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人好了七年,未成年就和他好上了 可以告他嗎

2022-06-21 16:00:07 字數 4492 閱讀 5213

1樓:北京八面來風

和一個男人好了7年,未成年的時候就和他好上了,可以告他嗎?

你們在一起都已經7年了,是什麼要分開,為什麼要告訴他呢?如果當時是你願意的告也沒有用。

2樓:樑勇秋實

如果是事實

當然可以告他

但是關鍵在於你要能舉證他的錯罪

3樓:陽光依舊

你和他好是你自己自願的話,那個男人也沒什麼可告了,但是我也不清楚你們發生了什麼,他是否誘騙你,現在很多事情是要講究證據的,你告他的理由又是什麼。

4樓:

和一個男人好的七年,未成年就和他好了。現在他不要你了想告他,憑什麼告?,你有什麼證據嗎?即便有人證明你跟他好了又能怎麼樣呢?除非你跟他說了生那個孩子可以用的孩子告他

5樓:楓

如果有正常的理由你可以告他,假若沒有應該給你這四年留個回憶,我想畢竟好過,放過他人,最重要的是放過自己。

6樓:瀧依

可以告呀,關健是你告他什麼?像你自己所說和他好了七年,未成年就好上了,但那應該是你自己自願的。感情這種事放過對方也就等於放過了自己!

7樓:墨墨

自己願意的怎麼告。想告他就要蒐集證據,證明你不是自願的

8樓:

七年,好了這麼長時間為啥要告他,這麼多年都是自願的怎麼告。

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他觸犯了法律就可以告他,法律面前沒有人情。

10樓:理谷

你就要有證據。可以去告他。可以去的。

11樓:山佛

如果是自願的為什麼告他?

12樓:心為你跳動

好了七年為什麼要告他?

16歲跟一個已婚男人同居在一起現在23歲了還可以告他嗎?

13樓:來自五道峽一貌傾城的夏威夷果

如果兩人在有配偶或明知對方有配偶的情況下非法同居,即便沒有登記結婚,只要存在兩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證據,就可以以重婚罪進行起訴。但重婚罪屬於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70條規定的自訴案件範圍,蒐集證據比較困難。法律法規對於如何認定兩人是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並沒有明確的規定,實踐中一般從兩人對外是否都以夫妻相稱或者周圍群眾是否認為他們是夫妻來判斷。

14樓:芳兒

你有證據就可以告,告他欺騙未成年人,或者你是強迫的和他一起同居,再沒有其他的原因來告他。

15樓:哥不帥但很真誠

現在怎麼告,那是你願意讓人家玩的,也沒有道理告。

16樓:匿名使用者

我認為。這是不可以的,因為你們倆。你情我願已經形成了現實。你們已經在一起七年了。為什麼還要告訴呢?既然。愛不成也不能恨吧。

17樓:

這個你說的是要起訴告那個已婚同居的男人是這個意思吧?這個你是那個16歲的女孩嗎,還是那個男的已婚老婆,起訴法院需要證據的,你得蒐集證據才可以。

18樓:無限退化

兩人非法同居,已經七年。根據婚姻法,已經形成了事實同居,可以去法院起訴對方,以拐騙未成年人,非法強制作佔有。

19樓:微笑

你明知道是已婚男人還去和人家同居,你應該等著被告吧。

20樓:熊熊

同居是自願?還是強迫?如果是強迫的,可以告的。是自願的,那就告不了。

21樓:匿名使用者

你告他什麼,十六歲說你不懂事,經過七年同居,難道還認為不懂事嗎,他限制了你的人身自由嗎,如果有什事牽制了你不能與他分開的話,你可舉證向法院,當地婦聯告他。

22樓:年年歲歲花相似呀

告訴他,是告訴誰?。建議不要破壞別人的家庭,潔身自好

23樓:天天在有錢賺

告什麼告 自己弱智就不要大聲宣揚了

24樓:匿名使用者

有證據嗎?得講證據的

25樓:匿名使用者

你自己願意的,怪誰,再說這事說出去光彩嗎?

