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愛喝粥
離婚首先應夫妻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法院將根據婚姻法有關規定進行判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2樓:月明中
想離婚就離唄,可以協議離婚,也可以起訴離婚。
3樓:龔爽
有孩子沒 如果有孩子了最好不要離
4樓:寒1234567890果
自己想清楚。你是洋洋?
我想離婚怎麼辦?
5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老公太誇張了。。你也這樣過了10來年。也太有才華了。。
很是同情你。其實一開實你的選擇就是錯誤的。為什麼在開始的時候不選擇離婚呢。非得等到10多年的今天。 青春已經付出。
哎。。。離婚的日子也不一定好過。。。
6樓:昝秀芳系靜
一個能自己適應社會的人,是不會被別人逼的。尤其是婚姻。
我覺得你要先想清楚,自己和他結婚的理由,自己現在要離婚的理由。寫下來,看看,是否真的想清楚了。感覺從你說話,毫無頭緒的,好像還是個孩子。
7樓:濮陽驕越意
假如他們真的選擇去離婚,你又能怎麼樣呢?如果你可以阻止得了的話,相信他們也不會離婚了,既然他們已經選擇了離婚就說明你阻止不了
當初選擇在一起的時候,是他們選擇的,現在分開了,也是他們選擇的。雖然你是他的兒女,但是面對他們的感情問題,你也是束手無策啊,畢竟感情的事是很複雜,即使你是他的兒女,也不明白,當你愛上一個人,又再跟一個人分開的時候,或者你就會明白這一切。如果你能勸得了他們不要離的最好就是勸一下,如果沒有這樣的能力去說服他們的話,你還是做好心理準備吧,萬事都有可能,我也是這樣一個家庭的人,我明白這種滋味,它要發生的事情,我們誰也阻止不了,它不會發生的事情,不用我們去阻止他也不會發生。
8樓:大明
你好,如果感情破裂,可以協議離婚或訴訟離婚,其中協議離婚最快捷。望採納
9樓:琴莉
經常用暴力對帶我和孩子,都受到精神上的壓力,常在外賭博,又沒錢拿回家沒擔當沒責任感,在這種家庭裡實在是接受不了,從結婚到現在14年了一點都合不來,只好選擇離婚。
10樓:匿名使用者
每次我和他吵架,他從來都不低頭,他每個月的工資多少隻有他自己知道,如果不是他掙的錢比我多,他肯定也要跟我aa,就算他肯把卡交給我,沒過幾天也會找理由拿回去。每個月不到月底錢就花光,有時還要我給他買菸。我們常常吵架,有幾次他還對我動手,很霸道,必須我服軟,他才罷手。
我們結婚快八年了,我也動過離婚的念頭,我們的事父母也知道,但他們都不怎麼管,有時我真的覺得好迷茫,可我個性懦弱,什麼都逆來順受,他可能就是因為這樣才不把我放在眼裡。感覺這樣在一起生活真的好累,看不到未來,還有就是孩子太可憐了。。。
看了你陳述的,感覺你的他比我家的還好一點,至少那條簡訊說明了一切,他還是在乎你的,不想失去你,你問問他到底是怎麼想的,難道夫妻兩個人真的要算得那麼清楚嗎?不過要是你覺得不能湊合了,就離吧,以後的日子還很長。。。
11樓:深圳張勇律師
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或任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如果是訴訟離婚,一方可以單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非戶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
《婚姻法》第32條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第一次起訴離婚,若起訴方沒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如: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賭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等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不會判決離婚,起訴方只能在一審判決生效後6個月之後再起訴,第二次起訴一般會判決離婚。
12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確很牛逼,這樣的人你也能忍受。
1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實在很累,又溝通不了就分開吧。不過分之前還是要在溝通一次,看看他還有沒有值得不分的地方
14樓:匿名使用者
這麼痛苦的過日子,還是離了為好。要不然,到了更年期,什麼毛病都會跟著出來,就是有一直鬱悶的心情帶來的。到時,再後悔也就來不及了。
為了自己的幸福,還是狠下心。不然,這樣不死不活的生活,人活著還有什麼意義?
15樓:匿名使用者
大家想分居一段時間冷靜想想吧。。。為人父母一切要為孩子著想。。要是真到了離婚的地步就離吧。。! 分居多長時間就可以到法院申請離婚手續了!!!
16樓:輕輕菲草
有時候感情的事情,主觀上雙方都認為自己是正確的。一直以來,所有的溝通模式,其實都是兩個人在不斷的交流中形成的慣性,需要我們去梳理,我也知道你老公的一些習慣讓你無法忍受,但是,為什麼會吵架呢?如果努力生活了這麼多年,那麼,再努力一點,讓大家冷靜下來處理問題也許更好,不是嗎?
最後的一步,是努力之後才能考慮的。
1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溝通過了還是這樣,我覺得還是一個人生活得比較自在。
18樓:匿名使用者
這男的根本不顧家,果斷離了,最好是協議離婚,雙方同意了去辦手續這個快,不行就上法院起訴離婚,這個估計運氣不好要拖個一年半載
19樓:匿名使用者
似乎你們之間不像夫妻,而像合租在一起的陌生人。也許比陌生人還不如,起碼陌生人之間不會見面就吵架吧。感情不在了,那就離了吧,不一定一生要栓在一個給不了自己幸福的人身上
20樓:匿名使用者
這不明擺著他不想要你了嗎?還用問嗎,果斷離!
