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離婚了!我該怎麼辦,我要離婚了,我該怎麼辦!

2022-06-12 16:05:22 字數 5530 閱讀 5646

1樓:金星百合

只有你們為了結婚而負擔的債務才能夠要求她共同償還,不能因為你為了結婚花的錢多就讓對方賠給你,在法律上說不通的,而且你當初這麼做是出於你自願,又不是被脅迫,所以你們之間並不形成債的關係,你不能要求對方賠給你。

這個問題以前你不是已經問過了嗎?當然我應該有給你回答了才對啊。

2樓:匿名使用者

還真的是閃電結婚啊 暈 太快了 你要是有你花錢的證據的話 當然可以起訴她了 祝你一切順利

3樓:匿名使用者

好好想想,到底是為什麼?也許你們.....

4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當初怎麼會結婚的?

5樓:白天鵝情感

我要離婚了怎麼辦?這樣就是「快要離婚了」?

6樓:汪楊聊情感

要離婚有什麼徵兆?「要離婚」 五個徵兆 (女人必看)

7樓:30秒不

離婚登記的程式,可分為申請、審查和程式三個環節:

1.申請

要求離婚的男女雙方,應持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證明和《結婚證》,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手續。雙方任何一方,都不能委託他人代辦離婚手續。雙方要按照婚姻登記機關的要求,填寫離婚申請書。

2.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的工作人員在接受當事人離婚申請時,應當把《婚姻法》中關於離婚的規定,向當事人講清楚。雙方當事人應當如實告訴有關情況;工作人員在審查中必須查明以下五個問題:

(1)離婚申請人雙方是否都有行為能力。如果發現雙方或一方無行為能力,不予登記,告訴通過訴訟程式解決離婚問題。

(2)離婚是否確實處於雙方自願。包括是否出於偶爾爭執,一時氣憤,是否一方或第三者欺騙或者脅迫他方而取得的表面同意;是否雙方為了達到規避法律或者政策的目的,而虛偽離婚等。

(3)對子女問題是否已適當處理。包括子女歸哪一方撫養;撫養費的負擔是否合理;撫養費給付辦法是否妥當;雙方協議的內容是否有利於子女的健康成長。

(4)對財產問題是否已有適當處理。包括對雙方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是否合理;雙方對個人財產有無糾葛;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是否已經清償,如果共同財產不足清償;那麼今後如何清償。

(5)如果一方生活確有實際困難,雙方是否就經濟幫助問題達成協議,其給付辦法是否妥當。

3.登記

登記是離婚登記工作的最後環節。婚姻登記機關只有在查明雙方確實在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才能發給《離婚證》,收回《結婚證》,作為婚姻關係已經合法解除的根據。如果查明離婚並非出自於雙方自願,或在子女和財產問題還有爭執,無法達成協議時,應當不予辦理離婚登記,同時告知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我要離婚了,我該怎麼辦!

8樓:皆有可能

離婚有兩種方式:

1、協議離婚

雙方自願離婚的條件:

其一,當事人須有離婚的合意。夫妻之間解除婚姻關係達成協議,是雙方自願離婚的必備條件。

其二,當事人須對子女和財產作出適當的處理。

2,訴訟離婚

單方面離婚的條件:感情破裂

《婚姻法》第32條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因此,法院判決離婚的條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

根據《婚姻法》第32條規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有: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在司法實踐中,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是指下列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

2、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3、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

6、包辦、買賣婚姻賣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出或者雖然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一方與他人通姦,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者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8、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者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9、一方下落不明滿兩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詢確無下落的;

10、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情形。

9樓:匿名使用者

我要離婚了怎麼辦?這樣就是「快要離婚了」?

10樓:

如果是雙方同意離婚,去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協議離婚。如果一方想離婚可以去法院起訴離婚,離婚就是這兩個合法渠道。

11樓:

你想離婚…

你的配偶同意了嗎

他想離嗎

你有為孩子著想嗎

你為什麼要離婚的

勸你不要太沖動離婚

想想當初又為何結婚呢

12樓:胡楊木林

離了就重新開始,不離就好好珍惜!

13樓:

朋友,你說這話意思代表你還有留戀這份感情,既然有,就不要留下遺憾

老婆要和我離婚我該怎麼辦?

想離婚了,該怎麼辦? 50

14樓:正商觀察者

如果當bai事人不想離婚,應該想辦du法挽回自己婚姻,zhi

而不應該被動dao的等待。專但是,雖然保護公民具有離婚自屬由的權利。也就是說,如果對方想離

婚,可以隨時提出離婚。那麼,如果當事人不想離婚,可以拒絕當事人的離婚請求。

其次,在當事人拒絕對方的的離婚要求後,對方可以採取訴訟的方式離婚。那麼,當事人只要提供雙方感情沒有破裂的證據,那麼法院就不會判決雙方離婚,因為法院判決雙方離婚的唯一依據就是雙方感情確實已經破裂,無法在一起生活。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同時,根據《婚姻法》(修正案)第32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這一規定說明,男女一方提出離婚後,是否准予離婚,不取決於另一方是否同意離婚,而是法院依據夫妻雙方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和調解有無效來決定。

