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你大舅在村裡僱用工作途中死亡,屬於人身損害,可以向僱主主張人身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如下規定:
第十一條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僱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護理費、後續**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2樓:安黃之落羽
看什麼情況導致的,適情況而定,看僱主是負主要、次要,還是全部責任,建議你帶好材料到一家好點得律師事務所做下諮詢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單位僱的,在工作期間,應算工亡,如果是個人僱的,向僱主主張人身損害賠償。
4樓:匿名使用者
這不在勞動法範疇,應在民法通則裡去看一下。
我在村裡承包了5畝荒地,期限為50年,和村裡簽了合同,現在村裡要終止合同,我該怎麼辦
這需要看村裡終bai止合同du的原因,如果你是合法承包zhi,且未到承包期限,那你可dao以要求版村裡退還你未使用權的承包費返還給你,並需要給你一部分的損失補償。補充 當然是不合理的,這是一種違約行為,需要承擔違約責任的。你可以要求村委補償你的損失。第二十抄四條 承包合同生效襲後,發包方不得因承辦人...
說說我大舅哥吧,我是個單親家庭,父親在我十七歲上就去世了,我是個老實人,不愛說話,一直和我母親生活
兄弟看開點,世間的事沒有絕對的對與錯。凡事睜隻眼閉隻眼也就過去了。親戚間的關係別搞太僵,畢竟日子還是要好好過,解決問題才是關鍵。我媽給我找個許仙,又是個老實人,奶奶的,你喜歡純爺們的偉男,不喜歡暖男!那你想要個什麼樣子的 母親六十七歲了有一點腦萎縮不愛說話,做事無從下手,有時表現煩燥,這是痴呆的前期...
我是出嫁女,在結婚當年村裡就把我的土地給分了,只好把戶口遷到婆家,結果這頭沒有變動土地。該怎麼辦
這樣的情況多了,我都二十年沒地了,和你一樣,把戶口遷到了婆家,孃家沒地了,婆家現在就沒分過地。我們一家四口就老公一個人有地。全憑打工過日子唄。農村實行的是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不要隨便提個人,現在又一次延包30年,實際上就是40多年以後才能重新分地。村裡隨便分地是違法的,當事人不阻止,預設以後就沒法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