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專業人士幫忙回答下這個法律問題

2022-03-22 11:59:21 字數 3781 閱讀 2417

1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當時的情況,趙某未經合夥人同意私自撤夥不應當成立,但是在分割財產的時候未經趙某同意而進行了分割,也就是說他們同意了趙某撤夥,那麼在對再無進行分割的時候趙某不應承擔債務,而應有其餘合夥人進行承擔。那麼趙某再有個人債務的時候不承擔合夥債務。

煩請專業人士,幫忙回答下面幾個法律問題,謝謝! 15

2樓:匿名使用者

1、可撤銷:惡意無償、惡意有償、善意無償。

因為主觀惡意可能是損害第三人甚至國家、集體的利益,可以撤銷,損害國家、集體的合同甚至可以屬於無效合同。而善意無償行為比如獲得贈與,因為沒有付出相應的對價,除公益活動上的公開贈與,一般在未完成交付前,可以撤銷。

2、承擔違約責任:全部。

不論合同義務的主從關係、先後順序、以及是否屬於附隨義務,都應當按照協議履行義務,如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除非摳字面的意思因為附隨義務往往不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字面講為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個人並不認同。

3、實質意義上:公司法律、法規、司法解釋。

公司章程、員工守則不屬於國家的法律法規範疇,屬於民事平等主體間的約定。

3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些問題,隨便哪一個回答都可以寫篇**了。就簡簡單單的回答你第一個問題吧:

一、根據民法通則第59條規定,可撤銷的民事行為主要有兩種:

(1)行為人對行為內容有重大誤解的民事行為;

(2)顯失公平的民事行為。另外我國合同法規定了一方以脅迫、欺詐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之下訂立的合同,受害方也可以撤消。

從法律的條文中可以清晰的看出,可撤銷的民事行為主要是針對:行為人主觀上對行為內容的重大誤解,以及因為他人的主觀因素造成的其對整體行為性質認識的錯誤而產生的顯失公平。這兩點的總體意思是當事人對行為的內容與性質有了主觀認識上的錯誤與誤差,其本質是違背了行為人本身真是意思的狀態,也就是行為人對行為的內容、結果等有判斷上的失誤,是一種非完全歸責與本人主觀因素上的重大過失。

法律上對行為人主觀認識上分兩種,一種是意識到結果;一種是沒有意識到結果;意識到結果的又分兩種,一種是主動促成結果,承擔故意的責任;一種是放任結果發生,前提是要本身對行為具有一定的義務,才承擔故意的責任;沒意識到結果也分兩種,一種是意識到結果可能發生,但是認為憑自身經驗可以避免的,但是結果還是發生了,存在過於自行的過失;第二種完全是無意識的造成了行為結果,存在疏忽大意的過失;

理清楚上面的概念,我們再來分析本題:

1、惡意無償行為、惡意有償行為,主觀上為惡意,其本身肯定是意識到行為結果的,而且是惡意促成行為達成,惡意方當然不具有撤銷權利;而另一方的主觀情況不清,如知曉還願意,那本身也不具有撤銷權,如雙方惡意侵犯第三人,這個行為屬於無效行為,非可撤銷行為;

2、善意無償行為、善意有償,作為善意行為人無論是否有償無償,如違反法律強行性規定,當然為無效行為,如未違反法律強行性規定,就看是否發生行為後果,如未發生後果當然可以撤銷;如已經發生行為後果,就看其是否符合民法所規定的可撤銷民事行為,如符合當然可撤銷.

4樓:匿名使用者

...................我只懂買房賣房的.......................

我想諮詢一個法律問題,請律師或相關專業人士幫忙回答一下,謝了!

5樓:在老君觀彈奏圓舞曲的鯨鯊

不客氣,我就是律師,你有什麼問題儘管問。

6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問題呢......貌似你沒有把你的問題打出來.....

7樓:匿名使用者

問題呢,為什麼不發上來?

