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化以晴
你好!那就退完吧!就當是給他治病好了。5萬塊而已。
2樓:法禮騫
即便退完也要離開吧?錢重要還是後半生重要?
3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退,第一雙方沒有結婚證,如果無財產爭議,本身不受法律保護,可以直接分開,如果有財產爭議,按事實婚姻處理,結婚一年多,雙方有共同生活,彩禮一般不予退還,鑑於男方條件較差,可以酌情退還一點。具體看法院的判決。
婚姻法相關司法解釋: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4樓:正商觀察者
首先,由於雙方沒有領取結婚證,屬於一種同居關係,這種關係不受法律保護。關於彩禮問題雙方如果協商不成,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共同生活應當理解為是指雙方當事人按照當地風俗舉行了婚禮、以夫妻名義公開同居,進行生產和生活,並且具有一定的連續性和長期性。雖未舉行婚禮但已經共同居住和生產的,也應認定為共同生活。
同時根據《婚姻法解釋》第十條第三款,判決返還彩禮應當以給付人因給付彩禮造成生活困難為前提。生活困難,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這種困難是一種絕對困難。確實生活困難應當考慮以下因素:
(1)給付人為締結婚姻,全家共同舉債,致使家庭揹負債務較多;
(2)家庭成員沒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員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發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難;
按照舉證責任分配原則,給付人對自己生活困難的事由負有舉證責任。
返還額度的認定: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一般應當全額返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應當全額返還;
(3)根據給付人的困難程度,酌定返還額度;
(4)根據結婚時間長短確定返還額度。結婚時間應以實際共同生活時間為標準。實際共同生活一年內提出離婚的,彩禮可在半數以上酌定返還額度;實際共同生活兩年內提出離婚的,可在半數以上酌定返還額度;超過兩年的一般不予返還。
(5)根據導致感情破裂的過錯責任確定返還額度。由於給付人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不予返還。確係因為給付彩禮造成絕對生活困難的,可酌情在半數以下酌定數額;因接受人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相應酌定增加返還的數額。
返還方式的確定:
(一)接受人接受後,未用於置辦結婚物品的,返還彩禮時應當返還現金。
(二)接受人接受彩禮後,確用於置辦結婚物品的,女方以現金方式返還確有困難的,可以考慮分割共同使用的物品;
對於未登記、和登記後沒有共同生活即解除婚姻關係彩禮的返還,同樣適用普通的訴訟時效。
訴訟時效的起算,應當分以下情形:第一,雙方未締結婚姻關係的,給付方應及時履行自己的權利,向對方主張;對方拒不返還的,訴訟時效起算。第二,如果雙方登記結婚的,自其解除婚姻關係之日起,給付方就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訴訟時效開始起算。
我跟我老公結婚半年多 他有病不能生 我們兩個沒有領結婚證 我現在想離婚怎麼辦?
5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結婚證,不受法律保護。這個不是合法的婚姻。你可以選擇離開。不需要走什麼程式,你今年有多大
6樓:幽豔茜後
沒有結婚證說明你倆沒有結婚,只是同居關係,如果你想離開,只能通過法院來解決民事糾紛
7樓:匿名使用者
他們家拿走全部禮金是合法的。你們沒領結婚證。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可以要回全部禮金
沒有結婚登記,只能申請解除同居關係,也不能判決離婚。
這期間的共同財產按照共有財產分割
8樓:匿名使用者
沒辦結婚就不需要離婚,你算是同居,又沒財產爭分,和老公沒感情走就路完了。
9樓:山人老施
你們沒登記過,沒結婚證,只能算同居關係,假如分手,只要相互協商分手即可,法律上不要辦任何手續。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直接走就是了,法律上你們又不是夫妻
11樓:匿名使用者
不存在離婚!你們都沒結婚,沒感情了。好聚好散
12樓:匿名使用者
你怎麼知道他不能生。你確定嗎。是什麼原因。或是你呢。
13樓:爽朗的八零九零
不用離婚直接走就可以要不就協議
14樓:旭守廝守
直接走。沒有結婚證不算
15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走就行,連結婚證都沒有,說啥
16樓:匿名使用者
拿走吧,分的乾淨點,想的以後糾纏不清,換個城市開始生活吧!記得找個身體好的男人。
17樓:暮色之雲
沒領證就是等於沒結婚
18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結婚證法律上是不承認婚姻關係的,不要在乎錢財
結婚半年了,老公婚前有肺結核沒告訴我婚後又犯病了,我現在正跟他鬧離婚,他威脅我說跟他離婚會出人命要
19樓:l俺是好人
沒結婚證,法律 也不保護 他屬於 恐嚇 必要時 可以選擇報警
20樓:房宛白
天啊,沒結婚證你還怕他個毛啊?你們這種婚姻在法律上根本就不予承認,至於他所說的那些你完全可以反駁回去,告他婚前隱瞞,剝奪了你想生個健康寶寶的權利,以一報還一報,看他還敢糾纏你嗎?