15樓:匿名使用者

每次我和

來他吵架,他從來都不低頭,他自每個月的工資多少bai只有他du自己知道,如果不zhi

是他掙的錢比我多,他肯定也dao要跟我aa,就算他肯把卡交給我,沒過幾天也會找理由拿回去。每個月不到月底錢就花光,有時還要我給他買菸。我們常常吵架,有幾次他還對我動手,很霸道,必須我服軟,他才罷手。

我們結婚快八年了,我也動過離婚的念頭,我們的事父母也知道,但他們都不怎麼管,有時我真的覺得好迷茫,可我個性懦弱,什麼都逆來順受,他可能就是因為這樣才不把我放在眼裡。感覺這樣在一起生活真的好累,看不到未來,還有就是孩子太可憐了。。。

看了你陳述的,感覺你的他比我家的還好一點,至少那條簡訊說明了一切,他還是在乎你的,不想失去你,你問問他到底是怎麼想的,難道夫妻兩個人真的要算得那麼清楚嗎?不過要是你覺得不能湊合了,就離吧,以後的日子還很長。。。

16樓:太空神隊

希望我的回bai答能幫到你:

第一,在一du起了就該zhi相互珍惜dao,相互瞭解,支援,包容,關內愛,男人儘可能去發容現對方的優點,別把對方的缺點不斷放大,這樣不會長久。

第二,結婚了就是夫妻,才幾天就想離,你以前還會相信愛情嗎?可不可以換位思考一下,你是不是在某些地方做得不夠好,

第三,一個女人和你結婚了就說明她也認定你了,只恨你不成鋼,當一個女嫁給你了,他的心思是希望你變得更好,當然也有可能是因為他也還小,還不夠成熟,這些都不是事,需要你們慢慢去引導,去感化,去理解,

第四,一個女人懷孕了,你就更應該對他增加更多的愛,而不是選擇離婚,我想每個女人都有一個很強的保護意識,她希望你能給他更多的愛,而不是把你的愛給了酒友,牌友,

第五,她對家人的態度敢決於你家人對她的尺度,如果你家人把她當成女兒一樣,我想一個女人的心也會把你家人當親人一樣。

第六,記住女人是拿來愛的不是給你打的,你打她本就是大錯特錯,別人不找你離婚你就得謝天謝地了,你還先要離婚,有多少男兒找不到老婆,你知足吧。請好好珍惜。

第七,夫妻生活本來就是一本難唸的經,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學習,進步。祝你們早日柳暗花明,珍惜比此。

17樓:匿名使用者

從您的問bai

題來看,您和您太太du之間的關係,未zhi必達到離婚的程度dao。專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屬解釋的規定,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實踐中,判斷夫妻感謝是否破裂的方式由很多種。

比如婚外情、分居、家暴、遺棄等等。再說說,如果你確實打算離婚該怎麼辦的問題。一是您可以和您的太太一起去民政部門辦理登記離婚。

去之前最好商量好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民政部門發給你們離婚證,這婚就算離了。二是,如果你們協商不成,不能協商離婚,你可以向法院起訴,由法官根據具體情況,判決你們離婚或者不準離婚。

收好不謝。

18樓:庚隨心動

要看老公是因為什麼原因離婚的?不能因為一點小事就把離婚倆字掛在嘴邊!兩個人在一起不容易,互相包容互相理解這才是夫妻之間的相處方式!

19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當下的

想法來還是早就有這自個想法?如果是bai當下的想法,不防放置一du個月,想想離婚後的情

zhi況,結果你是否dao能承受。如果是醞釀了很久的,我想是你該果斷去實施的時候了,拖久了對誰都不好。無論是哪種,你都要作好為結果買單的準備。

20樓:匿名使用者

從你準備搬出去離婚那一天開始起,傷害就已經造成了,現在為了孩子,這樣你也做的夠多了,以後去尋找你的幸福吧!記住,不要靠任何人,要靠自己,靠自己努力去爭取任何東西

21樓:匿名使用者

早就應該離婚了,你以為這樣就是對孩子負責的嗎,錯了,現在的孩子可不是以前的孩子啦,他什麼都明白,只是能力有限,既然選擇離婚了就找個工作有收入了才能生存。希望你能振作起來重新開始自己的生活。

22樓:朝陽遠樹

看來你和你老公缺乏溝通。首先生意艱難,必須讓他知道,你們兩個的共同目的專是養屬育你們的孩子和贍養雙方的老人。其餘別的開銷,量力而行。

他家的人借錢,讓他說沒有多好。你們還有孩子,又沒有根本的分歧,所以為了這點事離婚,太不值了。加強交流和溝通什麼問題都是可以解決的。

23樓:匿名使用者

想離婚也要多問下自己,是**受不了確實難再過下去?多想想孩子吧,離婚對孩子的心理影響很大

24樓:匿名使用者

不知道你是為了什麼原因想離婚,但我建議你不要這麼衝動,雙方冷靜下來好好想想,你們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麼,多多溝通交流,如果有孩子的話還要為孩子考慮,如果不是原則性的問題,沒有什麼過不去的坎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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