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青燈俗事
滿16週歲以後可以自己改名,16週歲以後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持有效證明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不需要父母同意。
改名辦理的條件:
1、成年人或者是在父母的同意監督下
2、本人要表達改名的意願
3、理由要充分
4、本人要承諾改名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5、16週歲以後,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持有效證明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辦理程式: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戶證視窗,領取申請**,並提供所需資料,經審批後即可改名。投檔案後大約15或7個工作日後可以正式更改,戶口簿裡面會寫你曾用名是什麼,現名是什麼。
但是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和正受刑事處罰和勞動教養者,不得變更姓名。
2樓:淡然已漠
成年人改名有三個條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達改名的意願,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諾改名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16 週歲以後,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持有效證明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
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和正受刑事處罰和勞動教養者,不得變更姓名。公民依法變更姓名後, 原姓名作為「曾用名」備查。 也就是說你要寫一個改名申請給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過蓋章後到所在地公安局戶籍股登記,當然要帶戶口簿。
投檔案後大約15或7個工作日後可以正式更改,戶口簿裡面會寫你曾用名是什麼,現名是什麼。 畢業證什麼的需要用到證明你的身份的時候須帶上戶口簿配合。 具體的程式是:
想改名者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戶證視窗,領取申請**,並提供所需資料,經審批後即可改名。 另外要提醒樓主的是,改名一定要慎重,因為改名後會涉及到自己的銀行卡、社保、醫保以及產權證等等一系列問題,若處理不好,也會產生許多麻煩。 另外補充下有關的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
七、十八條,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十八週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是十八週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民法通則》第99條也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戶口登記條例》第18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8週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了,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所以,申請修改姓名被拒絕,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從法理上來說,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權,公民可以通過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來維護自己合法的姓名權。 對16歲以上公民更改姓名「從嚴掌握」,僅僅是公安機關內部規定,無可操作性的具體標準,且與《民法通則》有關規定有牴觸之嫌,應無法律約束力。若一味拒絕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機關行政不作為打起官司時,若公安機關不能舉出公民更改姓名違反法律規定的證據,公安機關就可能承擔敗訴的後果 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精神,公民申請更改姓名不應附加任何條件。
公安機關在制定行政規章時,不能僅考慮公共行政權力,還要考慮整個法律體系的一致性。若認為公民改名對戶籍管理、對公民違法犯罪資訊管理可能造成麻煩和不便,從而限制公民行使更改姓名的私權利,這樣做是不對的。公民的姓名更改後,公安機關在各種檔案資訊中對公民的曾用名如實加以記載即可,公民以原名字存款、**、繳納、領取各種保險費保險金,締結合同後需要以新名字繼續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只需到公安機關開具名字變化的證明即可。
公民改名字應該不會對戶籍管理和治安管理帶來負面影響。 另外,具體各地不大一樣,你還是去詳細諮詢一下吧 如果未滿16歲可以去改吧,改名需要交一定的費用(一般是50) 如果年滿16歲的話,需要向當地派出所,公安局人事科遞交申請書 還需要戶口所在地開介紹信吧
3樓:王淼一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具體條件和手續,請向當地公安機關諮詢!
4樓:匿名使用者
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5樓:帥民工田義中
戶口冊,爸媽書面證明,街道證明,原生份證
6樓:蓮星推薦
可以的 現在社會黑 花錢就行了
今年已經年滿16歲,現在可以自己去為自己改名字嗎?
7樓:問過熱加工
諮詢公安機關戶籍部門,勸你帶多點錢,一,條件及提供材料 1、 未滿16週歲公民要求變更現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監護人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填寫申請報告,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變更; 2、 已滿16週歲公民,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有關證明、證書原件或影印件,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報市、縣公安機關審批後,辦理變更,繳交相片換領居民身份證。 二,辦理程式及時限: 公安派出所應當在接到的申請材料5個工作日內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的決定,需上報市公安局的,市公安局接到材料後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決定。
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級公安機關核准或不核准的決定後,2日內將結果通知申請人。 三,注意: 1,本人要表達改名的意願, 2,理由要充分, 3,本人要承諾改名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4,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和正受刑事處罰和勞動教養者,不得變更姓名。
5,公民依法變更姓名後,原姓名作為「曾用名」備查。 6,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另外要提醒樓主的是,改名一定要慎重,因為改名後會涉及到自己的銀行卡、社保、醫保以及產權證等等一系列問題,若處理不好,也會產生許多麻煩。
另外補充下有關的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
七、十八條,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十八週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是十八週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民法通則》第99條也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戶口登記條例》第18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8週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了,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所以,申請修改姓名被拒絕,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從法理上來說,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權,公民可以通過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來維護自己合法的姓名權。 對16歲以上公民更改姓名「從嚴掌握」,僅僅是公安機關內部規定,無可操作性的具體標準,且與《民法通則》有關規定有牴觸之嫌,應無法律約束力。若一味拒絕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機關行政不作為打起官司時,若公安機關不能舉出公民更改姓名違反法律規定的證據,公安機關就可能承擔敗訴的後果 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精神,公民申請更改姓名不應附加任何條件。
公安機關在制定行政規章時,不能僅考慮公共行政權力,還要考慮整個法律體系的一致性。若認為公民改名對戶籍管理、對公民違法犯罪資訊管理可能造成麻煩和不便,從而限制公民行使更改姓名的私權利,這樣做是不對的。公民的姓名更改後,公安機關在各種檔案資訊中對公民的曾用名如實加以記載即可,公民以原名字存款、**、繳納、領取各種保險費保險金,締結合同後需要以新名字繼續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只需到公安機關開具名字變化的證明即可。
公民改名字應該不會對戶籍管理和治安管理帶來負面影響 。
8樓:丁梵起名
改名字最好是50歲之前,磁場變化的影響更大,50歲以後更改作用不會太大了,所以覺得名字不好的,建議儘早改名。
9樓:徐鼕鼕
不太好改名字吧。。。
未滿16週歲能否改名
10樓:贛州寒雪製冷
就算你滿了16歲也可以改名吧,只不過是比較麻煩一點,要到戶口所在地村委會打證明,當地派出所辦理等等。
11樓:1255妖
可以,要監護人去改,自己填寫所需資料。
公民改名需要持相關證件到有關部門辦理。成年人改名要滿足以下條件:第一是本人要表達改名的意願,第二是理由要充分,第三是本人要承諾改名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已滿16週歲的公民有權改名字嗎?需要父母同意,或是自己的意願可以嗎?
