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小張認社會
員工拒絕加班後被公司起訴賠償1.8萬元這件事情,我覺得這家公司有病得治,這個員工可以通過勞動法去保護自己的權益。
2樓:花花就是我
我覺得加班本來就不是員工的義務,這個公司是非常自私,也非常不近人情的
3樓:dj林林
員工拒絕加班被公司起訴賠償1.8萬元這件事情我覺得實在是太無理取鬧了,公司對待員工實在是太苛刻了。
4樓:叻兔娛樂
員工拒絕加班而導致單位嚴重損失的這件事上,由於存在「要求公司續簽快要到期的勞動合同」而勝訴,小編覺得這件事其實有道理。
我們都知道《勞動法》是為了保障職工以及單位的重要條例,甚至很多事件裡面都是為保護職工權益為主;為何這件事裡面公司竟然勝訴?歸根到底還是員工的特殊要求而導致自己敗訴了。
一、按照《勞動法》規定,其實員工是可以自由選擇是否加班,單位也不能勉強關於加班的這個行為,其實在《勞動法》規定裡面有明確的說明,單位是不能勉強員工的加班,甚至不能把加班算到正常工作之中。
這意味著,任何的員工在工作中是可以按照勞動合同上下班,甚至可以決定是否加班的行為;為何這個案件裡面,要求加班的單位竟然會勝利了?難道《勞動法》不再保護職工?不,其實這件事裡面員工的某個行為真的做錯了,就是「要求公司續簽快要到期的勞動合同」。
二、這件事裡面,員工存在「要求且拖慢」工作而導致單位嚴重損失,自然導致了敗訴根據資料發現,這件事裡面單位提供了「要求公司續簽快要到期的勞動合同」的證據,導致這件事裡面勝訴比較大。
作為判官,當看到「要求公司續簽快要到期的勞動合同」這句話的時候,就會覺得員工是有意「拖時間而要求單位續簽合同才工作」!雖然《勞動法》是保護職工利益位置,但其也是保護單位的;法官看到這個證據就會覺得員工存在刻意的行為,自然會認定單位是沒錯的,甚至會要求員工去補償單位的損失。
這件事其實審的很合理,員工的言語讓人產生誤解自然能以勝訴。
員工長期加班後凌晨在家猝死,法院的判決結果是什麼
網路上有一則新聞引起了很多的注意,就是有一名員工由於長期加班之後,在某一天凌晨在家中去世了。有問法院的判決結果是什麼?該公司稱由於這名員工死亡的時候是在自己家中,於是便認為與自己的公司無關,拒絕賠償。但是法院認為如果平常身體沒有任何大礙,是在短期內因為自然疾病而突然死亡就叫做猝死。而長期工作加班壓力...
下班後去相親物件那裡被拒絕了
現在職場很多人的社交範圍很窄,相信是一種比較有效的方式,而且效率比較高被拒絕是非常正常的現象,並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你就繼續往下乙個就可以了,不要有任何心理負擔。被拒絕的話,人家可能就是對你沒有意思嘛,一般如果對你有意思的男生或者說女生,他都會非常願意接近你的。說明你的相親物件還不夠喜歡你,所以才會拒...
老公週末加班後回家猝死,公司有責任嗎?如何賠償
您好,根據您的問題,首先要確定是否為工傷,其次要考慮公司的責任及賠償標準。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 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