我和一個已婚男人在一塊七年了,我為他付出太多了,無論是精神上還是經濟上,他現在躲我,我手裡有他的... 40

26樓:瓦西里

你的精神正常的話可以告他,他必須出現。

27樓:

會的 欠條上有他簽名,欠條有效可以去告他,他得出面解決啊

28樓:有一種緣叫無緣

你的問題讓那個我產生一個問題,你是小三麼

我和一個男的同居七年沒領結婚證,今年發現他外面有女人後,他就經常打我,想趕我走

29樓:昨夜有風

只能驗傷,告他傷人。你們同居,從94年之後開始,就不能算是事實婚姻,得不到法律的保護和支援

30樓:

兩個人沒有領結婚證,這樣的同居生活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如果房子是你們共同買的,可以通過法律把應該屬於你的要回來。無論什麼關係他打人是不對的。也可以通過法律保護自己。

31樓:

你得趕緊離開他,沒有結婚證不受法律保護,對自己的生活負點責任,跟他協商解決。不要再受那委屈了,只要你自己自立,還有比他更好的男人在等你的。

32樓:

像你們現在的同居狀態,國家已經不承認事實婚姻了。如果男的還是繼續毆打你,你可以隱蔽裝個攝像頭拍攝證據,這樣報警才有力。還有報警的時候強力點,別被警察帶節奏,他們喜歡大事化小,要求驗傷。

33樓:

你們同居了7年,有沒有結婚證,這樣不受法律保護的呀,你怎麼這麼傻呢?早點擺脫這樣的男人吧,如果不甘心,就找個好點的律師,看看能不能要點經濟補償吧,如果這個男人很窮,勸你不要折騰了,早點離開早點解脫吧。

34樓:來自蜀源村善於表達的白果

沒有領結婚證同居7年,需要有證據才能有說服力,你需要蒐集證據。

35樓:明子小四

沒有到醫院驗傷嗎?醫院驗傷然後離他遠遠的,不就能夠避免他銷燬證據了嗎?我認為你最好還是找一個靠譜的律師,然後怎麼做他們應該會更加專業一點,勝訴的機率會高一點。

36樓:街頭快拍

這就是你自己沒有考慮好的資格,你要是多留一個心眼,肯定能發現他的不良心理,嗯,其實也沒必要和這種人在一起,嗯,趁早和他分開走自己新的道路。

37樓:

心裡沒有你,都不愛你,趁早離開這樣的男人哦!做個精緻的女人,找位適合自己的對自己好的關心體貼就好捨得為自己花錢的,難道你離開這樣的男人就活不了哦!世界上有的是對你好的男人哦!

過著這樣的生活你會幸福麼,

38樓:57國良

我覺得你敘述的發生在你身上的事情,警察都管不了?去法院起訴又沒有證據!建議你諮詢一下律師吧!

也許有辦法解決!這種情況你也有責任!怎麼沒有發現能夠和渣男同居7年!

也該算得上奇蹟!

39樓:

向有關部門門申訴,請求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和這個渣男分手吧!不然你今後的日子不會好過。

40樓:哈嘍哈嘍

那你也太隨便了,這樣的男人居然你還不知道他有女人了,還跟他在一起生活了七年。你這不是太傻了嗎?還不趕緊離開他不值得你留戀。

41樓:

你和他同居7年沒有領證你自己有很多問題,沒有領證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就是告到法庭上也沒有辦法, 他又夠不上輕傷害,只能到道德的法庭上譴責他一下,岀出氣而已。

42樓:霓青絲

這事沒法弄,**都毀了,而且你們還沒有結婚證,起訴不了

43樓:大禹電子

收集一些證據吧,各種方式,這樣會對你有利一些。

44樓:集極住

這個沒有證據

只能多把握在手上

要不然一點機會都沒有

45樓:昂平凡

在沒有確鑿的證據情況下,法院很難判定。

我女兒16歲和一個網友來往我反對可他居然離家出走和那男的同居,因我女未成年我告他可以告得入罪嗎?

46樓:張徵忠

這得看男方是否成年。如果是自願的,你告也起不了多大作用,戀愛是自由的,警察也不能干涉。

4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年滿16週歲,男方沒有任何責任,主要是女方監護人未盡到監護責任,沒有教育好自己的女兒。

48樓:暗黑上官無邪

未滿14週歲可以,過了就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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