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冰雨夢悠悠老師
重婚家庭也是一個健康的家庭呀,
哪一定也是夫妻共同來承擔這個家庭,
那還有什麼可說的!
2樓:彌茂
重婚的家庭經濟應該獨立,這樣是最好的,大家都不用大家的最容易分清楚也最沒有矛盾。
3樓:
和其他的家庭是一樣的。經濟負擔應該大家共同承擔。畢竟結了婚了就是一家人了。
4樓:來慧巧
重婚家庭經濟應該是雙方協商好了,共同承擔。
5樓:生活情感找***
重婚家庭的經濟如何承擔一般來說,重婚家庭,這是犯了重婚罪,還是說重新組成家庭,如果是重新組成家庭還是一樣的夫妻兩人共同成長家庭的開支。
6樓:創作者
重婚家庭再婚夫妻之間也是屬於一個經濟共同體,應該是夫妻共同財產進行負擔經濟。
7樓:前進老師
重婚家庭一定是他有這個經濟能力,要不然他也不會重婚
8樓:
如果重組家庭重婚,要承擔經濟是特別壓力重的。
9樓:如此人生
重婚家庭經濟如何承擔?當然是兩個人共同努力掙錢,我感覺這樣比較合適。不然的話只依靠一個人掙錢,時間久了肯定會出矛盾的。
10樓:胡椒玉米片
這個就要看你們自己怎麼分配了,其實最好還是原生家庭從坤的這個還是hb
11樓:好運到
重婚家庭經濟的話,一定也要商量著承擔啊。
12樓:足球傳奇巨星
重婚家庭經濟建議自己管自己的。共同支付家庭的開銷,不要把錢放到共同使用。
13樓:十八子
總分的話,家裡經濟那裡的話,算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呀,不不能有男的或者女的一方承擔的那樣的話,誰都不不啊,誰都承擔不起啊
14樓:在埃菲爾鐵塔打獵的鵝掌籐
重婚家庭經濟負擔,要想怎麼承擔那要看家庭成員之間是怎麼的共識?需要共同商量來辦
15樓:書曉山
重婚家庭如果各自有子女應該婚前做好財產分割,根據每個人的收入規定每個人每個月給家庭多少錢,反正就是要計算清楚
16樓:匿名使用者
作為重婚家庭的男人應該多負擔一點吧,雖然說各自都有各自的算盤,但是面子上過得去。
17樓:wh有沒有
這個我個人認為,你們既然已經選擇和對方在一起,就不要想是不是重婚。結婚了就應該共同承擔家庭經濟的重任。不要說是都想讓對方付出的更多一點,只有兩個人共同努力,這個家才會越來越好。
18樓:一隻愛吃西瓜的羊
在這一方面應該要兩個人進行商量,不要一個人做出決斷,可以建立一個家庭經濟賬戶。
19樓:沙子璇
重婚家庭的經濟確實是很難分的,如果你們不能夠妥善處理,那就經濟獨立。
20樓:孛名
重婚家庭的經濟肯定是很難分的。不過大家要商量。大家都要承擔自己的一部分責任。免得以後有麻煩。
21樓:情感yy老師
這要看看哥哥家庭的經濟情況吧!
婚姻到了什麼程度該決定離婚?
22樓:小阿生趣談情感
每個人都向往著一段美好的婚姻,一份真摯的愛
23樓:愛豆雜貨鋪子
什麼樣的婚姻該離婚?聽聽金姐怎麼說,這個比喻太恰當了!
24樓:賣手機的人
一個家 兩個人 不同的世界
以前真不知道三觀不合是什麼大事 過日子嗎 哪有什麼高大上 不就是柴米油鹽 可越來越認識到 三觀體現在雞毛蒜皮上 彼此說的不懂 吵架也吵不明白 所有事情都不在一個頻道 慢慢學會沉默 不再溝通 慢慢疏遠 心冷 最後轉身離開 或許 分手後的我們更自在
25樓:匿名使用者
關於到了什麼程度決定離婚。這個事情問題不是那麼好回答啊。
我看了,如果有了孩子,為了孩子儘量不離婚吧,必經不能有爸沒媽。有媽沒爸。地讓孩子生活著。
但是,非要離婚,哪就要看看。事情的發展程度了。
如果你,就是實在實在的不願意回這個家了,一點點戀想沒有就離婚吧。
如果,任何一方有不可改的錯誤問題。就像偷人,賭博,有第三者,家暴等等。原則上的問題。還是都不要在互相傷害了。離婚吧。
大家以後都好好生活吧。
希望幫助你。
26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最終的結局是相伴過一生,因此我認為離婚主要看你對另一半的厭惡程度。如果你對另一半連看一眼都難受,就可以離婚了。人生說長不長,說短也不短,為什麼要和一個自己非常討厭的人生活在一起呢。
如果對方縱然缺點很多,但你可以容忍他,就可以繼續走下去。
27樓:匿名使用者
我嫁的是個媽寶男,又沒本事孩子奶粉我是我自己的錢,每次一吵架,全家出動罵我一個人,趕我走,而且從來都不會關心我,什麼事都和老婆講公平,受夠了很煎熬,現在終於離了
28樓:晴兲學使
如果我結婚了,我會很珍惜我的婚姻,我會好好的愛我的另一半。但是如果我的愛人喜歡上了別人,他不再愛我了,我會毫不猶豫的選擇離開他,愛情的世界沒有那麼多空間,只是唯一的,我會毫不猶豫的和他分手,開始自己的新生活。
29樓:綠鯉魚以驢
我覺得,最好的婚姻生活是夫唱婦隨或婦唱夫隨。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吧,別因為一時衝動就嚷嚷著離婚,這些都不是一個為人父為人母該有的態度。現在的離婚率這麼高,和我們太過自我,不願意受一點委屈是有關係的。
結婚後更多的應該是考慮到孩子的感受,而不是我們自己的得失。但有些人非常不幸的是,找了個只為自己考慮的人。
如果倆人以經沒有了共同目標,共同為家努力拼搏的默契,一方只想到吃喝玩樂高消費,嫌棄自己的另一半掙的少等等各種各樣的要求。相信我,離婚後你會過得更加輕鬆,你也會更加努力工作掙錢。
30樓:匿名使用者
在我看來,有孩子不管什麼情況都不能離婚,因為能從兩個陌生人到相戀再到孩子的父母,彼此再內心深處早已紮根,只不過被世俗和生活的瑣碎一點點的瓦解,才會選擇離婚,最根本的問題還是思想境界,沒有共同目標,革命時期的婚姻能為彼此赴死,如今有誰能做到,雖說年代不同,但不是根本問題,還是思想問題
31樓:想你時時刻刻丨
回答: 假如婚姻到了心中沒有了那份當初的「愛」互相不關心對方程度的人……我覺得還是決定離婚的好這樣各自都解除了婚姻的痛苦!但是我是不會決定離婚的為了家裡的孩子和老人什麼事情多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切多回到當初決定要在一起生活幸福快樂的日子裡!
32樓:阿鳳
兩個人從吵吵鬧鬧到一言不發,各自幹各自的,根本不關心對方,甚至話都懶得說,這種時候,就該坐下來好好溝通了,如果連這也做不到,那就到了各走各路,到了離婚的時候了!
33樓:mc郭勇
如果婚姻變成了雙方的厭惡,感情已經破碎的話,我認為應該要離婚了。畢竟勉強在一起是不會幸福的,我們都已經是成年人,需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與其在一起繼續傷害彼此,我還不如選擇離婚,然後開展一段新生活,積極面對一切。
