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廠未滿月辭職能把工資拿清嗎,進廠未滿一個月辭職能把工資拿清嗎

2022-07-23 08:25:17 字數 6080 閱讀 7449

1樓:baby無知的螞蟻

員工在和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時,單位都是需要結清員工工資的,不滿一個月辭職一樣是需要結清工資的。

依據《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者合法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付清勞動者的工資。未支付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舉報或者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那要看你和單位怎麼籤的合同了,按合同辦。

試用期未滿一個月離職拿不到工資嗎

4樓:ofweek人才網

試用期不到一個月有工資。如果企業不給當事人結清工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試用期辭職需要提前3天書面告知單位。

法律沒有規定幾天內辭職或被辭退可以不給錢;試用期內不管有沒有簽訂合同,存在事實的勞動關係,付出了勞動,產生了價值,於情於理於法都應當給工資。辭退,說明是公司的主動行為,更應當給工資。一般正規的公司辭退員工,哪怕只有3天,也會結清工資的。

試用期辭職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工資結算日為離職日當日: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日工資計算方法:

勞動保障部於2023年1月10日公佈了《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在這個通知中提出了「制度工作日」和「制度計薪日」兩個概念。

「制度工作日」主要用於加班時間的計算,一些機構無法實行「標準工時制度」(即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但他們的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超過「制度工作日」規定的工作小時數即為加班。因此,「制度工作日」這一概念是判斷加班的一個重要依據。

制度工作日的計算扣除了國家的法定節假日,具體計算方法為: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為一年52周的雙休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月、年的工作日×每日的8小時

「制度計薪日」即用於日工資的計算的月計薪天數,在工資發放的時候與許多考勤專案相關,如扣除事假、病假工資,加班費計算,工作不足一個月時的工資計算等等,都與「制度計薪日」及日工資數相關。

月計薪天數、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方法為: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節假日)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進電子廠一個多月就辭職能拿到一個月工資嗎

5樓:微風

進電子廠一個多月就辭職能拿到一個月工資,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關係,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可以協商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同意的,可以當天辦理離職手續,用人單位依法支付勞動者的合法工資,如果用人單位為難勞動者,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

6樓:

正常是不會的!廠裡面進去都是壓著一個月的工資的,您當月辭職的話,要等到下個月才可以拿到,您可以去問下人事部!

7樓:匿名使用者

一定要批,必須給批,不然違法了,你可以到勞動部門告他,但是你還是說家裡有事,說點讓人心軟的話就行。。。記得拿到工資給我加分!!!!!

8樓:劉展鵬

教你實用招數,也是我用過的有效招數。

就說:想回家結婚了,可能要段時間,所以特向您辭職,我會做好本職交接工作。很高興這段時間來老闆您對我的栽培與信任,誰也無法**明天,可能還會有合作機會,呵呵。

9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會給你批的,但是當時拿不到工資,得到下個月發工資的時候才能拿到

10樓:

跟老闆商量一下 應該可以的,提前提出辭職的請求,那麼人家不會怎麼為難你

11樓:匿名使用者

那得看你那是什麼樣的老闆了 要是大企業的話 它都有一定的規章制度 老闆好的話可能先替你墊上 不過可能性少上加少...

入職未滿一個月,辭職的話,要扣一半的工資,這樣合理嗎 100

12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者需解除勞動合同的,可提前30日(試用期提前3日)書面告知用人單位,到期後勞動合同即解除。但需注意儲存已遞交的證據,可採取郵寄的方式遞交辭職通知書。

勞動者合法解除勞動關係時,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付清勞動者的工資,扣一般工資是不合法的。

勞動者可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請求加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訴時,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影印件以及相關拖欠工資的證據。

或者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申請時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2份);證據清單和相應證據材料(2份),證據材料主要有勞動合同,工資銀行賬單;身份證影印件(1份)。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樓:匿名使用者

入職不到一個月然後被辭退,還能有半個月工資給你,算好的了。並且對方的解釋是合理的。

14樓:創作者

只要你女朋友能證明你和公司存在勞動關係,你就可以去勞動部門申請仲裁。公司的做法是違法的。

公司應該賠償你女朋友未簽訂書面合同的雙倍工資。以及未提前一個月通知的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補償。以及補交各種社會保險。

15樓:沐梓汐

公司的做法不合理,可以去投訴,勞動合同法中有明確的規定,可以去看看,工牌沒在也沒事。

16樓:

急辭需要扣一半工資。

17樓:畢福源

可以的你可以和他們打官司

上班一個月想辭職能拿到工資嗎

18樓:胡廣明律師

1、如未籤

勞動來合同自,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員工有權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經濟補償;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員工在提前30日書面通知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且無須賠償;

3、如未足付工資、加班費違法,根據《勞動合同法》的四十六條,員工有權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

4、如未交社保,可以要求單位補繳;

5、如單位拒絕,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6、如無證據,可以做一份**錄音。

19樓:匿名使用者

按理是可以的,不過老闆是不會痛快給你的

辭職不到一個月可以拿工資嗎

20樓:書生之見是我

用人單位存在剋扣、拖欠工資的行為,

建議到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監察大隊反映和投訴,催討被拖欠的工資。

拖欠工資可以選擇通過提起勞動仲裁維權。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21樓:兆信防偽技術****

可以,通常若員工工作出勤時間不足一月,在發放工資時是按照實際出勤天數和平均日工資的總和來發給員工的。

22樓:

提前一個月辭職工資怎麼算

上班不到一個月辭職,可以拿全工資嗎?

23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正常辭職的,是能拿到工資的,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用人單位未及時支付工資,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法律依據:各省的工資支付規定。例如:

《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當日結清並一次性支付勞動者工資。

《山東省企業工資支付規定》第三十三條 企業與勞動者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企業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應得的工資。

24樓:簡簡單單

1、上班不到一個月(十天),想辭職,可以拿到全部的工資,依據提出辭職就可以的。

2、《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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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般老闆真批准辭職會進行離職結算的,會拿到拖欠的工資。至少也可以在實際發生中,按公司制度在離職後的下一個月結算工資,如果好聚好散,一般一定會及時發放工資 如果有爭議下離職,員工可能會再到公司一次,親自領取工資。如果企業中有關係不錯的生產領導,或者同事也可知道工資發放的實際情況,可將卡號留下由公司...

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辭職能提出雙倍工資嗎

你自己辭職是得不到的,只能拿到當月工資,如果你是被開除的,對於沒簽勞動合同的,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者不與用人單...

辭職後當月工作不滿月工資怎麼結算

一般來說,獎金不會發放,基本工資按出勤天數計算。當然,每個企業不一樣 回答按照 勞動法 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 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 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 工 資 月工資收入 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 月工資收入 月計薪天數...