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反不正當競爭法》列舉了以下不正當競爭行為:(1)採取假冒或混淆等不正當手段從事市場交易的行為;(2)商業賄賂行為;(3)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行為;(4)侵犯商業祕密的行為;(5)不正當有獎銷售行為;等等。
2樓:匿名使用者
(1)混淆行為行為
1、假冒他人註冊商標;2、與知名商品相混淆;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璜、或者使用與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璜、造成和他人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他人的商品;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業名稱或姓名,引人誤認為是他人的商品;4、在商品上偽造產地,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
(2)公用企業或其他依法享有獨佔地位的經營者的限制競爭行為
1、限定使用者或消費者只能購買和使用其附帶提供的相關商品,而不得購買和使用其他經營者提供的符合技術標準的同類商品;2、限定使用者或消費者只能購買和使用其指定的經營者生產或者經銷的商品,而不得購買和使用其他經營者提供的符合技術標準的同類商品;3、強制使用者、消費者購買其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及配件;4、強制使用者、消費者購買其指定的經營者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5、以驗驗商品質量、效能等為藉口,阻礙使用者、消費者購買、使用其他經營者提供的符合技術標準的其他商品;6、對不接受其不合理條件的使用者、消費者拒絕、中斷或者削減**相關商品,或者濫收費用;7、其他限制競爭的行為。
(3)**機構的限制競爭行為
濫用行政權力,1、實施行政性強制經營活動,限定他人購買其指定的經營者的商品,限制其他 經營者正當的經營活動,2、實施地區封鎖行為:限制外地商品進入本地市場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場
(4)商業賄賂行為
經營者為爭取交易機會,暗中給予能夠影響市場交易的有關人員以財物或其他好處。 商業賄賂的主要形式是回扣。
(5)虛假宣傳行為
經營者利用廣告或其他公眾知道的方法,對商品的質量、製作成份、效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構成虛假廣告必須達到足以引起一般公眾誤解的程度。
(6)侵犯商業祕密行為
1、以盜竊、利誘、脅迫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祕密;2、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祕密; 3、與權利人有業務關係的單位和個人違反合同約定或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祕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權利人的商業祕密;4、權利人的職工違反合同約定或者權利人保守商業祕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權利人的商業祕密;5、第三人明知或應知上述違法行為,獲取、使用或披露他人的商業祕密,視為侵犯商業祕密。
(7)低價傾銷行為
四種不構成低價傾銷行為的法定情形:1、銷售鮮活商品;2、處理有效期限即將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積壓的商品;3、季節性降價;4、因清償債務、轉產、歇業降價銷售商品。
(8)搭售或附加不合理條件行為
1、搭售;2、限制轉售**;3、限制轉售地區;4、限制轉售客戶;5、限制技術受讓方在合同技術的基礎上進行新技術的研製開發等。
(9)不正當有獎銷售行為
1、謊稱有獎銷售或對所設獎的種類、中獎概率、最高獎金額、總金額、獎品種類、數量、質量、提供方法等作虛假不實的表示;2、採取不正當手段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3、故意將設有中獎標誌的商品、獎券不投放市場或不與商品、獎券同時投放;故意將帶有不同獎金金額或獎品標誌的商品、獎券按不同時間投放市場。4、**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超過5000元。
5、利用有獎銷售手段推銷質次價高的商品。6、其他欺騙性有獎銷售行為。
(10)詆譭競爭對手商業信譽行為
經營者實施的詆譭商譽行為,如通過廣告、新聞釋出會等形式捏造、散佈虛假事實,使使用者、消費者不明真相而對受到詆譭的經營者產生錯誤認識或懷疑心理,從而不願或不再與之進行交易。
(11)招標投標中的串通行為
1、投票者串通投標的辦理、共同壓低**、不進行**競爭;2、招標者與投標者串通。
3樓:舞璇瀅
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表現形式包括混淆行為、虛假宣傳行為、侵犯商業祕密行為、低價傾銷行為、不正當有獎銷售行為、詆譭商譽行為。
一、混淆行為
1、假冒他人註冊商標;
2、與知名商品相混淆;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或者使用與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他人的商品;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業名稱或姓名,引人誤認為是他人的商品;
4、在商品上偽造產地,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
二、虛假宣傳行為
