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判緩刑後,已經繳納的個人養老保險金能吊銷嗎

2022-02-15 16:31:27 字數 5718 閱讀 9146

1樓:匿名使用者

暫時凍結封存,刑滿出來後續費繼續連續計算年份(不含刑期)。

2樓:法律快車專家

不能被吊銷,因為養老保險具有人身屬性,你可以繼續繳納,如果被單位開除,你也一樣可以自己繳納。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判緩刑後,已經繳納的養老保險金能吊銷嗎

3樓:南京胡志丹律師

你好,即使被判刑也不影響對於已經繳納的養老保險享受對應的待遇

4樓:匿名使用者

ta究竟幹了什麼事情啊。。

我覺得即使是剝奪政治權利的在押犯,也沒聽說要剝奪經濟權利

5樓:

事業單位交保險?扯呢!事業單位是視同繳費。工齡還算,但估計會被開除

公務員被判緩刑後,之前繳納的醫保,社保,養老保險都作廢了嗎? 50

6樓:匿名使用者

妥善處理參加縣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人員被判刑後的養老保險問題,根據市勞動保障局《關於參加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人員被判刑後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泉勞社[2008]155號)精神,現就參保人員被判刑後的養老保險問題提出如下處理意見:

一,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參保人員被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含緩刑)的,在勞動教養或服刑(含緩刑)期間,不繳納養老保險費,不計算繳費年限。

二,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參保人員被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含緩刑)的,若刑滿釋放後被機關事業單位重新錄用,符合條件的可繼續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若刑滿釋放後被企業錄用或自謀職業,以及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改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規定執行。

三,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參保人員被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含緩刑)的刑滿釋放人員,其判刑前的實際繳費年限(不含視同繳費年限)可與刑滿後實際繳費年限合併計算,判刑前的個人實際繳費可按規定計入刑滿後參保的個人賬戶。改執行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的人員,其原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不予以計發補貼費。

四,已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被判刑的,在服刑,勞動教養或被拘役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期滿後其養老金按照判刑前的標準從申報續發的次月起發放,之後的養老金調整按照本人執行的養老保險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退休人員被管制,判處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其養老金按照判刑前的標準發放,在管制,緩刑或監外執行期間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期滿後的養老金調整按照本人執行的養老保險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定罪期間,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

七,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之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地域不同,處理辦法也會有相應變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覆函》 發文單位,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相應待遇: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文 號:

勞社廳函[2001]44號 釋出日期,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準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 你廳《關於已領取養老金人員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養老金髮放問題的請示》(黑勞社呈〔 2001)5號)收悉,現答覆如下。

經研究: 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

7樓:昝蝶欒歌

1,刑滿釋放後,如果有單位,由單位繳納職工社保,公務員參加社保之前的工作年限會視同為繳納年限累計計算

2,如果沒有工作,可以自己在戶口所在街道社保所繳納居民養老、醫療保險,需要本人攜帶身份證、戶口本辦理

3,沒有工作,也可以在自己存放檔案的人才中心或者職介所繳納靈活就業社保,需要本人拾身份證、戶口本、存檔證辦理

拓展資料:

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宣告緩刑的,安排臨時工作的,降低原工資待遇,按低於開除留用察看人員工資待遇發給臨時工資。

在緩刑期間停發工資、領取生活費的,暫停繳存住房公積金。

在未批准退休前,不存在「養老保險待遇繼續享受」問題。因被收容審查、判處有期徒刑緩刑期間,應繼續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被公安機關逮捕至人民法院判決有期徒刑緩刑期間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不計算繳費年限。

參保人員被收容審查期間應繼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參保人員被判緩刑期間開除公職的,不繼續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不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其個人賬戶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予以保留,個人賬戶餘額可繼續計息和使用。

被判處徒刑宣告緩刑,在緩刑考驗期內已具備退休條件的(男60歲、或符合提前退休條件),可以辦理退休手續。其計發退休待遇的基數按本人判刑前一個月工資為準。已參加養老保險統籌的,按統籌規定專案為當地社保機構支付,未參加養老保險統籌的,由原單位支付。

8樓:匿名使用者

公務員都是不交社保、醫保的。

9樓:射手

判刑期間,如果到了領取社保養老金的年齡,暫緩領取,等待刑滿釋放才開始領取,暫緩領取期間的不予補發。退休金就是在社會保險購買的養老保險,也稱作社保養老金。現在咱們國家退休人員不再由企業支付退休金,由社會統籌。

如果是還在繳費期間,即繳納社會保險期間,判刑不影響繼續繳費。

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因犯罪,被判緩刑,其本人已交的養老保險,至退休,是否享受退?

