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又復婚之前的離婚協議還有效嗎

2022-07-12 07:35:14 字數 5851 閱讀 7809

1樓:華律網

離婚協議在雙方離婚辦理離婚登記就生效了。雙方是否復婚不影響離婚協議的效力。換句話說,如果一套共同財產的房子離婚時協議歸一方,那麼再復婚也算那方個人財產了。

然而,雙方如果有特殊約定,以約定為準。離婚又復婚,離婚時分割的財產屬於婚前財產。因為離婚使婚姻關係終止,復婚所組成的婚姻關係並不具有法律的延續性,是兩個行為,它們是各自獨立的兩個婚姻關係。

根據新的司法解釋,離婚時所分割的財產,在生效後即屬於個人所有,除非當事人自願,否則在下一個結婚的婚姻關係中依然為個人所有。而復婚實際上就是第二次結婚,離婚時分割的財產屬於婚前財產。?復婚後取得的財產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綜上可知,要是夫妻在離婚之後又復婚的話,那麼之前離婚所簽訂的離婚協議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中劃分的財產,仍舊屬於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2樓:黃思君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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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提問

復婚後再離婚,之前的離婚協議丟了還有效嗎?

回答提問

不是所於婚前財產嗎?

回答請問您可以再具體描述一下您的問題和訴求嗎?這邊的意思是之前的離婚協議對復婚前發生的事實有效,如果再次離婚需要重新簽訂離婚協議對這次婚內財產、撫養權等事項再次約定哦。

提問那就是說之前籤的協議是無效的

我跟我老公復婚,因為不合又想離婚之前籤的合同是無效的嗎回答從法律角度而言,並非協議無效哦,而是對於您說的這種情況已經失效,需要訂立新的離婚協議。協議無效是自始無效,而協議失效是指內容仍然對方有約束力,但是對第二次婚姻中新發生的法律關係沒有約束力了。

更多7條

3樓:奓夼

之後的結婚證,就推翻了之前的離婚協議,相當於又是回到第一次離婚之前的狀態了。

4樓:喻紅鑲

原離婚協議仍有效。離婚協議在雙方辦理離婚登記後就生效了。雙方在離婚後復婚,從法律角度看,不是原婚姻的恢復,而是一段新的婚姻。

在原離婚協議中,如果某項原共同財產已確定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了,那麼離婚後該財產性質就確定為個人財產。再復婚即為該方復婚前個人財產。除非,雙方以相關財產性質又做了特別約定。

當然,由於復婚,如果原離婚協議中涉及有孩子撫養權、撫養費的約定,自然也就失去意義了。上述分析供參考,需要具體幫助,建議帶材料找律師具體溝通分析。

離婚後又復婚的,之前籤的離婚協議還有效嗎

5樓:華律網

離婚協議在雙方離婚辦理離婚登記就生效了。雙方是否復婚不影響離婚協議的效力。換句話說,如果一套共同財產的房子離婚時協議歸一方,那麼再復婚也算那方個人財產了。

然而,雙方如果有特殊約定,以約定為準。離婚又復婚,離婚時分割的財產屬於婚前財產。因為離婚使婚姻關係終止,復婚所組成的婚姻關係並不具有法律的延續性,是兩個行為,它們是各自獨立的兩個婚姻關係。

根據新的司法解釋,離婚時所分割的財產,在生效後即屬於個人所有,除非當事人自願,否則在下一個結婚的婚姻關係中依然為個人所有。而復婚實際上就是第二次結婚,離婚時分割的財產屬於婚前財產。?復婚後取得的財產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綜上可知,要是夫妻在離婚之後又復婚的話,那麼之前離婚所簽訂的離婚協議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中劃分的財產,仍舊屬於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6樓:匿名使用者

您指的是財產,還是婚姻關係?

財產方面:第一次離婚時的財產分割協議在離婚後已經生效,分割的財產已經變為個人財產。復婚後取得的財產才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再次離婚,只能就復婚後的財產進行分割。

婚姻關係上:根據現行相關法律規定,沒有法律效力了,復婚後,以民政局登記的結婚證為準。未經法院批准,私下的離婚協議是無效的。

7樓:今天我開心

離婚後又復婚的,之前的離婚協議說是否還有效的建議去諮詢一下民政局

協議辦完離婚後又復婚的,之前籤的離婚協議還有效嗎

8樓:命中註定的

有效,當事雙方根據離婚協議分得的財產,復婚後都是婚前個人財產了。 離婚時簽訂的協議書復婚時仍有效,離婚協議約定的歸你的財產,復婚時就是你的婚前財產,歸你個人所有

離婚後再復婚,之前的離婚協議還有效嗎?

9樓:匿名使用者

領好離婚證,離婚協議就生效了,有法律效力。

復婚以後,並不是說離婚協議就自動作廢了,需要你們對財產再做約定。

不然,比方離婚協議房子全部給某方的,就已經算某方婚前財產了。

10樓:黃思君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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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提問

復婚後再離婚,之前的離婚協議丟了還有效嗎?

回答提問

不是所於婚前財產嗎?

