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鄭憲明律師
劫機屬於國際犯罪,應該適用飛機最先降落地的法律。
---鄭憲明律師網
2樓:紛紛小兔
這屬於國際民航安全制度的範圍。根據《東京公約》、《海牙公約》、《蒙特利爾公約》的規定:
1、航空器登記國,也就是中國有管轄權,可使用中國法律。
2、如果犯罪嫌疑人任然在航空器上,航空器降落地國有管轄權,可使用美國法律。
3、犯罪嫌疑人所在國、國籍國或永久居所國有管轄權,也就是說實施劫機的人的國籍國法律和永久居所國的法律可以適用。
4、犯罪行為發生地國,也就是韓國有管轄權,可適用韓國法律。
至於具體運用哪國法律,就屬於管轄權爭議的問題了。以上的四種情況對危害國際民航安全都可以適用。但是一般適用航空器降落地國的法律,但是並不排除其他國家享有管轄權。
3樓:美順永
中國起飛的飛機可不一定是中國的飛機——請說清楚。
4樓:匿名使用者
《東京公約》、《海牙公約》和《蒙特利爾公約》這3個公約是通常所說的關於防止劫持飛機的三個國際公約。
根據三個公約的規定,劫機罪作為惡劣的國際性犯罪,適用普遍管轄權。
法律的適用取決與審判國的刑法。劫機罪是可引渡的犯罪,不引渡的,在該國也應當起訴。
法律高手進來看一道法律題目~
5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第一個問題應該先解決房屋的所有權問題,從提供的材料看應該a\b共同擁有房屋的所有權,根據法律規定,共有人在處分共有物時應該徵得共有人的同意,但共有人無合法理由拒絕的除外,本案b只以租金太低為由要求法院撤消該租賃合同,不應得到支援!
2:如果6間房屋能夠獨立分割,又有獨立的產權,那麼b的主要還是不能夠成立,因為在這種情況下b沒有優先購買權,但如果6間房屋不能獨立分割那麼b的主張可以得到支援
6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次不支援b的主張,
因為妻子的權利和丈夫的權利一樣,房子屬於2人的共有財產,妻子可以對房子有處分權,丈夫無法拒絕.
第2次同樣不支援他的主張,
因為那3房子已經和他沒有任何關係,
公民有權利對自己的物品有全權的處理權,任何人不權利干涉.
7樓:匿名使用者
1、a將房屋租賃給別人,a和b為夫妻關係對其房產有共有權,共有人在處分共有物時應該徵得共有人的同意,共有人在處分共有物時應該徵得共有人的同意。所以a在處置共有財產時應當徵求b的同意,如果雙方協調不成的話,法院對於b的主張應當受理。
2、夫妻雙方離婚後對於各自的財產有完全的處置權利,a將其所有的三間房產轉讓完全有效,b的主張法院不應支援。
8樓:匿名使用者
1、法院不應支援b男的主張 !
2、法院應支援b的主張!
9樓:
b可以主張撤消,因此房系共同共有,a處分需徵得b的同意,本題中a私自出租,b可在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犯起一年內主張撤消。法院應支援b的訴請。
法院也應支援b的請求,因a、b雖已離婚析產,但該房卻同屬一幢樓,權利無法分割。b可據此主張其享有優先購買權。
10樓:匿名使用者
一,b男主張租賃無效.法院不支援,六間房屋系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b男主張房屋買賣無效,法院應支援,因為在這次房屋買賣中,在同等條件下,b男享有優先購買權
11樓:林中獵手
好強,herolc001
一道題,進來幫我看看吧
12樓:匿名使用者
用對數做,看書對數的定義,用m表示ab,然後帶進去
13樓:匿名使用者
2^a=5^b=m
都取對數alg2=blg5=lgm
得1/a=lg2/lgm,1/b=lg5/lgm1/a+1/b=lg2/lgm+lg5/lgm=(lg2+lg5)/lgm=lg(2×5)/lgm=1/lgm=2
故lgm=1/2
解得m=√10
高手都進來,看看很難的一道案例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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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物理競賽題高手進
根據已知條件,設飛機發出小脈衝的時刻為0,飛機位於a,角boa 大脈衝的時刻為t,飛機飛過vt距離,到達o 可以知道觀察者接收到小脈衝的時刻為l v,接收到大脈衝的時刻為t o a v 如果要求先收到大脈衝,則需要滿足 t o a v l v,即 o a l t v,根據餘弦定理,可以知道 o a ...
一道法律作用的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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