10樓:夢可純

享受,國家的法律有規定,凡在單位犯錯誤被判刑的人,只要交了養老保險,到退休時享受退休待遇

事業單位人員被判刑後的養老保險如何處理

11樓:馮全三老師

回答職工被判刑後之前交養老保險還存在,職工被判刑之後,判刑之前的視同繳費年限不再計算,實際繳費年限可以計算,和出獄之後的實際繳費合併計算繳費年限,達到退休年齡滿十五年就可以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您~

更多1條

12樓:九問律師

妥善處理參加縣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人員被判刑後的養老保險問題,根據市勞動保障局《關於參加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人員被判刑後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泉勞社[2008]155號)精神,現就參保人員被判刑後的養老保險問題提出如下處理意見:

一、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參保人員被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含緩刑)的,在勞動教養或服刑(含緩刑)期間,不繳納養老保險費,不計算繳費年限。

二、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參保人員被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含緩刑)的,若刑滿釋放後被機關事業單位重新錄用,符合條件的可繼續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若刑滿釋放後被企業錄用或自謀職業、以及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改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規定執行。

三、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參保人員被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含緩刑)的刑滿釋放人員,其判刑前的實際繳費年限(不含視同繳費年限)可與刑滿後實際繳費年限合併計算,判刑前的個人實際繳費可按規定計入刑滿後參保的個人賬戶。改執行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的人員,其原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不予以計發補貼費。

四、已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被判刑的,在服刑、勞動教養或被拘役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期滿後其養老金按照判刑前的標準從申報續發的次月起發放,之後的養老金調整按照本人執行的養老保險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退休人員被管制、判處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其養老金按照判刑前的標準發放,在管制、緩刑或監外執行期間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期滿後的養老金調整按照本人執行的養老保險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定罪期間,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

七、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之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地域不同,處理辦法也會有相應變動

13樓:seyen媛

根據市勞動保障局《關於參加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人員被判刑後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泉勞社[2008]155號)精神,現就參保人員被判刑後的養老保險問題提出如下處理意見:

一、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參保人員被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含緩刑)的,在勞動教養或服刑(含緩刑)期間,不繳納養老保險費,不計算繳費年限。

二、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參保人員被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含緩刑)的,若刑滿釋放後被機關事業單位重新錄用,符合條件的可繼續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若刑滿釋放後被企業錄用或自謀職業、以及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改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規定執行。

三、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參保人員被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含緩刑)的刑滿釋放人員,其判刑前的實際繳費年限(不含視同繳費年限)可與刑滿後實際繳費年限合併計算,判刑前的個人實際繳費可按規定計入刑滿後參保的個人賬戶。改執行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的人員,其原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不予以計發補貼費。

四、已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被判刑的,在服刑、勞動教養或被拘役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期滿後其養老金按照判刑前的標準從申報續發的次月起發放,之後的養老金調整按照本人執行的養老保險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退休人員被管制、判處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其養老金按照判刑前的標準發放,在管制、緩刑或監外執行期間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期滿後的養老金調整按照本人執行的養老保險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定罪期間,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

七、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之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地域不同,處理辦法也會有相應變動。

人社部關於國家公職人員被判刑後養老保險怎麼規定

14樓:木訥

妥善處理參加縣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人員被判刑後的養老保險問題,根據市勞動保障局《關於參加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人員被判刑後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泉勞社[2008]155號)精神,現就參保人員被判刑後的養老保險問題提出如下處理意見:

一,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參保人員被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含緩刑)的,在勞動教養或服刑(含緩刑)期間,不繳納養老保險費,不計算繳費年限。

二,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參保人員被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含緩刑)的,若刑滿釋放後被機關事業單位重新錄用,符合條件的可繼續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若刑滿釋放後被企業錄用或自謀職業,以及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改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規定執行。

三,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參保人員被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含緩刑)的刑滿釋放人員,其判刑前的實際繳費年限(不含視同繳費年限)可與刑滿後實際繳費年限合併計算,判刑前的個人實際繳費可按規定計入刑滿後參保的個人賬戶。改執行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的人員,其原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不予以計發補貼費。

四,已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被判刑的,在服刑,勞動教養或被拘役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期滿後其養老金按照判刑前的標準從申報續發的次月起發放,之後的養老金調整按照本人執行的養老保險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退休人員被管制,判處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其養老金按照判刑前的標準發放,在管制,緩刑或監外執行期間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期滿後的養老金調整按照本人執行的養老保險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定罪期間,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

七,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之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地域不同,處理辦法也會有相應變動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結果等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結果等次是什麼?

是優秀 合格 du 不合格。根據 事zhi業單位工dao作人員考核暫行規定內 第六條規定 考核結果分為優 容秀 合格 不合格三個等次。對德 能 勤 績表現較差,在年度考核中難以確定等次的人員,可先予以告誡,期限為三至六個月。告誡期滿有明顯改進的,可定為合格等次 仍表現不好的,定為不合格等次。拓展資料...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能當法人嗎,事業單位有編制工作人員是否可以註冊公司,當法人代表?

不可以。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三章知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產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法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 依法成立 二 有必要的財產或者經費 三 有自己的名稱 組織機構和場所 四 能...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跨縣市區如何調動

方法如下 1 到縣人社局領取 事業單位人員商調錶 一式x份,也有可能是 事業單位調動人員呈批表 人才引進審批表 等,請向當地工作人員諮詢。2 填寫 並找相應的部門蓋章。3 開會討論,同意後可以,憑 商調函 到調出單位主管部門人事部門辦理調檔手續,然後人事檔案轉移到人社局進行查檔,如果沒有任何問題,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