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新準則下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怎麼處理的阿

2022-03-22 09:49:51 字數 5182 閱讀 7103

1樓:遊樂裝置

企業會計準則(07年始實施)和小企業會計準則(13年實施)都取消了預提費用和攤銷費用科目;原待攤費用是先支付再攤銷的業務,現在直接掛其他應收款科目;原預提費用科目是先計提再支付的,現在掛其他應付款科目。

舉例說明:

一次先交一年的房租,這個在以前,支付時分錄:

借:待攤費用-房租

貸:銀行存款

再每月分攤:

借:管理費用

貸:待攤費用-房租

現在支付租金一方,假設一月1000元,一年共12000元,在1月1日一次性支付

支付時:

借:其他應收款-房租預付 12000

貸:銀行存款 12000

每月攤銷:

借:管理費用-房租 1000

貸:其他應收款-房租預付 1000

收租方涉及的業務較複雜,主要是稅務一塊。按準則要求,租出去的房產屬於投產性房地產,其相關稅費應該在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不在管理費用裡核算

收到租金確定收入: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計算相關稅金入賬(營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城建稅、教附、地方教附、印花稅及其他地方小種種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金-相關稅金明細

結轉其他業務成本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累計折舊(房產折舊費)

其他可能發生的分錄需要看具體費用及公司核算情況。

2樓:

會計新準則下已取消了「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2個科目。本人認為:

一、計提的利息費用可以是:

借:財務費用

貸:應付利息

二、其他費用的預提(或待攤)可通過應付帳款(或預付帳款)科目核算:

(一)例:支付明年全年的報刊雜誌費24000元。

1、支付時:

借:預付帳款——報刊雜誌費 24000

貸:銀行存款 24000

2、第二年各月攤銷時:

借:管理費用 2000

貸:預付帳款——報刊雜誌費 2000

(二)例:預提本月應負擔的大修理費3000元。

1、每月預提時:

借:管理費用 3000

貸:應付帳款 3000

2、支付時:(假定一年大修理一次)

借:應付帳款 36000

貸:銀行存款 36000

其他還有:全年的保險費、審計費等一年以內的費用這種處理比較合理,符合權責發生制要求;超過一年的,作「長期待攤費用 」。

3樓:匿名使用者

新準則取消了這兩個科目,

只有長期待攤費用

新會計準則下 "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科目怎麼辦?

4樓:綠水青山

一、新準則取消「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科目的原因

(一)遵循資產負債觀

新準則強化資產負債觀,淡化收入費用觀。資產負債觀更符合資訊有用性,將已不能給企業帶來未來經濟利益,即不符合資產定義的專案剔除出資產負債表。比如,「待攤費用」本質上是一種費用,屬於無價值資產,是企業一經發生就已消耗的一項「沉沒成本」,它沒有使用價值,沒有流通性,假如企業破產,是不可能用它來償還債務的,如果將它歸類於資產,會虛增企業的資產總額,虛誇企業的資產負債率,嚴重影響企業財務指標的公允性,不利於投資者對企業生產經營與財務狀況作出正確的判斷。

上述有些企業仍保留「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科目,或者採用「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預收賬款」、「其他應付款」等替代科目,其本質上是一樣的,都沒有遵循資產負債觀,不符合新準則的要求。

(二)符合新準則中會計要素的定義

從新準則對資產的定義看,資產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

待攤費用是企業已經發生,應由當期及以後各期負擔的費用,直接表現為經濟利益流出企業,企業資產、所有者權益的減少,預期不會給企業帶來任何經濟利益,因此不能被劃入資產範疇。新準則規定,負債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現時義務。

預提費用是企業按照規定從成本費用中預先提取但尚未支付的費用,雖然這些費用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但它們並不是企業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其同樣不符合新準則對負債的定義。

再看新準則對費用的定義,費用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發生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出。這一定義能很好地包容「兩費」的定義,因為每一個「兩費」明細專案的設定都是在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出企業,而且每個專案經濟利益的流出額都能可靠地計量。因此,「兩費」應隸屬於新準則中的費用要素而不是資產或負債要素。

(三)對權責發生制不構成障礙

新準則將權責發生制提升為會計基礎,但是這並不意味著作為權責發生制主要賬戶的「兩費」不能被取消。雖然在真實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方面,權責發生制較收付實現制具有較大的優越性,但由於其存在一些固有缺陷,也往往帶來巨大危害。

例如,權責發生制與會計資訊質量要求的實質重於形式、謹慎性、相關性和重要性等相矛盾,會使企業虛列資產和虛增當期利潤。近年來,「兩費」的設定等許多核算方法對資產和負債準確披露產生的負面影響,隨著安然等醜聞爆發而遭到了重點批判,改良權責發生制的呼聲很高,修正的收付實現制(如現金流動制)也對權責發生制提出了挑戰。以前曾有學者提出從會計資訊質量要求的重要性來衡量,可以不設定「兩費」科目,以保證企業的資產和負債得到更合理的披露,這個觀點恰恰符合新準則的要求。

(四)有利於解決實務中的問題

在實務中,有些企業對「兩費」業務進行核算時,故意作賬戶遊戲,利用「兩費」作為調節利潤的「蓄水池」或「變壓器」,成為企業粉飾會計報表的慣用手段。

概括起來,利用「兩費」做假賬主要有隨意改變「兩費」的攤銷、預提期和攤銷、預提額:「掛而不攤」掩蓋虧損;將不屬於「兩費」的內容列入「兩費」;將屬於「兩費」的內容未列入「兩費」:「兩費」攤入和預提物件不正確:

