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耽誤辦事時間是什麼責任?請直接找出法律依據。
2樓:刑警蒲公英
具體事情具體分析。一般是由具體辦理業務的人承擔責任,直接領導也會承擔連帶責任。
是不是應該造成一定的後果,才會追究責任?
3樓:匿名使用者
你要是能證明是公務員的問題,他是有一定責任的!1不好取證2一般不是全責
4樓:法律
有公務人員所在行政機關負責。不應有公務人員本人負責。
打傷代辦公務人員法律怎樣處罰
5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受害人應當及時報警,然後做法醫鑑定,根據鑑定結果來決定打人者的法律責任。
一、如果鑑定是輕微傷,公安機關對打人者進行治安處罰,並承擔受害人的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如果鑑定結果是輕傷,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若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不管是公訴還是自訴,都可以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醫療等費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三、民事賠償的範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的規定,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助力法官屬於公務人員嗎?
6樓:風生水起天地變
你好,助力法官,還有陪審團應該屬於外界人員,不屬於公務員,謝謝
7樓:大明
具體情況不明不好講,從目前法律規定來看,應該這屬於,而是屬於法官序列。
8樓:中華小排骨
助理法官是公職人員,但不是法官,是助理,協助法官辦理案件。
如何當好一名公務員12
9樓:中公教育
一、要當好一名公務員應當充分認識公務員的義務和權利,在工作和生活中運用好公務員的義務和權利。 (一)珍惜崗位,踏實工作。目前,當一名公務員是許多人夢寐以求的選擇,我能加入到公務員隊伍中,感到很光榮,我懷著對組織的感激之心,要珍惜工作崗位,切實從大處著眼,從小事做起。
認真學習公務員的義務和權利,正確認識事業和自身的
2 關係,腳踏實地地從本職工作的一點一滴做起,時刻樹立人民公僕的意識,真正做到情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始終保持積極進取的精神狀態,在公務員的崗位上努力工作,為和諧社會建設做出新的貢獻。 (二)努力學習,提高素質。學習是公務員的義務要求,是公務員提高自身素質能力的基本途徑。
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將著重在四個方面加強學習:一是加強理論知識的學習,只有理論上提高認識,政治上才能堅定,在實際工作中必須加強理論學習,始終自覺用黨的最新理論成果武裝頭腦,指導實踐工作;另一方面是加強業務知識的學習,就是要努力學習本職工作所必備的知識,學習路橋專業知識,公路行業相關法律法規等知識,不斷提高自己公路養護和工程管理水平。二是要消除學習知識怕苦怕累,學習容易學的知識,放棄難學的知識,不去思考不去鑽研的思想,端正學習態度,堅持多鑽研多思考,豐富自己的知識面。
三是要改正學習方法上下功夫,學習的方法和途徑多種多樣,既要從書本學,又要向同行學,從各種**學,更要向實踐學,努力提高學習效率。四是要學以致用,學習要始終堅持學以致用,在工作中不斷學習,在學習中努力工作,把學到的理論知識應用到工作中去,用理論來指導自己的工作,在工作中不斷提高自身素質能力。
哪個比較漂亮??法律,公務辦理,明星
10樓:呆萌呆萌的小胖
如果做我媳婦的話,我選擇左邊的,看面像,是一個忠誠的人,不會背叛老公
單位在我不知情的情況,在13年給我辦理公務卡導致我現在無法辦理公務卡請問銀行和單位都有什麼法律責任 50
11樓:劉小妹
他們都違反了你的知情權,在幾年前,辦卡也不需要本人到場就能辦,現在必須是本人到了。你還得在原單位幹工作,鬧得大對你也不好。
12樓:匿名使用者
責任不好界定,你可以掛失領卡,對你影響很小小。
法律上對收取他人錢財辦理公租房的公務人員怎麼處理
13樓:匿名使用者
公租房或者廉租房是不用想了,因為你收入再低也不可能低到年收入最低限額,具體多少我忘了 可能2、3萬吧。等分房也不靠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