21樓:匿名使用者
請問一下我老婆和別人跑了幾次怎麼離婚
22樓:熟透的荔枝
如果你覺得對孩子沒有影響,你可以選擇離婚,兩個大人都會很好的生活,但是小孩呢,現在的女性都很獨立,aa制沒啥不好的,只是有的人不能接受而已,如果他連責任都沒有呀,那就可以考慮,以後的日子
我想離婚該怎麼辦,我要離婚怎麼辦
23樓:猴合可
律師,您好,我弟弟兩年前跟弟媳離婚了〔弟媳婚外戀先提也離婚〕,他們有個兒子,離婚時還未成年,協議給弟媳監護,兒子今年已經20歲了,他們家有前後兩套房子,前面的一套為我弟弟所有,後面的一套歸弟媳所有用於將來兒子結婚用.其他財產都兩清了.弟媳現已結婚,我弟弟已找對像但還沒有辦理結婚手續,弟媳找我弟弟說她已離婚想復婚和他一起生活,由於我們這裡正在搞開發建設,她的戶口在離婚後就已經遷出,原則上來講如果開發了就沒她的人頭錢,我們不知道她是真復婚還是想回來分人頭錢而假復婚,不過我打聽過她和她現在的丈夫相處的很好,就是離婚也沒這麼快,我們有些懷疑,如果真復婚那也就作罷,如果是假復婚那我們豈不是被她算計最後弄的人財兩空?
〔他們離婚一年後弟媳回來和弟弟生活過一段時間,還過個春節,春節過後走了〕,為了防止她假復婚分了人頭錢再離婚走人,所以我們商量著,在他們結婚時可不可以讓弟媳籤份協議,大概內容是如果她再離婚或者背叛,請她放棄她那一部分財產,她那部分的財產全部由其兒子享有.如果她是真心想復婚她應該不會在意,如果是假的我們也是作個預防工作,請問這份協議如果簽了有效嗎?應該怎麼來操作?
遇到這種事情應該怎麼樣來避免損失呢?
24樓:白天鵝情感
我要離婚了怎麼辦?這樣就是「快要離婚了」?
我想離婚怎麼辦才好
25樓:陶闖拋胤著滌
直接去法院申請離婚。現在小孩二歲以前是給母親帶的;需要帶上戶口本,和結婚證。你單獨自己去就可以申請離婚;然後等法院叛;當然還可以協議離婚;也是帶上結婚證和戶口本。
和身份證;然後協議離婚書;直接去民政局辦理;這世上決有無數傷人心的人;不管是男人還是女人;同樣;希望你以後幸福;看了你所說的,既然都是這樣的男人了。最好還是離了吧。離了婚以後,bb二歲之前法院都會叛給女方。
當然送幼兒園也可以。看你自己的能力啦;並且你可以要男方賠償錢你的。法院會叛的。
26樓:柴半段幹珠星
孩子是無辜的,如果離婚你有能力帶好孩子嗎?如果真是你所說那樣,那就離吧!
27樓:閻晨漫漾漾
帶著孩子在他面前消失一段時間,如果他還不能覺悟那就沒什麼可惜的了。要麼改變他,要麼忍受他,要麼就是離開他。忍受不了就改變他,改變不了就離開他。
反正現在的他也給不了你更好的生活,因為沒有愛,什麼都是多餘的。
老婆跑了我想離婚怎麼辦~ 5
28樓:華律網
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在受理這類案件的時候分為兩種情況:1.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滿兩年或兩年以上,在這種情況下有兩種方法可以選擇:
(1) 向法院申請失蹤或死亡;(2)直接向法院起訴離婚。對於這種找不到人怎麼離婚的情況,法院的具體做法一般有五步:第一步:
一方當事人向法院起訴離婚要求立案。第二步:法院按一方當事人提交的郵寄地址送達法律文書,若被退回或是無人簽收,初步證實對方下落不明。
第三步:由起訴方當事人或法院有關部門收集另一方當事人下落不明、杳無音信的補強證據,進一步認定對方法律文書地址無法直接送達。第四步:
法院開出公告送達的單據,有原告交納一定數額的送達費後,在法院的公告欄和相關**上刊登公告,進行公告送達。在公告中告之對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以及不及時參與訴訟的法律後果。公告期國內案件60日,涉外案件6個月。
第五步:公告期滿,視為送達,進行缺席**和判決。
29樓:匿名使用者
下面是婚姻法:
第四章 離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30樓:00破布頭子
分居到一定時間(好像是兩年),自動算離婚(到時限走個程式就行)
31樓:豆秒
起訴 夫妻分居半年自動離婚生效
我想離婚,怎麼辦?
32樓:來自明珠園膽大的紫龍
如果真的過不下去了,可以離婚。我想知道你們有小孩嗎?也要為孩子想想,孩子以後怎麼辦?
我總是想離婚,該怎麼辦,我想離婚怎麼辦?
我覺得如果你真的很想離婚那就直接找對方談談吧,否則,你最好不要輕易離婚。我認為你可以冷靜下來想想對方的好,別衝動,好好思考你是否是真心想離婚。而真正選擇離婚時的心理狀態應該是當兩個人彼此沒有怨懟,只是覺得緣分盡了的時候。帶著一份感恩,心甘情願地放手。就像王菲李亞鵬那樣,緣分盡了,那就放開彼此,再見也...
想離婚怎麼辦,想離婚了,該怎麼辦
你好 婚姻不是忍耐就能過得長久 彼此都要珍惜才好,要彼此付出。忍解決不了問題 想和做是兩回事 要想離婚,就行動 別猶豫,也別糾結,更別找藉口回頭 要想好好過,就溝通 如果是你和他的父母不和,你們可以選擇分開過,避免矛盾和衝突.如果是你和他之間出了問題有了矛盾並且不可調和,彼此不再信任,那就離吧.先想...
我想離婚該怎麼辦,我想要離婚,該怎麼辦手續
我國 婚姻法 中稱作雙方自願離婚,指婚姻關係因雙方當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離婚方式。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協商不成的可以起訴離婚,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 規定 男女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