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一)法律規定的感情破裂的離婚證據的收集技巧1、看分居時間——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2、看婚前是否對精神病有所隱瞞——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3、看是否有犯罪行為——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4、看有無禁止性結婚的疾病——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二)能夠證明對方有過錯的離婚證據的收集技巧1、重婚、與他人同居的證明——提交上述行為相關的相片或居委會、村委會、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等離婚證據;2、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證明——提交法醫鑑定,提出證人;3、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證明——提交居委會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涉及行政處罰、刑事犯罪的,應提交有關處罰決定或判決書。(三)離婚過程中婚姻存續期間的夫妻共同財產證據的收集技巧夫妻共同財產房產、存款、公司股份、**、車子、債權、住房公積金等。
如果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證據,更應該掌握收集證據的技巧,技巧分類如下:1、雙方有財產約定——提交協議書;2、有銀行存款並申請法院調查——提交銀行帳號;3、有**並申請法院調查——提交股東**、資金帳號;4、有機動車——提交車輛行駛證;5、有房產——提交房產證、購房合同、交款發票;6、在公司擁有股權——提交該公司的工商登記情況、出資的證明;7、有債權債務的——借據、相關的佐證證據。
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夫妻離婚需要收集的證據有:1、如涉及家庭暴力,應提交法醫鑑定,提出證人;2、如涉及吸毒、賭博行為的,應提交居委會或村委會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涉及行政處罰、刑事犯罪的,應提交有關處罰決定或判決書;等等。
3樓:七臺河李陽平
婚姻法沒有規定你怎樣收取證據(包括離婚時的證據)。
起訴離婚要什麼理由才最好
4樓:語過添請
在我國,離婚的方式有兩種,一是協議離婚,二是訴訟離婚。當夫妻雙方對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無法協議離婚時,就可以起訴離婚,不需要特定的理由。夫妻感情破裂,日子過不下去了,就可以起訴離婚,只需在起訴狀的事實理由部分簡單描述即可。
但是,如果可以把握好訴訟的重心,的確會增加判離的可能性。我國《婚姻法》規定,如果一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或者遺棄、虐待家庭成員;有賭博、吸毒等惡習且屢教不改;或者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經調解無效,應當准予離婚。所以,如果想快速達到離婚的目的,建議大家多從以上幾方面收集證據。
除了上述幾種情況外,還存在種種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破裂,比如一方婚後患嚴重的精神疾病,久治不愈,夫妻生活無法維持的,只是這些情況難以在婚姻法中逐一列舉,所以,當事人應當儘可能舉證,以增加判離的可能性。
5樓:正商觀察者
法院判決雙方離婚的唯一前提條件就是雙方感情已經破裂確實無法在一起生活。
根據《婚姻法》(修正案)第32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這一規定說明,男女一方提出離婚後,是否准予離婚,不取決於另一方是否同意離婚,而是法院依據夫妻雙方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和調解有無效來決定。
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如果需要起訴離婚,起訴離婚一方需要到對方的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訴,如果對方的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經常居住地法院為準。
7樓:陳曉蘭女傑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因此,按照本條規定,任何主張並且成功證明對方存在婚姻法規定的法定過錯情形,或者因感情不和分居2年又或者其他能夠足以證明夫妻感情不和的情形,法院可以一審判決離婚。
特別提示的是,對於夫妻因感情不和提出離婚,如果主張感情破裂一方,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雙方感情破裂,法院一般很難或者說基本不會在首次起訴就判決離婚。
堅持離婚的一方可以在收到不準離婚判決的半年內二次發起離婚訴訟,此時法院會認為雙方感情破裂而准予離婚。
8樓:情意10分鐘
家暴,或者是,有不同居的證據!
9樓:mxyf鈥唜鈥唗
具體情況是什麼樣子?