34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 》有關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准予或不準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三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一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詢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現在辦離婚需要什麼手續嗎
35樓:汽車資訊推送
離婚手續:
(一)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三)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於登記離婚的條件;
(四)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願;
(五)雙方自願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並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六)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七)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八)頒發離婚證。
離婚程式:
1、向當事人雙方核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願。
2、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離婚證後的法律關係以及離婚後與子女的關係、應盡的義務。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籤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4、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註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離婚當事人雙方,向雙方宣佈: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係。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3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協議離婚登記申報材料:
1、雙方有效戶口簿或有效戶籍證明;
2、雙方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
3、雙方當事人持有婚姻登記機關頒發的《結婚證》;
4、雙方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願離婚並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達成一致的意見;離婚協議書雙方當事人共同擬定一式三份(須在辦理現場簽字);
5、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照證件照;
6、現役軍人辦理結婚登記應提交:①《軍人婚姻登記證明》;②《軍官證》或《文職幹部證》、《學員證》、《士兵證》、《離休證》、《退休證》等軍人身份證件;③《居民身份證》。
如果是訴訟離婚,可以去管轄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起訴離婚需要準備的材料:
1.寫民事訴狀,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a.請求離婚;b.
小孩的撫養問題;c.財產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麼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列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影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給對方一份);
4.立案庭審查後,繳費;自願離婚需要雙方到一方當事人婚姻登記機關提供戶口本,身份證,離婚協議等材料辦理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規定,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家庭經濟糾紛問題,家庭經濟糾紛
一,他老公搞我不合法,因為國內法律對第三者沒有處罰的法律。他老公可以起訴女方離婚的同時主張賠償。二,錢能要回來嗎?自願贈予的要不回來,有借條可以。有老公的女人你還去招惹,這下子人財兩空了吧,該!做為一個成年人自己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第一他老公搞你不合法,但是現在很多逼急了滅門的案件很多,他要費你還管...
老公不承擔家庭開支怎麼辦好?
老公不承擔家庭開支怎麼辦好的如下 老公沒有工作也沒有存款的情況下,如果老公不承擔家庭開支,如果是這種情況,應該鼓勵老公先找一份工作。你老公掙錢比你的多的情況下,如果你老公不承擔家庭開支,你可以考慮離婚了,如果你不想離婚,可以在家裡無視他,做飯只做自己的,洗衣服也只洗自己的,讓他感受下。如果你賺的錢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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