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俟依絲
1、該房系夫妻共同財產,一半歸你所有,另一半才是你老公的遺產,由你、婆婆、女兒各得1/3,也即你的總份額為1/2+1/6=4/6,你婆婆和女兒只能各得總房產的1/6;
2、同理,該5萬元屬夫妻共同債務,一半歸你負擔,另一半由繼承人共同負擔,也即你應當承擔其中的2/3,你婆婆和女兒各負擔1/6;
3、如果你婆婆和你們要居住在一起,那麼房產只是在理論上進行分割;如果不住一起,那麼要住房子的一方就要按現在的**補償另一方應得的比例。
如果雙方對現在的**有爭議,應當由鑑定部門對房產進行評估。
2樓:匿名使用者
本來房子是你們夫妻共有的,你已經佔50%,你老公去世了,他所佔的50%由你及你女兒及婆婆共同繼承,各佔你老公50%的1/3.至於欠別人的5萬,也由你們繼承,應在遺產中扣除娜萬後再做分配。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3樓:王現輝律師
房子是夫妻共有財產,因此,你老公去世後,首先應有一半歸你,然後你老公的一般再按法定繼承,你和你女兒婆婆各分三分之一。 比例上是這樣分的,但是怎麼折價就由你們自己商議了。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婚前買的,就是你們三個人平分,如果是婚後買的,那就是夫妻共有財產,應該首先把你的那一半分割,然後剩下的三個人平分。一般房產未取得房產證是不宜進行分割的,等取得房產證以後,就按市價竟價,價高者得,然後取得房產的,給予另外的人經濟補償。如果大家都不想要房產的就拍賣,然後就拍賣所得價金進行分割。
房子是婚後買的,房產證是老公公的名,錢有我們掏,現感情不和離婚,我能分房子嗎
你是分不到房子的!首先你不是房主 即房產證上不是你的名字 然後你自己也說了是我們,也就是你和你老公兩個人,按照現有法律來說,你首先得想辦法證明這個房子你確實出過錢,並且出錢不是無償義務,並在買房時就有過口頭或書面協議 這樣你才有可能分不到三分之一的房子 可以分到的,新婚姻法裡面有的,誰掏錢,誰收益 ...
房子是婚前老公貸款買的,房產證沒有我的名字。如果婚後我把剩餘的貸款還了,房產證上不加我的名字,那麼
婚前bai貸款購買的房子,只能說明首付du款為購房zhi人所出,此後歸還 dao的貸款由夫妻二人承擔,版則實際上房產權屬於二人共有,只是出資比例不同。等貸款還清後,可以持房產證以及還貸記錄 證據 到房管局房地產交易中西析產視窗辦理析產,增加妻子為房產共有人,註明出資比例,依法維護各人權益。老公婚前買...
要結婚了,買婚紗的錢是自己出還是要老公出
婚姻是雙方的,也不用去太介意錢這方面的,這種錢應該是雙方的共同財產吧 除非你是跟別人結婚。和男朋友結婚肯定男方包辦!沒有一定的標準,按自己的情況而定咯。大多是男方出 那是一個男人許你的諾言,一世的嫁衣,必定出自他的腰包。靠,買婚紗的錢都沒有,你嫁給他幹嘛 如果這個都糾結就沒必要了都是一家人了 還沒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