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離婚協議無效,必須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之後,才發生法律效率第二,你可以到法院起訴,主張自己的權利,法院會受理的第三,男方找不到,不要緊,法院會登報公告送達傳票,到期後不論男方是否收到,都視為收到
不到庭應訴的,法院會依法缺席判決,
2樓:匿名使用者
1、糾正你個錯誤,去法院叫起訴離婚,不交協議離婚。
2、是的,女方起訴後,法院會向男方發出傳票,要求到庭**
3、如果男方下落不明的話,法院可以登報公告送達傳票,到期後不論男方是否收到,都視為收到,所以你無需特別擔心男方下落的問題
3樓:葉赫那拉聞多
可以到人民法院訴訟離婚(解除同居關係)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 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普通的離婚訴訟進行審理,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九十二條 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
4,雙方簽了份離婚協議書的效力待定.當事人之間簽訂的離婚協議,要經婚姻登記調解離婚並雙方領取離婚證或經人民法院調解並向雙方當事人送達調解書,才發生法律效力(本案中因沒有辦理婚姻登記,只能雙方到法院調解才可生效).
4樓:匿名使用者
沒拿結婚證。婚姻法是有明確規定的.
第五條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5樓:魏風漢雨滿樓閣
一是人身關係,二是財產關係,協議離婚的雙方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沒有異議的,雙方意思表示真實的,離婚協議有效。不過在一方有過錯時,可以要求對方付賠償金,以及在財產分割上可以主張跟多的權利,建議去法院起訴。對於離婚案件法院是直接受理的,需要交訴訟費用,受理後會給男方發傳票的。
如果經傳喚不到庭的,找不到當事人的,三年後自動判離婚,支援女方全部訴求。
起訴離婚如果找不到男方怎麼辦
找不到人可以起訴離婚嗎
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夫妻任何一方離家出走,杳無音信時,另一方可以採取以下兩個途徑解決離婚事宜。
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2、可以對下落不明人申請宣告失蹤或宣告死亡以達到解除婚姻關係的目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女方起訴離婚男方不到超法院會怎麼判
根據法律規定,在離婚訴訟案件中,如果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可中止訴訟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九條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
男方起訴女方離婚,女方不到庭,法院打電話給女方會問什麼問題
您好。一般也就是盡到通知的義務,不會問一些強人所難的問題,只會告訴當事人,時間,地點,不到場會損失自己的權利等等。被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如果由於被告缺席,導致有利於被告的證據未能舉證和質證,那麼被告可能需要承擔不利的後果。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
去法院起訴離婚需帶什麼呀,去法院起訴離婚需帶什麼資料呀
去法院起訴離婚,離婚案件起訴時,起訴者應向人民法院提交訴狀和副本。訴狀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 原告 被告的姓名 性別 年齡 籍貫 工作單位及現住址 2 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 3 證據和證據 證人姓名和住址。人民法院決定受理案件,訴訟離婚程式也隨即開始。離婚必備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