離婚具體都需要什麼? 10
10樓:華電闖天涯
如果你們倆是協議離婚,需要先去辦理結婚證,然後再進行離婚,不同的離婚方式需要的資料不盡相同,下面我將做簡要分析。
第一、協議離婚:男女雙方需要離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離婚協議書;
4、結婚證。
第二、訴訟離婚:需要攜帶以下資料:
1、離婚起訴狀。
2、夫妻婚姻關係的證明,即結婚證原件或者民政局出示的婚姻關係證明。
3、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證影印件或者被告的公安戶籍證明,或者戶口本的原件及影印件。
4、孩子的出生證或戶口本的影印件。這主要是針對有撫養權之爭的,沒有孩子的自然不用提供。
5、夫妻共同財產清單。包括不動產和動產以及股權等的名稱、規格、件數、價值等方面的內容。離婚需要的證件:
戶口薄、居民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書、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單人**各二張。
離婚證辦理程式:
1、雙方提出離婚書面申請,出示證件。
2、雙方對家庭財產處理、子女撫養、父母贍養、債權、債務等問題達成書面協議。
3、填寫《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離婚協議書》。
4、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登記證處理表,登記機關審查。
5、領取《離婚證》。
擴充套件資料: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上述的結婚證、離婚協議書等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在協議離婚中,離婚協議書具有相當重要的地位。因為,對協議離婚來說,「雙方自願」是基本條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是必要條件。
而離婚協議書中它不僅應明確是表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願,同時還應明確雙方離婚後比較重要的問題,如孩子如何撫養,財產如何分割等。離婚協議書寫得好,將為雙方日後的平靜生活創造良好基礎。反之,可能會雖然離婚,但是還有許多遺留問題給雙方帶來麻煩。
11樓:匿名使用者
或許是因為對婦女權益一向比較關注的緣故,我對於《婚姻法》的修改和實施向來抱有極大的興趣。最近在某個**看到一篇新聞,說是在一份民意調查中,多數民眾提議離婚的條件應該更趨嚴格。(具體百分比是不太記得了,總之是很高的。
)對此實在有些不同的意見。
我們現行〈婚姻法〉對離婚的條件規定地是比較隨意的,以夫妻感情破裂為唯一認定條件,但感情本身是非常難以把握的,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看法和感受。由於法官具有太大的自由裁量權,因而,很難說我們現行的〈婚姻法〉的離婚條件是寬鬆的,很多時候,明明是形同陌路的夫妻卻無法解除已經死亡的婚姻,當事人雙方均處於極端痛苦之中。現在雖然對於離婚已經基本上採取一種自由自願的原則,但是上述情況仍然是存在的,而且在一些相對偏遠和落後的地區還比較突出。
離婚的條件確實是需要予以修改了,但是我認為,修改的標準不應該是是否更嚴或更鬆,而是更加具體和富有操作性。嚴格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權的運用,代之以比較客觀和實際的標準。比如,規定夫妻分居多少年就可以離婚,有虐待和遺棄情節就可以離婚等等。
但從總體上來說,我不贊成將離婚條件規定過嚴。原因有三:
一,離婚畢竟是個人私事。嚴格限制離婚條件顯然有悖於現代社會私法自治的大原則。
害償憤鍛蒞蹬縫拳俯譁 二,現代社會應該實行越來越多的民主和自由,結婚和離婚的自由是基本的自由,應該在儘可能小的範圍內予以限制,以保障人權,尊重個人的尊嚴。
三,提出嚴格離婚條件的人多數認為,家庭是社會的基本組成分子,家庭的動盪很有可能造成社會本身的不穩定。我個人認為種擔心毫無根據。沒有幸福的婚姻隱藏的不安定因素只會更多,更具有破壞力。
成年人理應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承擔各種後果。結婚如是,離婚亦如是。國家畢竟不是管家婆,該放手的時候還是要放手的。
12樓:聲竹月
離婚時需要帶什麼證件你知道嗎?有結婚自然就有離婚,不對的婚姻離婚或許是好的選擇。離婚有兩條途徑,法院訴訟離婚和到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協議離婚兩種。
但要記住,無論是那種情況都需要準備好必需的證件。下面我們就來看看離婚時需要帶什麼證件!
一、離婚要帶什麼證件?
1.戶口薄;
2.居民身份證;
3.《結婚證》;
4.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券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單人**各二張。
二、離婚的流程是什麼?
雙方通過協議方式離婚的,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式辦理。
協議離婚具體需要的材料手續如下:
(一)、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三)、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於登記離婚的條件;
(四)、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願;
(五)、雙方自願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並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六)、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七)、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八)、頒發離婚證。
頒發離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1、向當事人雙方核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願;
2、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離婚證後的法律關係以及離婚後與子女的關係、應盡的義務;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籤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4、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註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婚姻登記處"。登出後的結婚證退還當事人。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離婚當事人雙方,向雙方宣佈: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係。
三、離婚登記的條件
l、男女雙方必須自願離婚。
2、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必須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4、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四、離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準
l、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2、收費標準:國內離婚登記每對9元
離婚有兩種方式:
一、協議離婚:前提是三個:1、雙方同意離婚;2、對孩子撫養問題達成協議;3、對財產分割達成協議。協議離婚的話,帶上結婚證、身份證明等檔案就可以當即辦妥。
二、訴訟離婚:3個前提條件中只要有一個不符合,就只能走法院了。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一審普通程式一般為6個月。
離婚看你到**去離了,要是到**(結婚登記的地方)就要結婚證、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等,還要雙方協商好了,到**一般情況下,經過雙方的同意後,很快就能離婚了。
要是到法院辦理,有結婚證的要結婚證要是沒有結婚證的,要居委會開局事實婚姻的證明,還要經過庭外調節,無效後,就可以判決了,一般要是雙方同意離婚的,多者2天就能完事,要是有一方不同意,就要經過10-30天了。
以上就是關於離婚時需要帶什麼證件的介紹,如果確定要離婚,一定要將證件準備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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