12樓:匿名使用者
已滿16週歲的公民有權改名字。
已經年滿16歲的,所需要資料,本人身份證、家庭戶口本、2者的影印件、在校生需要學校出具證明,單位的需要單位出證明,無業遊民則所在地居委會出證(或者不用)。
沒有滿16歲的,沒有辦身份證的,可以直接拿戶口本即可。準備好自己已經打算修改的名字,一般情況下姓別是不允許修改的,但是部分人員以前是跟母親姓的,也可以修改成跟父親姓,跟父親姓的也可以修改跟母親姓。在工作時間到自己戶口本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中心申請辦理,跟戶籍科的人員說明需要改名字的理由,然後就把相關資料給他們。
改名之後的身份證,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名字和戶口本名字需要一致,修改之後戶籍檔案裡面會註明自己的曾用名。本人就是辦理身份證時候去改名字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每人都有一次改名權利,派出所有辦理流程
14樓:午驕陽老師
回答您好,我是午驕陽法律援助,從事本領域工作超過15年,熟悉**部門業務辦理,熟悉各項法律法規,認真為你提供專業的分析意見。您的問題我已經看到了,正在整理答案,請稍等一會兒哦~
提問父母離婚了 原先跟父親姓 想改母親姓 需要親生父親同意嗎?還有直接我去改
父母離婚了 原先跟父親姓 想改母親姓 需要親生父親同意嗎?還有直接我去改
剛滿16歲
剛滿16歲
回答您好,很高興能為您作答。
是可以更改的,拿好資料可以直接去更改。
一、已滿16歲改名字的手續
想改名者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戶證視窗,領取申請**,並提供所需資料,經審批後即可改名。
已經年滿16歲的,所需要資料,本人身份證、家庭戶口本、2者的影印件、在校生需要學校出具證明,單位的需要單位出證明,無業遊民則所在地居委會出證(或者不用)。
沒有滿16歲的,沒有辦身份證的,可以直接拿戶口本即可。
二、戶口本改名字的有關規定
(一)年滿18週歲以上的人,一般不予變更名字, 18週歲以下的,由父母申請。公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辦理名字變更登記:
1、在同一單位(學校)或者近親屬中名字相同的;
2、未成年人因父母離異、再婚或收養關係要求變更姓名的;
3、名字中含有不易識別的冷僻字、異體字、繁體字的;
4、名字的諧音或含義容易引人誤解、歧視或傷及本人感情的;
5、公民出家或僧尼還俗的;
6、姓名粗俗**,有違社會公德的。
(二)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姓名變更登記:
1、被依法判處管制、剝奪政治權利、緩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人;
2、正在被收監服刑、被勞動教養和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人;
3、已掌握的民事案件尚未審結或尚未執行完畢;
4、對於父母離婚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協議不成的;
5、在校全日制大中專學生。
流程:由本人申請,經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民警審查、所長批准後,報上一級公安局批准,予以更改。
三、變更姓名法律的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末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在日常生活當中,現在如果要想改姓名的話,那麼必須要符合一定的條件,一般情況下在改姓名的時候,需要攜帶一些具體的材料,包括自己的身份證件,還有戶口本以及申請**等等。到當地的派出所來進行辦理。
後續有什麼問題的話可以關注我提出定向詢問。祝您生活愉快!一切順利!
提問滿16歲帶著材料去就能改了 不需要親生父親同意?
滿16歲帶著材料去就能改了 不需要親生父親同意?
回答對的,帶齊上述材料可以的
需要戶口的監護人(父母)其中一方申請就可以進行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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