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保險案例求助,保險法法律案例求助

2022-06-13 04:35:17 字數 3962 閱讀 3212

1樓:匿名使用者

你說的這個保險公司有賠的部分,其中醫療費用是不賠的,因為這是補償性條款,也就是隻補償你的經濟損失。但是由於胡某輕度殘疾,保險公司必須賠付胡某殘疾金,但是我看你的意外傷害保險金額才5000,也就賠付以5000元為限,按照國家傷殘比例賠付,因為傷殘是給付性條款,就算胡某投保10家保險公司,只要因為發生保險事故而造成殘疾,10家保險公司都得賠付胡某殘疾保險金,但以胡某投保各家保險公司的保險金額為限,並按國家規定的傷殘給付比例給付胡某的傷殘保險金。

若您還有什麼不懂的可以給我發郵件,我的郵箱是[email protected],我是中國人壽的壽險顧問

2樓:反對七喜

1、不同保險公司的學平險條款並不完全一樣,而不同的條款約定會出現不同的理賠結果;

2、不同條款對本案例中影響最大是有沒有約定第三方支付問題;

3、如果條款中約定第三方支付後保險公司不再賠償,則該案中保險公司不賠償醫療費用,但仍可按保險條款中約定的傷殘等級賠付傷殘費用,一般是按條款中約定的七級34項傷殘等級所對應的比例乘以保險金額。如最低的10% x 5000=500元;

4、如果條款中約定第三方支付後保險公司仍可賠償,或者條款中沒有約定第三方支付問題(一般應該有類似約定,如果沒有約定則屬條款不嚴密,由保險公司承擔漏洞責任),則除了上述的傷殘保險金以外,還應在保險責任限額內賠償醫療費用。

5、對樓上wanker521的回答做個補充:我看過好幾家保險公司學平險條款,都是按保險時間算的,有的是一個學期(半年),有的是一個學年(一年),無論是在學校還是在校外,都是承擔責任的,不知道樓上的說的是哪個保險公司學平險有此規定?

3樓:匿名使用者

保險公司不賠償的.原因1樓的回答基本正確.

需要糾正的就是,學校上的是團險,即:學平險.它的保障範圍只是學生在校的時候.當學生出了學校的範圍以後就沒用了!!不在責任範圍之內

4樓:匿名使用者

基於此情況,保險公司是可以不賠的,因為,保險公司若是賠了,那麼向車主索賠的權力就等於是轉交給了保險公司,而現在車主已經賠了,那麼保險公司當然不賠了.

如果車主逃走無法落實賠償時,保險公司應負全賠責任.

5樓:匿名使用者

並不是說只要有輕度殘疾保險公司就必須賠償的。保險公司只賠付符合條款的傷殘,即使被定為國家的10級傷殘,但如果沒有達到保險條款上規定的七級傷殘也是不能賠的。

大多數保險公司是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在十幾年前制定的七級三十四項傷殘標準來賠的(那時候還沒有保監會,當時保險公司是歸中國人民銀行管的),並不是按國家交通事故/工傷殘疾標準來賠的。

保險法法律案例求助

6樓:匿名使用者

未通過核保,不用賠償

前面所說的是《信誠運籌建議書》,並非正式的保險合同

如果認為我的回答滿意,請採納之,非常感謝

7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經過核保,合同還沒有生效,不用賠償。

8樓:平安人壽宋昕

保險合同都沒有建立,保險公司是不賠償。

關於保險理賠的幾道例題 200

9樓:匿名使用者

先做4題 兒子:被扶養人生活費:(18-10)/2*6370*0.9=22932元 計算到18歲為止 有2個撫養人就要除以2 二級傷殘 係數是0.9

母親:(80-70)/2*6370*0.9=28665元 60歲以上就只能計算到80歲 有一兄,對傷者負父母來說就有2個撫養人,所以要除以2

父親(80-77)/2*6370*0.9=8599.5 最後所有再相加

2題 這個題 現在是不會出現的 因為我記得12年起掛車就不在購買交強險而是隻購買商業險了。主掛一體,三者賠償就不超過主車的三者限額。

剔除交強險4000 計算如下 (8000-4000)*(1-0.2)+4000=7200 扣除的0.2是未購買不計免賠全責的免賠率

人傷費用 醫療限額20000元 4800+1200=6000元 沒超 死亡傷殘限額 600+2200+200=3000元

人傷所有費用9000元 理算時 主掛車各賠一半 人傷損失 按照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再乘以損失的公式來使用。

5題 只要是涉及本車及本車人員的所有損失都不賠。只負責受害方。受害方財產損失1500+800 醫療1100.