回答請問您可以再具體描述一下您的問題和訴求嗎?這邊的意思是之前的離婚協議對復婚前發生的事實有效,如果再次離婚需要重新簽訂離婚協議對這次婚內財產、撫養權等事項再次約定哦。

提問那就是說之前籤的協議是無效的

我跟我老公復婚,因為不合又想離婚之前籤的合同是無效的嗎回答從法律角度而言,並非協議無效哦,而是對於您說的這種情況已經失效,需要訂立新的離婚協議。協議無效是自始無效,而協議失效是指內容仍然對方有約束力,但是對第二次婚姻中新發生的法律關係沒有約束力了。

更多7條

11樓:良旻宰父鵬

之後的結婚證,就推翻了之前的離婚協議,相當於又是回到第一次離婚之前的狀態了。

復婚後原離婚協議還有效嗎

12樓:華律網

離婚協議在雙方離婚辦理離婚登記就生效了。雙方是否復婚不影響離婚協議的效力。換句話說,如果一套共同財產的房子離婚時協議歸一方,那麼再復婚也算那方個人財產了。

然而,雙方如果有特殊約定,以約定為準。離婚又復婚,離婚時分割的財產屬於婚前財產。因為離婚使婚姻關係終止,復婚所組成的婚姻關係並不具有法律的延續性,是兩個行為,它們是各自獨立的兩個婚姻關係。

根據新的司法解釋,離婚時所分割的財產,在生效後即屬於個人所有,除非當事人自願,否則在下一個結婚的婚姻關係中依然為個人所有。而復婚實際上就是第二次結婚,離婚時分割的財產屬於婚前財產。?復婚後取得的財產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綜上可知,要是夫妻在離婚之後又復婚的話,那麼之前離婚所簽訂的離婚協議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中劃分的財產,仍舊屬於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13樓:樂觀的

有效。離婚協議在雙方離婚辦理離婚登記後就生效了。雙方是否復婚不影響離婚協議的效力。

如果一套共同財產的房子離婚時協議歸一方,那麼再復婚也算那方個人財產了。雙方如果有特殊約定,以約定為準。

離婚又復婚,離婚時分割的財產屬於婚前財產。因為離婚使婚姻關係終止,復婚所組成的婚姻關係並不具有法律的延續性,是兩個行為,它們是各自獨立的兩個婚姻關係。

離婚時所分割的財產,在生效後即屬於個人所有,除非當事人自願,否則在下一個結婚的婚姻關係中依然為個人所有。而復婚實際上就是第二次結婚,離婚時分割的財產屬於婚前財產。 復婚後取得的財產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十九條 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八條 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九條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擴充套件資料:

復婚後個人財產的界定

1、根據《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2、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14樓:諾諾百科

從法律上講,復婚相當於新的一次婚姻,與一般結婚並沒有實質區別,其效力是從復婚之日起算的,不是從上一次離婚之日接續的。因此,復婚後,原離婚協議的效力應從人身和財產兩個方面進行分析:

首先,原協議書涉及離婚以及孩子撫養方面的條款,隨著男女雙方的復婚而失效。

其次,原協議書涉及財產分割方面的條款,不因男女雙方的復婚而當然失效,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對男女雙方仍具有約束力。因此除非雙方重新簽訂一份關於財產分配的協議書,否則原離婚協議中對於財產分配的約定依然生效。

擴充套件資料:

一、法律依據

復婚程式復婚是一種法律行為,如果男女雙方離婚後又自願要求恢復夫妻關係的,說明雙方的感情並未完全破裂,或造成離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這種情況下,法律允許雙方重新確立婚姻關係。

但是,婚姻關係是一種法律關係,它的產生與消除都必須經過法定的程式,復婚同結婚所要履行的手續一樣,都要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繳回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恢復其合法的夫妻關係。

離婚當事人雙方不經復婚登記,私下同居,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婚姻法》第28條規定:「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

《婚姻法登記辦法》第八條規定,雙方當事人必須親自一起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還必須出具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婚姻登記機關即發給《結婚證》,收回《離婚證》或離婚法律文書。

2001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五條 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

2003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四條 離婚的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復婚登記。復婚登記適用本條例結婚登記的規定。

二、復婚登記

當事人復婚,男女雙方應持以下證件和證明:

(一)戶口證明;

(二)居民身份證或者軍人(含武裝警察)身份證件;

(三)所在單位、居(村)委員會或者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離過婚的,還應持離婚證件;

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不再進行醫學檢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復婚申請,應按照結婚登記程式辦理,並在《結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證上註明恢復結婚字樣,同時收回離婚證。

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從取得結婚證起恢復夫妻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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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在雙方離婚辦理離婚登記後就生效了。雙方是否復婚不影響離婚協議的效力。離婚又復婚,離婚時分割的財產屬於婚前財產。因為離婚使婚姻關係終止,復婚所組成的婚姻關係並不具有法律的延續性,是兩個行為,它們是各自獨立的兩個婚姻關係。根據新的司法解釋,離婚時所分割的財產,在生效後即屬於個人所有,除非當事人自...

復婚後之前的離婚協議能撤銷嗎,復婚後原離婚協議還有效嗎

離婚協議在雙方離婚辦理離婚登記就生效了。雙方是否復婚不影響離婚協議的效力。換句話說,如果一套共同財產的房子離婚時協議歸一方,那麼再復婚也算那方個人財產了。然而,雙方如果有特殊約定,以約定為準。離婚又復婚,離婚時分割的財產屬於婚前財產。因為離婚使婚姻關係終止,復婚所組成的婚姻關係並不具有法律的延續性,...

離婚後又復婚之前的財產屬於婚前財產嗎

離婚後又復婚的,婚前財產按復婚的時間確定,即復婚前的財產均屬於個人婚前財產。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其他應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