21樓:呼延笑雯
謝謝 沒有結婚證證明你們還不是真正的夫妻 不受法律承認自己找個機會離開就可以。 不過為什麼因為生病就離開嗎? 世界總是現實哎
22樓:士元芹
沒結婚證就是沒結婚啊,還什麼離不離的,再說了,肺結核現在都能治好的,又不是什麼癌症,你犯得著嗎,難道感情不好嗎
23樓:匿名使用者
那就離開他吧,這樣的要死要活的男人跟著他幹嘛?不負責任還不成熟。如果事情鬧大了你可以去告他!威脅敲詐恐嚇
24樓:菜根
肺結核現在已經能**的了。
25樓:敬邁克
可以直接走人的,又沒有結婚證明!威脅你就報警
26樓:匿名使用者
沒結婚證 不合法 你直接不用理他
27樓:請叫我琉天
如果你愛他,生老病死你也要和他在一起,如果你不愛他,走了,有百分之九十可能出人命,這是你事好好想想,我支援你。
28樓:深藍小鬼
找中間人,沒結婚證直接走人就行,聽說肺結核傳染
29樓:機年
沒結婚證的算什麼結婚啊!再說是他欺騙你在先,直接離開他就可以了
30樓:年孤鬆
既然能結為夫妻,肯定證明你們有緣,何不珍惜彼此,相互扶持
31樓:匿名使用者
患難見真情…竟然被我看到了…你在這裡問,你老公造嗎
32樓:辦根筋
有沒結婚證都得離開他,不熱會委屈自己一輩子
33樓:賽泓
沒結婚證你還敢說你結婚了。
34樓:在圭峰折柳的紅寶石
沒領結婚證,就把禮金那些還他讓後走人,沒孩子都好辦,有了孩子害孩子
35樓:加利福尼亞
國家對肺結核免費**!
36樓:手機使用者
你嗎這都是些什麼人啊,結核這病有人真是不知道,老公得病了就要離婚走人你是動物?人間真情少哪。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
37樓:買友瑤
證都沒有怎麼離,分開消失,就看你還喜歡他沒
38樓:左巧荷
讓他去死吧,有這病都不和你說,他只愛他自己,從沒為你想過,這種男人就該被甩!
39樓:匿名使用者
這病不算什麼呀……可以治的好……還是有點人性吧你自己也說他是你老公…………
沒有結婚證能直接離婚嗎,沒有結婚證可以離婚嗎?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以前舉辦婚禮後沒有領取結婚證,將會構成事實婚姻,直接去法院起訴離婚即可 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以後沒領結婚證生活在一起屬於同居關係,直接分手即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雙方在一起居住生活至今,屬於事實婚姻,即使沒有領證,也是夫妻。兩人過不下去了,可以到...
結婚後離婚結婚證上寫什麼,離婚了再結婚 結婚證上阿有什麼標記的啊
離婚的話,是要來收回結婚證的自。如果去民政部門辦理,就發給你離婚證,如果去法院辦理的話,就發給你民事調解書或者判決書。無論是首婚還是再婚,都是辦結婚證。結婚證上是看不出第幾次結婚的。除了雙方的姓名,性別,年齡,地址,身份證號碼之類的,就沒有別的。你如果在外地登記,那你得有戶籍證明,或者離婚證明。證明...
離婚了原結婚證有什麼用處,離婚後結婚證還有用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規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所以離婚後,民政局會給你離婚證,原來的結婚證上面會加蓋 雙方離婚,證件失效的章。擴充套件資料 結婚證的用途 一 涉及到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