「兩費」在會計報表上披露不準確等幾種情況。

另外,預提費用還增加了納稅調整的工作量。所以,新準則取消「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這些過渡性科目,限制了企業調節各期利潤的操縱空間,將發生的受益期在一年以內的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這樣既簡化了會計核算,又比較容易理解,也減輕了審計人員對該類業務審計的工作量。

二、新準則下原制度規定的待攤費用的會計處理

原制度規定的待攤費用,是指企業已經支出,但應由本期和以後各期分別負擔的、且分攤期限在1年以內(包括1年)的各項費用,如低值易耗品和出租出借包裝物攤銷、預付保險費、經營租賃的預付租金、預付報刊雜誌費、季節性生產企業在停工期內的費用、一次交納數額較大需分攤的印花稅以及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等。

(一)低值易耗品和出租出借包裝物攤銷

對於原制度中的低值易耗品和包裝物,在新準則中歸類到「週轉材料」科目核算。新準則應用指南指出,週轉材料是指企業能夠多次使用、逐漸轉移其價值但仍保持原有實物形態不確認為固定資產的材料,如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應當採用一次轉銷法或者五五攤銷法進行攤銷;企業(建造承包商)的鋼模板、木模板、腳手架和其他週轉材料等,可以採用一次轉銷法、五五攤銷法或者分次攤銷法進行攤銷。「週轉材料」科目可按其種類,分別「在庫」、「在用」和「攤銷」進行明細核算。

採用一次攤銷法的,領用時應按其賬面價值,借記「管理費用」、「生產成本」、「銷售費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貸記「週轉材料」科目。週轉材料報廢時,應按報廢週轉材料的殘料價值,借記「原材料」等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生產成本」、「銷售費用」、「工程施工」等科目。

採用其他攤銷法的,領用時應按其賬面價值,借記「週轉材料——在用」科目,貸記「週轉材料——在庫」科目;攤銷時按應攤銷額,借記「管理費用」、「生產成本」、「銷售費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貸記「週轉材料——攤銷」科目。週轉材料報廢時應補提攤銷額,借記「管理費用」、「生產成本」、「銷售費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貸記「週轉材料——攤銷」科目。同時,按報廢週轉材料的殘料價值,借記「原材料」等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生產成本」、「銷售費用」、「工程施工」等科目;並轉銷全部已提攤銷額,借記「週轉材料——攤銷」科目,貸記「週轉材料——在用」科目。

(二)預付保險費、經營租賃的預付租金、預付報刊雜誌費

對於預付保險費、經營租賃的預付租金、預付報刊雜誌費的處理,按預付的金額分別計入有關成本或損益類科目。屬於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所發生的計入管理費用;屬於企業生產車間(部門)為生產產品或者提供勞務而發生的計入製造費用;屬於企業銷售商品、提供勞務過程中發生的計入銷售費用。預付上述款項時,借記「管理費用」、「製造費用」、「銷售費用」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季節性生產企業在停工期內的費用

新準則應用指南中規定,企業發生的季節性的停工損失,借記「製造費用」科目,貸記「原材料」、「應付職工薪酬」、「銀行存款」等科目。

(四)一次交納數額較大、需分攤的印花稅

對於一次交納數額較大、需分攤的印花稅的處理,新準則應用指南規定,企業按規定計算確定的應交礦產資源補償費、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應交稅費」科目。

(五)固定資產修理費用

新準則規定,與固定資產有關的後續支出,符合準則規定的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應當計入固定資產成本,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應當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固定資產的日常維護支出只是確保固定資產處於正常工作狀態,通常不滿足固定資產的確認條件,應在發生時計入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不得采用預提或待攤方式處理。新準則應用指南規定,企業生產車間(部門)和行政管理部門等發生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等後續支出,如不滿足資本化條件,應當直接計入管理費用。

企業發生的與專設銷售機構相關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等後續支出,直接計入銷售費用。

三、新準則下原制度規定的預提費用的會計處理

原制度規定的預提費用是指企業按照規定從成本費用中預先提取但尚未支付的費用,如借款利息、預提的租金、保險費和固定資產修理費等。

(一)借款利息

新準則應用指南規定,通過設定「應付利息」科目,核算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應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還本的長期借款、企業債券等應支付的利息。資產負債表日,應按攤餘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費用,借記「利息支出」、「在建工程」、「財務費用」、「研發支出」等科目,按合同利率計算確定的應付未付利息,貸記「應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長期借款——利息調整」、「吸收存款——利息調整」等科目。實際支付利息時,借記「應付利息」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二)預提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租金和保險費

根據對待攤費用中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的分析可以得知,新準則及其應用指南不再對固定資產的修理費用進行預提,而是在實際發生時根據支出能否資本化分別進行相應的處理。不能資本化的修理費用直接計入當期費用,可以資本化的計入固定資產賬面價值。對於當期應負擔的租金和保險費,也可以不進行預提,等到實際支付租金和保險費時,按支付的金額分別計入有關成本或損益類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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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攤費用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 待攤費用 1200 貸 銀行存款或現金1200 拓展資料 交房租 借 待攤費用 1200 貸 現金或銀行1200 以後每月 借 管理費用 100 貸 待攤費用 100 待攤費用是指已經支出但應由本期和以後各期分別負擔的各項費用,如低值易耗品攤銷 一次支出數額較大的財產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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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提費用就是屬於當期的費用應計入當期,企業按期預提計入原制度規定的費用金額,主要包括預提租金 保險費 短期借款利息 固定資產修理費等。根據新會計準則的資產負債表觀的要求,當實際發生上述費用時,可一次生計人相關成本及損益,不再進行預提。一 借款利息的會計處理 對於短期借款的利息,由於金額小 期限短的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