俗還是法律都不會認可這種肆意斷絕父母子女關係的行為。

依據我國法律規定,父母子女關係分為自然血親和擬製血親兩類。其中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係是基於子女的出生事實而產生的,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係是不能通過法律程式或其他方式(比如登報宣告)人為地解除的,只能因父母子女一方的死亡而終止。

對於無奈的父母來說,自然血親的親子關係雖不能解除,但可以通過法律程式比如訂立遺囑,取消該子女的財產繼承權,如子女有虐待父母的情形也可以及時報警處理。

20樓:召平賓明朗

脫離父子關係法律上是沒有任何效力的,不管父子雙方簽訂任何協議或者合同,法律上都沒有任何效益!

21樓:法邦網專家

只能辦理名義上的脫離。雙方寫一張脫離關係協議。

所謂脫離父子關係除了收養法規定的以外一般不能是完全的脫離,但可以有限的脫離。

比如說,不能通過協議的形式來規避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但是可以通過協議來約定分開生活以及贍養的方式。

22樓:來自青原山專注的粉薔薇

讓你父母離婚,你歸你母親,這樣可以斷絕父子關係

怎樣能合法脫離父子關係

2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公證處不能辦理脫離父子關係。

公證處並沒有辦理斷絕父子關係的能力,並且父子關係是法定的,不能隨意斷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十一條: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一)合同;

(二)繼承;

(三)委託、宣告、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投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係、收養關係;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證據;

(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鑑、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願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

24樓:金果

親生的父子關係不能通過法律途徑解除;養父子關係可以由雙方到民政部門辦理解除收養登記,也可以到法院起訴解除養父子關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

第二十六條 收養人在被收養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養關係,但收養人、送養人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養子女年滿十週歲以上的,應當徵得本人同意。

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收養關係。送養人、收養人不能達成解除收養關係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七條 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係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係。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 當事人協議解除收養關係的,應當到民政部門辦理解除收養關係的登記。

第二十九條 收養關係解除後,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即行消除,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自行恢復,但成年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是否恢復,可以協商確定。

第三十條 收養關係解除後,經養父母撫養的成年養子女,對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的養父母,應當給付生活費。因養子女成年後虐待、遺棄養父母而解除收養關係的,養父母可以要求養子女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生活費和教育費。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養關係的,養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適當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生活費和教育費,但因養父母虐待、遺棄養子女而解除收養關係的除外。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婚姻法》:

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第二十二條 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

第二十三條 父母有保護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在未成年子女對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時,父母有承擔民事責任的義務。

第二十四條 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第二十六條 國家保護合法的收養關係。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養子女和生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七條 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歧視。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八條 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第二十九條 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養的義務。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於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

第三十條 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係變化而終止。

遺囑說明了脫離父子關係兒子還能繼承財產嗎

依據我國 婚姻法 的規定,父母和子女的身份關係是基於血緣而形成的,這種關係因出生而產生。按照法理,因血緣而產生的身份關係是不能解除的,這是由生理學基礎及自然規律所決定的。因此血緣關係並不能因為一則宣告而解除,脫離父子關係這種宣告是沒有法律效力的。根據 繼承法 第五條規定,繼承開始時,有遺囑的按照遺囑...

我和我父親簽過一份脫離父子關係協議書,我想知道我還有繼承權嗎

bs一樓 沒有意義 無論誰公證而且也沒有人給你公證這個 喪失繼承權的原因n 可是和脫離父子關係協議書無關 如果已經經過律師公證了話 意思就是生效了 估計不能有了吧 去找找相關的律師或者是書籍問問 查查 還有 別怪我多嘴 我要說的是 如果和他脫離了父子關係也是你所想的 那就不要惦記人家的財產了 在我看...

怎么跟父母脫離關係,怎麼跟父母脫離關係

跟父母是脫離不了關係的,即使矛盾再大老死不相往來,任然是父母,法律上仍然要各行其職。這個當然需要公證處的公證,而且要通過公佈才可以的,不是說你隨便說說 法律上,如何斷絕自己與父母的關係?父母與子女的關係是無法斷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