有關物業的法律問題,請專業人士幫忙解答

8樓:誰拿了我的大米

首先,樓主應該明確的是開發商和物業公司是同一名稱,不是同一家公司,是兩家公司。

其次,由於沒有書面材料,並物業沒有認可抵扣物業費,那物業公司起訴樓主欠物業費用,樓主無勝算。

建議樓主不要上訴,因為法官所說的上訴只是針對物業公司起訴樓主欠物業費用這個案件,樓主基本是必敗的。

最後,開發商欠樓主維修**和契稅,樓主應另行主張,或協商開發商或另行起訴開發商,要求返還錢和10年的利息。

9樓:王景佔律師

1,買房時你多交的費用,開發商應當返還給你。需要你另行起訴。但存在風險,即如果你沒有足夠證據的話,可能會以已過訴訟時效駁回你的訴訟請求。

2,執行庭會採取強制措施,比如扣押凍結查封你的財產等。

3,由於相互欠債的主體不同,要求互相抵銷只能由你們私下達成和解。

一個法律問題,請專業人士幫忙解答

10樓:

你的行為只是在網上陳述事實,請求網友解答疑難問題,這不構成侵權。

而且你還注意到了將**對方的真實姓名地址隱去,這種作法很好。

但是如果你的貼子中有歪曲事實汙衊他人的行為,即使只是公佈了他的網路id,也構成了侵權。因為無論是真實姓名還是網路id,都是他在**網上作為店主唯一的標識,損害這個id的名譽,就會對其在**網上的信譽和生意造成影響。

1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暫時還沒有規定對他人網路id侵權的說法.

12樓:北京杜律師

根據你帖子的內容,是否會對某一個具體的人的合法權利產生不利影響來判斷.

法律問題,請專業人士幫忙回答

13樓:趙海燕

親戚在籤借款合同時,你們是否做了擔保人並以房產證做了抵押,若沒簽合同做擔保人,則可申請房產證遺失。

14樓:魯巨集律師

你的親戚做的抵押沒有生效,你可以去房管局補辦產權證 魯巨集律師

15樓:張凱

看當初有沒有辦理抵押登記啊,如果沒有辦抵押登記的話你就可以去補辦啦

問個法律問題,請專業人士回答

16樓:南京追夢網路科技****

1、如果你不知道你母親的行為,如果需要承擔責任,那麼責任由你母親承擔,但你看到後而不制止,屬於預設你母親的行為,那麼你需要承擔責任。

2、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款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也就是說,在我國想要認定為詐騙罪,需要同時滿足3個條件:

(1)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

(2)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

(3)數額要求達到較大,數額較大一般為3000-10000。

如果你的情況滿足低保條件,那麼屬於合法佔有,就不屬於詐騙。即使不滿足低保條件,只要沒到當地立案標準,也不會承擔刑事責任。但可以以不當得利要求你返還。

3、追究詐騙罪刑事責任,需要檢察院公訴,檢察院會考慮相關影響和事實決定是否公訴,騙取低保的行為一般影響較小,一般不會以詐騙追究責任的。但可能會受到行政處罰。

法律問題,請專業人士幫助回答,謝謝

17樓:張億文

1、房屋、電視均為個人財產,依據《婚姻法》第18條:「有下列情形回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答

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2、但婚姻關係存續8年以上,說明雙方均對房屋進行了養護,得以轉化為共同財產。

3、同理:婚姻關係存續4年以上,電視等「貴重物品」得以轉化為共同財產。

請專業人士幫忙解答一下,請專業人士幫忙解答一下,非常感謝

概念車就是沒有批量生產的汽車 同學你是農大的吧。請專業人士幫忙解答一下,非常感謝 在校生是不可以報考的,按照公 要求,要按照最高學歷報考。所以你是不可以按照本科生的身份報考的。但是如果你只是為了去看下試卷的話,你可以按照本科生的身份報考,但是即使你筆試通過了,但是稽核是不會過的。按規定,在讀研究生不...

請法律專業的人幫忙看看謝謝,請專業人士幫忙看看,法律,合同,違約金,合同無效?請逐條回答,並簡單說下理由。分就這麼多了,謝謝!

這個問題稍稍有點複雜,關鍵在於a和c的關係,b和c的關係。一般來說,只要能確認僱傭關係,被僱傭者在從事被僱傭的工作期間受傷,由僱傭者承擔責任是原則,其他人 包括被僱傭者本人 承擔責任或者分擔責任是例外。在必要的事實確定的情況下,適用法律是很簡單的事情。麻煩的部分在於事實怎麼認定。事實的認定需要依據當...

法律問題專業人士回答下,法律問題專業人士回答下?

報警的話,可能會受到行政處罰。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 散佈謠言,謊報險情 疫情 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 投放虛假的 性 毒害性 放射性 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