虛假宣傳行為是指經營者利用廣告和其他方法,對產品的質量、效能、成分、用途、產地等所作的引人誤解的不實宣傳。以廣告或其他方式銷售商品,是現代社會最常見**手段。
但各類虛假廣告和其他虛假宣傳,或亂人視聽,有害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或直接誤導使用者及消費者,使其作出錯誤的消費決策,引發了大量社會問題;或侵犯其他經營者,特別是同行業競爭對手的合法利益,造成公平競爭秩序的混亂。《廣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均將此類行為作為必須禁止的違法行為予以規範。
三、商業賄賂行為
商業賄賂是指經營者為爭取交易機會,暗中給予交易對方有關人員或者其他能影響交易的相關人員以財物或其他好處的行為。
商業賄賂的形式不勝列舉。在中國相當長一段時間內,以回扣、折扣、佣金、諮詢費、介紹費等名義爭取交易機會的現象非常普遍,如何判斷其是否違法,我們必須以法律為標準,分析其實質特徵,從而得出正確結論。
四、侵犯商業祕密行為
1、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祕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祕密;包括: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祕密;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祕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祕密;
3、根據法律和合同,有義務保守商業祕密的人(包括與權利人有業務關係的單位、個人,在權利人單位就職的職工)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祕密。第三人明知或應知前款所列違法行為,獲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業祕密,視為侵犯商業祕密。在實踐中,第三人的行為可能與侵權人構成共同侵權。
五、低價傾銷行為
低價傾銷行為是指經營者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以低於成本的**銷售商品。低價傾銷違背企業生存原理及價值規律,在市場競爭中往往引發**大戰、中小企業紛紛倒閉等惡性競爭事件,甚至導致全行業萎縮的嚴重後果。
六、不正當有獎銷售行為
不正當有獎銷售是指經營者在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時,以提供獎勵(包括金錢、實物、附加服務等)為名,實際上採取欺騙或者其他不當手段損害使用者、消費者的利益,或者損害其他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行為。
七、詆譭商譽行為
詆譭商譽行為是指經營者捏造、散佈虛假事實,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從而削弱其競爭力的行為。
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表現形式有哪些?
4樓:匿名使用者
不正當競爭行為主要有商業賄賂、製造假冒產品、製作釋出虛假廣告、詆譭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商品信譽,擅自使用他人的商標等。
主要分為:違反商業道德的競爭行為、限制競爭行為,壟斷行為。
5樓:匿名使用者
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分類如下:
1、假冒行為。
2、引人誤解虛假宣傳行為。
3、侵犯商業祕密行為。
4、商業詆譭行為。
5、以不正當利益進行交易的行為。
6、不正當有獎銷售行為。
7、低於成本價的銷售行為。
8、串通招標投標行為。
9、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為。這包括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所規定的限制競爭行為以及該法尚未規定的其他行為。
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主要表現有哪些
簡述律師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主要表現
關於反對律師行業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若干規定 規定的是下列情況 一 通過招聘啟事 律師事務所簡介 領導人題寫名稱或其他方式,對律師或律師事務所進行不符合實際的宣傳 二 在律師名片上印有律師經歷 專業技術職務或其他頭銜的 三 藉助行政機關或行業管理部門的權力,或通過與某機關 部門聯合設立某種形式的機構而對...
反不正當競爭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內容是什麼?
反不正當競爭就是要保證競爭的公平和符合標準,應該主要就是反壟斷 反低劣競爭等等,競爭需要合法合理,符合市場秩序,競爭需要公平公正公開,不得惡意攻擊等等。學習西方反不正當競爭的法律法規執行力和文化開放的文明素質。提高了網際網路思維。覺悟到人民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內容是什麼?法律 反不正當競爭法內容是什...
反壟斷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有什麼區別
反壟斷法 是反對市場被一家企業霸佔,而造成壟斷的情況。反不正當競爭法 是在競爭某項業務的時候,反對使用不正當的競爭手法競爭。反壟斷法是區域性的法律,壟斷是不正當競爭的一種表現。而反不正當競爭法涵蓋的比較全面 意思就是這個意思,具體的話自己組織一下 壟斷是不正當競爭的一個表現形式 反壟斷法和反不正當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