財產就只賠2000元 醫療費全賠1100,限額沒超。 這個題不會這麼簡單吧。

6題 這個題在訴訟中會遇到,就看乘客死亡時是在車外還是車內,如果車內那麼按照乘客責任限額完全沒有問題,但是到了車外就不一樣了。最關鍵的問題就是看乘客是否碾壓致死。車上人員責任險中的乘客和司機責任險不同,司機就算被甩出車外被碾壓致死,也不能作為第三者,因為駕駛員在空間和時間上都是待在駕駛室中,是事故的當事人,不是作為第三者,你想第三者怎麼能來駕駛機動車。

乘客就不同。被碾壓了就說明發生事故後從空間的角度乘客已不再車內,屬於車外的物體。沒被碾壓就死了的,現在沒個定準,我也不好說,也沒遇見過這種案例,但是隻要通過司法途徑解決,法官都是傾向按第三者賠償的。

保險公司都是交警、醫院、汽貿公司、法院、律師手中氈板上的肉。現在的汽運公司都採用車上人員責任險再加上承運人責任險的承保模式來規避這種風險了。6題,邏輯有點混亂,但這種案子不是我這種人能討論的,必上法院,公司都沒辦法解決,你個學生談個毛啊。

1題,特種車車損險是涵蓋了自燃的,後來取消了,需要投保自燃附加險,但是時間節點記不住了。按照老條款吧。車損16萬,施救費1000元(降低了標的損失,要賠),全責,免賠20%,(16+1000元)*(1-0.

2)=128800元 。因本車是自燃事故,不屬於道路交通事故,只能使用商業險進行理賠,三者損失800元+2000+3000=5800 5800*(1-0.2)=4640元。

新條款 車損、施救費不賠。三者損失800元+2000+3000=5800 5800*(1-0.2)=4640元。

最後一個不做了,為了保險行業的明天,需要自己動動腦筋哦。書上學的不一定都在現實中能用到,最重要始終保持學習的步伐。我是學機械製造行業,現在某公司做查勘定損兼人傷跟蹤。

入行就知道了。祝君好運

10樓:

看不清。。。。。。。

人身意外保險案例分析

11樓:平淡釀餘生

某甲,死亡的近因是車禍,屬於保險責任,保險公司應該賠償;某乙,死亡的近因是心臟病,屬於除外責任,保險公司不承擔死亡給付責任,但應承擔乙因車禍導致骨折的賠償責任。

12樓:匿名使用者

某甲,死亡的近因是敗血症,保險公司不陪,某乙也是同理,死亡是心臟病引起,死亡和骨折沒有必然聯絡,也不予以理賠。

13樓:匿名使用者

保險公司應該理賠

符合保險所闡述的近因原則,直接原因是出車禍,而車禍屬於意外

14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要清楚理賠的前提,(由於意外直接導致的死亡、傷殘給付保險金)甲:死亡的緣由是敗血症,屬於責任免除。並非意外死亡。

已:死亡的緣由心臟病,也是責任免除。

所以以上保險公司都是不予理賠的!

求助。保險案例分析

15樓:匿名使用者

保險公司完全可以拒賠付.但可返還所交保費,因為按照保險合同法規定鄒先生沒盡到如實告之的義務

16樓:阿伊多紐斯

如果確定被保人蔘保時年齡不符合合同要求,那麼這個合同屬於無效合同。而且投保人為了投保故意修改年齡,屬於故意不如實告知,依照保險法相關規定,保險公司可以不承擔保險責任(拒賠),解除保險合同(解約),並不退還保險費(不退費)。但考慮到投保人的喪子之痛,可以考慮扣除手續費後退還保費;如果受其他因素影響,壓力很大時也可考慮全額退費。

17樓:迎風釣鯽

首先,保險公司會核實保單的合法性。如果有效、合法、就會進入理賠程式,反之就會有可能拒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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